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是一个天才思想家,这个无人否定。可你把爱因斯坦拉到讲台上试试?没人听的懂他在唠叨些什么。当年听爱因斯坦讲课前排经常坐满贵夫人们,她们来听课的目的就是下课后上台上抢爱因斯坦用过的粉笔头!可见,思想天才不见得就是表达天才。这个客观事实我想大家不应该否定。有了这个客观事实,赵鼎新教授讲的是什么逻辑呢?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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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通!“爱因斯坦是一个天才思想家”,还无法否认?作者喝高了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太深奥,全世界就没几个人能看懂,这与他的口才无关。举例子总得恰当点,别闹笑话。
我觉得方舟子所承受的,早已超越了底线。即使不说他遭到过暴力攻击(那次攻击有理由认为是谋杀),就是在言论层面所受到的谩骂,可能也是中国第一人了。我说的谩骂,还仅是指粗口。网络辩论中,他的曲解,可能也无出 ...
西凤酒 发表于 2012-2-26 21:27
是的!非常认同酒兄观点。
赵鼎新教授关于《论方韩之争》一文的声明

《论方韩之争》发表后,我收到不少邮件询问我是否为《论方韩之争》的真正作者。同时,不少邮件还问及关于此文的其它一些事情。在此我一并回答。

  1)首先声明本人的确是《论方韩之争》的作者。此文已经写好了有一个星期。本来是给一家纸媒写的,但写完后,该媒体说中宣部有令不让讨论方韩之争,无奈地表示不能发表。此后一个星期我通过各种关系试图找到一家愿意发表该文的纸媒,但是没有成功。其原因不仅仅是“中宣部指令”,不少媒体人士表示中宣部指令只针对主流媒体,不针对他们。尽管如此,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我的努力没有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本人没有微博,没有博客,在国内纸媒一时发不了,所以只好托人把文章给放在网上了。

  2)我文章的重点在于批评部分公共知识分子和媒体人在方韩之争中的表现以及中国公共空间的质量,而不是韩寒。但是,这次公共空间中的争论既然由方韩之争而起,那么就不可能避开方韩论战中的具体问题、或者说在这一问题上不清楚地总结出双方的主要观点和表达一些我自己的看法。本来,我认为, 面对方阵营的核心质疑和来自越来越多人的怀疑,韩寒捍卫尊严的一个最为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在公众前展示一下自己的写作才华和知识。只要韩寒在这种场合下多少能露一两手的话,我想许多公众对这一争论会采取不同的看法。从目前来看,韩寒显然不愿意以这一简单的方式来捍卫自己,而部分公共知识分子和媒体人却站到了保卫韩寒的前沿阵地。保卫韩寒是可以的,我抨击的只是部分公共知识分子和媒体人在这次保卫战中的表现,这就是《论方韩之争》一文的来由。

3)对网上的一个质疑,我想作出一些澄清。 我文章中引用的韩寒的短信并不是韩寒给我的私信,而是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信息。如果是韩寒本人给我写信,我当然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它公布于众的。

4)我暂时没有开微博和博客的欲望,网上出现的以我的名字开的微博是冒名的。我发表《论方韩之争》一文仅仅是在一怒之下想说几句话。今后读者所有问题和意见,我将不再回复,望见谅。

                                                                                                                                                                                         赵鼎新
                                                                                                                                                                                     2012年2月26日
……
面对质疑,首先要检查的是质疑的证据是否合法,方舟子这种“应该”有代笔的证据是合法证据吗?“应该”表达的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可能性是不能作为证据提出的,因此,所有依据“可能性”建立的证据链都是非法的,因为前提错误。

……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2-2-26 01:34
说反了吧?之所以质疑,是证据链引出了可能性,而不是可能性产生的证据链。我发烧、打喷嚏,别人才会怀疑我感冒了,而不是怀疑我感冒了便确定我一定在发烧、打喷嚏。
可能性,是方舟子对证据的分析判断,不是证据本身。
“方舟子这种‘应该’有代笔的证据是合法证据吗?”真是问的好,方舟子的证据是韩寒公开的文章、言论,如果这些证据不合法,那就意味着韩寒的文章、言论违法了。
赵鼎新教授关于《论方韩之争》一文的声明

1)首先声明本人的确是《论方韩之争》的作者。此文已经写好了有一个星期。本来是给一家纸媒写的,但写完后,该媒体说中宣部有令不让讨论方韩之争,无奈地表示不能发表。此后一个星期我通过各种关系试图找到一家愿意发表该文的纸媒,但是没有成功。其原因不仅仅是“中宣部指令”,不少媒体人士表示中宣部指令只针对主流媒体,不针对他们。尽管如此,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我的努力没有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本人没有微博,没有博客,在国内纸媒一时发不了,所以只好托人把文章给放在网上了。
马甲 发表于 2012-2-27 02:18
奇怪了,俺昨今两天分别求证了京沪深三家挡报做文化新闻的朋友,都说目前还没听说萱萱关于方韩之战的任何指令。
希望有渠道的燕友也分别求证一下,弄个准信。
边走边看
本帖最后由 wolfzhang 于 2012-2-28 13:35 编辑



原文链接 http://weibo.com/1820201245/y7oHUb74Y

http://weibo.com/occamsrazor
他说,方舟子有质疑韩寒的自由。但赵鼎新却没有先问一问,“质疑”自身是不是具有合法性?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2-2-26 01:34
那我问您一句,质疑的合法边界在哪儿?

网友看到某基层官员在视察工作中穿着一双价格不菲的进口皮鞋,质疑官员有不正当收入。这个质疑合法吗?

对韩寒作品的自创提出质疑,没有捏造事实,只是基于文本分析和其他公开的视频资料做比对,这个合法吗?质疑有人代笔,需要确定了代笔者才行吗?

难道不懂得一个简单的常识,那就是“质疑本身是不需要所谓铁证”的?

有了铁证,还要质疑干嘛?!直接下断言就行了。
有了铁证,还要质疑干嘛?!直接下断言就行了。
--------现在方舟子的问题就是把逻辑分析当铁证,然后下断言。
有了铁证,还要质疑干嘛?!直接下断言就行了。
--------现在方舟子的问题就是把逻辑分析当铁证,然后下断言。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2-28 14:36
那是因为,每一个单个的疑点,姑且都能勉强解释。但这么多疑点加在一起,如果用概率来讲,就是无限趋近于 100%。方舟子后来干脆抛弃了“疑似”的说法,直接认为“不可能是他写的”来陈述。

各路大V给韩寒开出了极其简单的自证机会:开一个记者访谈会,就一部作品,比如《三重门》谈谈创作过程和感受,接受大家的疑问。

我个人也反对把韩寒在规定时间规定场地来作文的方式,这多少是一种不尊重。那么,上述访谈会,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没啥难的吧?

但是,他有这个底气吗?

磨叽了这么些日子,的确是可以下断言的。
38# zoufeng_1234



那是方舟子自己的判断,他说出来有错吗?你不愿意相信那就不相信罢了。难道他判断韩寒有代笔,还不允许他把这个判断说出来,非要做出一番姿态说还在质疑,他的内心有了这番判断,表达出来就是对内心的负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都不是唯方舟子马首是瞻,他不是法官。譬如你,并不因为方舟子说韩寒有代笔就认为韩寒有代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