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一场离婚案引发的社会变革——英国宪政的由来
一场离婚案引发的社会变革 ——英国宪政的由来
施京吾
社会变革:一个离婚案的故事
欧洲国家的特殊政治、社会结构,王室选择怎样的女人为后,对国家前途与命运有着重大关联,欧洲战场上许多战争就是因为国王老婆引起的,如法王路易十四与西班牙的遗产争夺战,就是因为两个国家王室间有姻亲关系。
既然有结婚,也就有离婚。结婚重要,离婚同样重要。欧洲封建社会政教合一,国王无一例外都是基督徒,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国王不能同时娶两个老婆,于是经常搞些“婚外情”——由此导致国王离异再娶的事时有发生。但英国国王提出的“离婚”诉求,却直接导致英国政治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引发社会组织方式全面改弦易张,并在未来岁月中影响了整个世界。
这位英国国王是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1491年~1547年,在位时间为1509年~1547年)是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王后凯瑟琳(1485年~1536年)乃西班牙阿拉贡公国国王的女儿,她原本是亨利八世哥哥的遗孀,比亨利八世年长6岁。丈夫死后,她得到罗马教皇批准改嫁亨利八世。凯瑟琳王后与亨利八世只生有一女,名叫玛丽,按照严格的长子继承权,女儿不能成为国王。到1527年时,凯瑟琳王后已年过四十,不仅风韵不再,也不能再次生育,为了王室继承,亨利八世需要一个儿子。正在此时,他刚好爱上了贵妇人、王后的侍女安妮·博林。这样不论为江山社稷还是为个人情感,国王必须与王后离婚。
但在离婚问题上,国王遇到了巨大麻烦,不仅离婚手续复杂,还涉及到一大堆利益关系: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是这位王后的外甥和庇护人,此时西班牙是欧洲强国,正处鼎盛时期,在洗劫罗马后,查理五世不仅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时还紧紧控制着罗马教会,当任罗马教皇克莱蒙特七世,正在他控制之下。亨利八世的离婚案没有获得罗马教皇的批准,原因在于有着巨大的利益关联。
如果亨利八世绝嗣,英国王位就可能由西班牙王室取代或受其控制;而庞大的教会力量还控制着英国的大量财富,此时,“教会及其修道院占有全国土地的1/5到1/4,其总收入远超过王室土地的收入”,非但如此,教会的主教及修道院长均由罗马教会任命,也经常由外国人担任这些职务,英国财政收入相当一部分将“以各种形式上交罗马教皇和外国人主教”,英国国王则很难染指。如果成功离婚,西班牙王室则失去控制英国的任何可能,同时在经济利益上亦有巨大损失。如此一桩离婚案当然不会轻易得到受其控制的罗马教会通过。经百般阻挠,亨利八世想通过教会实现离婚的企图彻底失败。
可英国国王并不甘心失败,如果离婚不成,都铎王朝则岌岌可危,不仅西班牙,国内也有一帮觊觎王位的显贵,还要眼睁睁看着财富流失。要保住王室和财富,不仅要离婚再娶,还要对英国的社会、政治结构进行重大改造,否则没有出路。于是,亨利八世开始折腾了。
都铎王朝建立于1485年,这正是欧洲走出中世纪,开始向封建制度挑战、理性自觉的时代,文艺复兴运动、地理大发现和宗教改革运动接踵而来,不仅改变了欧洲,也改变了世界,其中,对英国社会变革有着直接影响的是宗教改革运动,新教的兴起,给亨利八世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借口。亨利八世开始转向议会,他要借议会之手,以“宗教改革”之名达到自己目的。这段历史也被称为“英国宗教改革”。
英国社会与欧洲大陆同属“封建社会”,但两者差异较大,英国有“小欧洲”之称,社会变革的枝蔓较多,需对宗教改革前的英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作简单介绍。
英国于1215年颁布了《大宪章》对王权即有所约束,13世纪末期产生议会,上院由大贵族和教会贵族组成,下院则由平民代表——乡绅组成,此时乡绅虽为平民身份,但多半是骑士或者贵族的幼子、亲属这类有产者。此时英国议会没有立法权,主要起到“咨议”和批准王室税收的作用。英国早期的上下议院都不是常设机构,只有国王在需要时才召集各位议员前来议事。
到都铎王朝时期,刚刚经历红白玫瑰战争不久,英国贵族的发展进入一个相对没落阶段,贵族总数仅50人左右(不过贵族的经济实力仍然具有绝对优势,这种优势一直延续到工业革命才被新兴资产阶级超越),骑士、乡绅阶层合计有四千到六千人。此外就是强大的教会力量,他们不仅拥有大量财富,还拥有大量政治和经济特权,基本不受英国政府的管辖,一些大主教还出任国家高级官员,如当时的首席国务大臣渥尔塞就是一位大主教,他不仅为王室工作,同时也为教会工作,而且后者的重要性还时常超过前者。
亨利八世于1527年提出离婚动议,屡遭教皇拒绝,也受到上议院大多数世俗贵族和几乎全体教会贵族的反对,直到1529年。亨利八世无奈中转向下议院寻求帮助。
载《文史天地》2012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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