昨天,女儿开学了,我送到学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年级的三个班的花名册上都没有女儿的名字,我只好去他们的行政科去问了一下。那儿的人说让我们去一班报到。 到了一班,看那班主任,原来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姓陈。她很客气的告诉我可以回去了。我出去给女儿买了一瓶水,回到教室的时候,陈老师站在讲台那儿,拍了两下手掌,对着下面的二三十个小孩子说:“大家静下来。你们都带耳朵了吗?耳朵有没有带来?”我突然非常想笑。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场面啊。就像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句小说里的话猛然浮上心头:“寄托就是断送。”我只是不得已。 小时候在老屋的楼上翻看伯伯的书,看到这样一首诗: 爷爷七岁去讨饭, 爸爸七岁去逃荒。 今年我也七岁了, 公社送我上学堂。 虽然提到讨饭逃荒这样的字眼,这诗的基调还是欢天喜地的。可见上学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足以抵消讨饭逃荒给人带来的不快。然而这诗显然并不适合于所有的家庭。相对于诗里的“我”(也即我的父辈)来说,在我们家,“爷爷”虽然没有上过学,却不曾去讨过饭;“爸爸”虽然差点儿饿死,却也不曾去逃过荒。“我”也不过是上了三个月的学罢了。 我记得我自己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看到操场上那么人,心里非常紧张。这种紧张的心情压制了我的顽劣的天性。然而仅仅过了一两个学期,我就变得象以往那样自由自在了。 我记得语文课文里有一篇,讲到雷锋小时候背着同学上学。在上这一课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老师居然把“雷”字读成“蕊”的音。我当即举手,指出了这个错误。这位语文老师是我的班主任,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平常的时候是很厉害的,可是对于我的这次冒犯却表现得相当的宽容。她温和的问我,照我的意思,这拼音该怎么拼呢?我涨红着脸,说:“l—ei—雷。”这时候,全班的同学发出一阵哄笑。我的班主任微笑制止了那些兴高彩烈的孩子,对我说,能勇敢地发表自己的意思是对的,可是“雷”字该怎么读还得听老师的。我于是坐下继续听课,面皮紫胀得如同猪肝。从那时候起,我就不大相信老师的话了,而且还疑心老师们一定还犯过别的错,只是由于我的初心,没有发觉罢了。后来,尽管我上课的时候仍然漫不经心,还是经常发现老师们在讲台上犯各式各样的毛病,有的时候简直是在信口胡说。在我读初三的时候,我做了一件现在想想实在有点出格的事:我在上英语课的时候呵呵笑起来,对身边的同学说,我考试的时候绝对不会象他说的那样做,你们也不要上当啊。我的那些同学们微笑着看着我,表情复杂。讲台上那个既没有威信又不够厉害的老师装作没有听见我的话。 到如今,检点一下,有多少有用的东西是从学校里学来的?一加一等于二,这差不多是猴子也知道的知识,用得着到学校里去学吗?我文章写得这么好,难道是学校里的哪位老师教的吗?至于理化之类,我现在用得着吗?至于政治历史,通篇都是鬼话,聪明如我,也几乎着了他的道儿,就象一碗面条,吃到最后,才发现碗底里有一只绿头苍蝇。我巴不得全忘掉,然后让学校退回我的学费。我在学校里变得越来越笨,后来居然连大学也没有考上。幸好没有考上,才止住了我继续变笨的势头。 现在,把女儿送到学校里,只是一件形势所迫的事,不得不然。读书,对于小孩子来说,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如同对于某些大人来说,教书是一种生活方式一样。我希望她只带着耳朵去,不管别人说的是什么,她要做的只是一件事: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