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你知道什么是道德吗? 作者: 半醉汉 2011-09-29 03:26:13 发表于:博客中国
2011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举行“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新闻发布会”。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针对社会上发生的老人在公共场所,不慎或意外摔倒而无人搀扶的现象,评论、批评说“是一些人在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
这让他很遗憾。
王世明还称,扶老携幼,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古老、文明的国家来说,就应该去做,不能不做,没有二话可说,“我们拒绝袖手旁观”。
可谓义正言辞。
该新闻还举了几个案例:
一,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候车时,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扶她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赔偿受害人4.5万余元。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向北行驶,途中看见王老太由西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倒地受伤。许云鹤即停车施救,并拨打120。但老人称自己被许云鹤的车撞倒。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8606元。
三,殷红彬案。2011年8月26日,殷红彬驾驶大巴车途中,停车搭救骑车侧翻的石老太,反遭获救者的儿子诬陷为撞人者。幸亏公交车的监控录像有清晰记录,殷红彬才得以被证清白。
请问王世明先生,您作为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您认为以上三案例中见义勇为的人,他们的行为,即具体的道德取向,是糊涂呢?还是精明?
他们的行为要是糊涂,显然与您提倡的“扶老携幼”原则不相符;他们的行为要是精明,法院何以要判决他们这些做好事的人赔偿?
很简单,我们中央文明办的领导,对蹂躏法律的法院并没有什么意见,而是在对惧怕因做好事得恶报不敢行善的人,进行指责。
窃以为,我们这样一个古老、文明国家的中央文明办的领导,对敢于冤枉好人,打击行善的当事法院,就应该“拒绝袖手旁观”,没有二话可说地去批评、谴责他们。
你们敢吗?你们愿意吗?
再说,道德问题,是情操品格的高尚与低下之分,又不是做生意,这跟糊涂与精明有什么关系?
莫非在我们中央文明办领导的眼里,救死扶伤做好事,也要先打个小九九算算账?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说的很明白,在道德取向上,不能糊涂。那么,就是应该精明。
倒很想请教一下我们的中央文明办领导:对我有利的好事去做,就是精明?对我不利的好事去做,就是糊涂?抑或是对我有利的好事去做,就是糊涂?对我不利的好事去做,就是精明?
你们能回答一下吗?
如今,之所以人们不敢或不愿意做“扶老携幼”的好事,就是因为好心不得好报。
你们对“惩善扬恶”的法律判决,没有丝毫谴责,却假惺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洁身自好的良善大放阙词!
对此,人们能不鄙视吗?
道德情操的高尚,绝不是评选出来的。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是固有的传统教育。作恶恐人知,已有善意;行善欲人知,早藏恶心。具有浓烈政治目的之教育,必然要扼杀传统天性的美德。
官方如不在教育这个源头上来培育人性中的真善美,只用头痛医头急功近利的方式来评选表彰和宣传道德模范,决然挽救不了世风的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