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就像跳舞,你进一步对方就会退一步,反之亦然,如果一个猴急早进了一步,那么没准就要踩了对方的脚,不欢而散了。我这个人不会跳舞,仓促上阵的话,这种踩对方脚的事大概总是难免。 踩脚就踩脚吧,总不能老是坐在舞池边,徒然欣赏着那舒缓或者疯狂的音乐。尽管,我仍然不可能学会跳舞,仍然怯于向心仪的舞伴伸出邀请的手。 实际上,即使我伸出了手又能如何呢?我终究做不成那个熟练的职业舞者,我终究还是得回到我的书斋去。 理想的爱情只有两种:频繁接触中水到渠成的爱情,或者火星撞地球式的一见钟情。至于那种一追到底死缠烂打的猪头男式爱情即使最终宣告得手,我也无法将其视为理想式的,理由是:理想的爱情必然是一种灵魂的相互欣赏,就必然是一种心灵的共振,就只能是双向的。而猪头男式爱情则更多地像一笔交易,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反复权衡得失,不断加高价码,然后终于落槌成交——即使标的是个绝代佳人,我也会觉得得到是一种羞耻。 然而理想式爱情的发生只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因为能有机会频繁接触的往往不会是理想中人,而那一见钟情了的又多半是由于外表的相吸而不是灵魂的互动。况且,你必得在爱上对方之前先让对方也爱上自己,因为一旦你真正爱上了对方,你很可能就失去你自己了,再也没有机会让对方爱上你,除非,对方只是爱你的爱,而不是爱你。这可真是一种有趣的博弈,时机一旦把握失当,就立刻满盘皆输,理想式爱情立刻就崩盘为猪头男式爱情。 因为,哪一个丰满的自己不是独立的自己?不是充满个性的自己?不是自信自在的自己?可是一旦你爱上了对方,你又如何不会为对方魂牵梦萦失魂落魄?如何能不患得患失神经兮兮?如何还能是一个挥洒自如的自己呢?你又如何能让对方去被你吸引,能同样的爱上你呢?除非,在你开始失魂落魄了对方也已经同样如此。否则,就做好准备开始博弈吧。 所以,一个熟练的舞者是幸福的,虽然下一次,他也会同样熟练。 2006.9.1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6 3:28:2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