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阿忆是否抄袭了曾颖?

说明:原帖由四川曾颖发在关天,转在这里请大家辨析
??
  偶从书店经过,看到一本名为的新书,是新浪博客频道选编的,所以比较关注.翻开发现在该书的第204页上,有一篇名为"人生最感人的16个片段 "的文章,是选自阿忆先生的博客.我翻看发现,此稿与我前几年写的一篇"人生中最不浪漫的事"相同的地方几乎达到百分之九十几,只有几处小的文字上的变动(附本人原文及阿忆原文).
  因为此前因揭露抄袭而引起的后遗症至今未平息.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感.但想着自己的文章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眼睁睁被别人抱起走了却不敢相认,确实又有些不甘心.于是将此事在这里帖出来.请大家帮忙鉴定一下,阿忆先生这篇文章算不算抄袭我的??
  我希望这是一个误会,但查阿忆先生的博客上,确有此文.但愿他只是忘记写"转帖"了.
      
  (附一)阿忆之文
  (地址:http://blog.sina.com.cn/u/48dcce8e010004gg)
  发表文章
  人生最感人的16个片段
      
  2006-06-25 21:47:53
      
  
  5岁,手拿中秋月饼,去找邻家小妹,想与小妹一同分享。那知小妹抓过月饼,也抓过我的小手,一并咬下,给我留下人生第一痛。
      
  10岁,为给小妹从大胖手中抢回发夹,我向那庞然大物发起自杀式冲锋,落得满身伤疤,却只抢回四分之一个发夹。欢天喜地送到小妹家,却被小妹的妈妈痛骂一顿,叫我以后少上女孩子家串门儿。
      
  15岁,托同学“傻大姐”给小妹送复习资料,资料里夹了6个字:“我们做朋友吧。”结果被“傻大姐”据为己有,半月之内,“傻大姐”向我频送秋波和巧克力。
      
  19岁,小妹如愿考上大学,在送别的站台上,我含泪想向小妹说点儿什么。不料小妹的爸爸说:“别再惦记小妹了,鹅和蛙总归不是一回事。”
      
  22岁,小妹回家探亲,发电报让我去接。终于熬到那一天,打扮得整整齐齐,在车站苦等3小时,终于等来了小妹和她的男朋友。
      
  23岁,第一次相亲,因为经费不足,不得不把身份证押在相亲茶楼,气得女方从此消失。
      
  24岁,终于有女孩子领我回家见了父母,我特意买了一束礼物和黄菊。未来的岳父大人很高兴,说,正好明天要参加同事的葬礼,可以不买花了。
      
  30岁,结婚5周年纪念日,妻在电话里甜蜜地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说:“今天是我们刘副科长丈母娘的小姑子的生日!”
      
  35岁生日,满心疲惫地回家,家里一片漆黑,急忙四处寻找螺丝刀,准备修理保险盒,却见妻子和女儿站在身后,手上端着生日蛋糕和蜡烛。
      
  41岁,坐在阳台上想,到底该在张科长和刘副科长之间持什么态度,妻在身后轻抚,问:“天上这么多星星,你会想到什么?”我想:“明天该是洗被子的好天气!”
      
  46岁,传闻邻家小妹离婚,并打电话来,想叙叙旧。10年来,我第一次有了精心打扮的冲动,痛下决心,上街买了6000元行头,从头到脚,一番梳理,然后冲向约会地点,听已经明显发胖的小妹讲了一夜买保险的好处。
      
  50岁,和女儿一起上街,亲密地听她讲述大学校园的趣事,忽然身后传来不冷不热的讥讽:“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外面泡小蜜,无耻!”
      
  55岁生日,女儿和女婿忙着生意上的应酬,老妻去为他们照料外孙女,我只能自己给自己倒一杯苦酒,再往电台打个电话,自己祝自己生日快乐。
      
  65岁,外孙女读了初中,老妻解放了,老两口终于可以坐在一起了。太阳暖暖地照在我们头上,我们发现,不戴老花镜,已经数不清对方的白发。
      
  70岁,一个落雪的东夜,老两口相拥在被窝里,忽然想起多年前秋天的那次热吻,好想再试一次,结果,松动的假牙使我俩永远失去了兴致。
        
  80岁,站在妻子的病床前,窗外的夕阳依稀照出妻子年轻时的容颜,真想对她说“永远爱你”,但医生反复叮嘱,老妻的心脏已经经不起任何刺激,于是只好轻轻伸出干枯的手,从她多皱的脸上,轻轻拭去泪痕……
      
      
  (附二)我的原文
      
  (地址: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175039&strItem=free)
      
  『天涯杂谈』人生中最不浪漫的事
      
      
  作者:四川曾颖 提交日期:2004-6-24 17:16:00
      
  5岁时,适逢中秋,手拿一个月饼去找邻家小妹,想与她分享。不料小妹对月饼一见钟情,抓过我拿饼的手,连手带饼一通暴咬,我痛得哭了一个时辰。
        
  10岁时,为了替邻家小妹从大胖手中抢回发夹,向庞然大物大胖发起自杀性冲锋,虽然满身落下伤痕,却终于抢回四分之一个发夹,欢天喜地送到小妹家时,却被小妹的妈妈痛骂了一顿,最后被押送回家,让妈妈赔了一个发夹和不少好话,这才算平息灾难。
        
  15岁时,托同学傻大姐给邻家小妹送复习资料,并在资料中夹着昨晚熬了一夜才写出的六个字:我们作朋友吧。结果,傻大姐雁过拔毛,将信据为己有,半个月之内狂送秋波和巧克力。
        
  19岁,邻家小妹如愿地考上大学,我不如愿地当上待业青年,在送别的站台上,含泪想向小妹说点什么。小妹的爸爸--我一直害怕的邻家伯伯说:别再想着她了,去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情吧。
        
  22岁,小妹回家探亲,提前发来电报,让我去接她,掰着指头苦苦地度日如年,终于等来那么一天,打扮得整整齐齐去车站,苦等了三个小时,终于接到了小妹,和她的男朋友。
        
  23岁,第一次相亲,由于经费准备不足,将身份证抵押在相亲的茶楼老板 处,20天后方才取回。
        
  24岁,终于有女孩子愿意领我回家见父母了,特意买一束黄菊和礼物送给未来的岳父母大人,未来岳母大人很高兴,对我说:正好明天要参加同事的葬礼,我可以不买花了。
        
  30岁,结婚5周年的纪念日,妻在电话里甜蜜地问:亲爱的,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今天是我们刘副科长丈母娘的生日。
        
  35岁生日这天,满身疲惫地回到家,家里漆黑一片,急忙忙四处寻找螺丝刀,准备去修理保险,不料发现身后站着妻子和女儿,他们手上端着蜡烛和生日糕,很扫兴的样子。
        
  41岁,坐在阳台上想自己该在张科长和刘副科长的争论中持什么样的态度,妻在身后轻抚我的背说:天上这么多明亮的星星让你想起了什么?答:明天是洗被子的好天气。
        
  46岁,传闻邻家小妹已离了婚,并打来电话想叙叙旧。10年来第一次有了打扮的冲动,痛下决心上街买了600元钱的行头,从头到脚一番梳理,自我感觉良好地冲到约会的地方,听油漆桶样的小妹讲了一晚上的传销课。
        
  50岁,和女儿一起上街,亲密地听她讲大学校园里的趣事,忽然身后传来不冷不热的话:这把年纪了还在外面泡小蜜。
        
  55岁生日,老妻去女儿家照料外孙女了,女儿和女婿忙着生意上的应酬,只有自己给自己倒一杯酒,再往电台打个电话,自己祝自己生日快乐。
        
  65岁,外孙女读初中了,老妻解放了,老两口终于可以坐在一起,互相端详对方渐老的容颜,太阳晕晕地照在我们头上,我们发现,不戴上老花镜的话,对方的脸是那样的陌生。
        
  70岁,冬夜,落雪的日子,老两口相拥在被窝里,忽然想起多年前秋日那次热吻,想再试一次,结果,松动的假牙使我们失去了一切兴致。
        
  80岁,只有靠记忆感知我们的生命了,坐在火炉前,火炉冷冷的火焰依稀照出妻子年轻时的容颜,想对她说:永远爱你。但医生说,她的心脏启搏器经不起任何刺激,于是,只有轻轻伸出枯树样的手,从她久旱土地样的脸上,轻轻拭去泪迹。
        
        
  我的博客欢迎光临:http://blog.sina.com.cn/m/sichuanzengying
    
  

两篇文章构成抄袭关系,没有任何疑义。要搞清的是,哪篇在前,哪篇在后,也就是谁抄袭了。

两篇文字略有不同,这对抄袭者更加不利,因为他可能无法用“忘记写‘转帖’了”来辩解。略有不同,更像是蓄意作伪的信号。如果只是忘了写“转贴”,两篇文字应该完全相同才勉强说得过去。

当然,剩下的问题是愚蠢。人们也许会想:抄袭者不会那么愚蠢吧?唉,事实上,我们近年来已经屡次见识到愚蠢的抄袭了,且抄袭者的名头响得多,抄袭的疯狂程度也厉害得多。这事儿的确很愚蠢,但有人偏偏爱这么干,看来也是没办法的事。——就是说,明显的“愚蠢”不构成否定抄袭的理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 11:08:05编辑过]

严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