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中澳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非法资产

中澳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非法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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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与中国警方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与中国警方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
中国查处外逃贪官的行动得到了国外政府的支持。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10月20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与中国警方将在接下来的几周内展开合作,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这是双方史无前例的一次合作。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4日在回应澳大利亚新签证政策时曾表示,“中国正进一步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其中在海外的追逃追赃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中国政府设立了相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力度。我们愿与澳方加强追逃追赃合作,希望得到澳方的配合。贪污腐败分子在海外不应有容身之处。”
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经济犯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中国可以根据《联合国反腐公约》提出引渡要求,因为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加入了这个公约。但是根据澳大利亚的移民保护法,这些官员也可以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申请避难,来避免在中国接受审判。
几周之内展开首次行动
在接受费尔法克斯传媒的专访时,主管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亚洲事务部的长官布鲁斯 希尔确认,澳大利亚已经同意帮助中国引渡外逃澳大利亚的贪污官员,这些官员在澳的非法资产也将被查封。
中澳将在几周之内展开没收贪污官员财产的首次行动。双方已达成一致,首要目标将是已经在澳大利亚定居的经济外逃犯。
根据《澳大利亚人报》网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财经》杂志在近期的文章中曝出了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名单。七名贪官涉嫌贪污财产总计10亿美元。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的确认,这些嫌疑人现在都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取得了永久居留权。在过去几年中,通过投资和商业移民的掩护,他们往澳大利亚非法转移了大量资金。
“他们并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离开中国,身上也没有大量的现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小小翼翼并且精心策划的。”希尔说。他还解释,最典型的做法是,贪污官员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先送到国外,然后利用他们来转移财产。官员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裸官”。这样一来,在国内有任何风吹草动,贪官就逃到国外与家人团聚。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以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尔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中国今年掀起追讨旋风
被贪官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钱数量多得惊人。根据位于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 group)的估计,仅在2005年到2011年间,被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非法资产就达到3万亿美元。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央行2011年发布的关于贪官外逃报告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中国的追逃努力很早就已经开始,到了今年,更是掀起了从内到外的追逃旋风。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澳媒报道称,这次双方的合作动力来自中国警方在今年8月启动的一项代号为“猎狐2014”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
“现在,中国的公务员想出国非常难。”报道援引中央党校的反腐专家林哲说,“处长以上的官员的护照都要上交到组织部保管。我刚到中央党校时,还有很多出国交流的机会,现在几乎没有了。”
希尔指出:“我们会根据证据来判定某个人是否有罪,充分保障人权。我们需要保证事情是在我们的监控下进行。”
目前为止,澳大利亚重大投资签证的90%申请者都是中国人,但是因为很难核查其中一些人的收入来源,所以不少人的申请并没有获得批准。
上周澳大利亚政府宣布了一项新的投资移民项目,投资者只要在澳大利亚投资1500万美元,就能在一年后获得永久居留权。此举引发担忧,可能导致更多腐败官员及商人逃往澳大利亚。洪磊14日表示,中方一直鼓励中澳之间的正常人员交往。关于澳大利亚新签证政策,中方需要进一步了解。
(编辑:caoshaonian)
关键字: 中澳 贪官 中国 资产











潜逃的“电力沙皇”高严

摘要:身为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的高严拥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在朱镕基主导的电力系统改革中,高严曾一手掌控的电力帝国被拆分瓦解,嗅到“危险”的高严,在被“双规”的5个月后,居然躲过层层检查,潜逃海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不是澎湃新闻网的一则报道,很多人或许已经遗忘了10年前那起神秘的贪官潜逃案。一个正部级官员、前省委书记,居然潜逃海外,杳无音讯——神马“裸官”都弱爆了。
  根据澎湃的报道,外电称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将与中国警方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根据《澳大利亚人报》网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财经》杂志在近期的文章中曝出了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名单。七名贪官涉嫌贪污财产总计10亿美元。
  曾有资深时政记者在2002年两会时见到高严,当时高严已经有所察觉对他的调查,心神不定的样子。记者刚一张口喊“高总。。。”,高严抬头一看是记者,立马夺门而出。2002年9月,高严出逃。
  高严的潜逃一开始并不为人所知。直到10月,外界传出高严已失踪一个多月的消息。消息震动资本市场,“国电电力”股价在沪市首次遭遇跌停板,国家电力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下属企业华能国际重挫11%,市值蒸发数十亿。
  此后,关于高严的话题戛然停止。直到2004年2月18日左右,云南省纪委的一份报告提到该部门“协助中纪委查处原国电总经理高严”。4个月后,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所作的审计报告公开,“审计风暴”让高严再次进入了公众视线。事发3年后,一篇新华社的报道才最终确认他已外逃的消息。据媒体报道,对高严腐败案的定性是,“背叛党和国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额国家财产,对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负有直接责任”。
  当时,没人知道高严逃到了哪里。高严在北美的落脚点,有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和美国洛杉矶等几个地方可供选择,有媒体报道称高严已经逃至澳大利亚,但澳大利亚官方没有证实高严是否入境。
  身为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的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不知道,高严用的是什么名字的证件,遁迹海外。
  “电力沙皇”
  高严1942年出生在吉林榆林,1959年8月,高严在长春电力学校热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习。1962年12月任吉林热电厂车间技术员,在东北电力系统耕耘多年,1975年,33岁的高严被破格提拔为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之一。
  由此,高严从“电”转政。1988年1月,在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的位子上,高严晋升为吉林省副省长,11个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副省长。1989年3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1989年-1992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1992年3 月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1993年-1995年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学习)。
  仅仅4年,高严就从电力系统的正厅级干部晋升为正部级地方大员,升迁可谓神速。
  1995年6月,高严调任云南省委书记,荣升为云南省的“一把手”。
  云南虽然在当时属于边远地区,但烟草行业极为发达,特别是红塔集团红极一时。据《兰州晚报》报道,1996年1月,高严应香港某公司总经理韩某的要求,通过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建,与其下属公司签订了12800箱卷烟成交书,韩某因此而获利960万港元。高严收取了2万美元好处费。褚时健案发后,高严继续向红塔集团的新任领导打招呼,让秘书出面,购得7500箱香烟销往香港,高严从中拿到了180万港元。
  在云南,高严结识了云南电视台女主持人杨珊,将其纳为情妇。
  高严的省委书记位子还没坐热,中国电力系统的改革又将他召回了北京。1997年8月,电力工业部更名为国电公司,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的高严,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其时,高严所面临的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企业。原国电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1月16日正式成立,采取国有独资形式,是国务院授权的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到2000年年底,原国电总资产1.8万亿元,占中国电力行业2.5万亿元总资产的72%;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4003亿元人民币。在2001年年度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世界500强中,原国电排名第77位,是中国最大的企业集团。
  当时的高严,掌控着从发电、输电、配电到供电的电力资源,权力巨大。
  调任北京后,高严将杨珊安置在上海。从1999年至2001年,高严多次以“治病”为名去上海探望杨珊,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食宿费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2001年起,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多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同时,他自己还在上海购买一套豪华住房。在北京、上海提供4辆高级轿车供杨珊使用。另外,高严还给了杨珊大量的人民币和外币。
  高严就以养病为由,长期居住在上海,用电话遥控着国家电力公司的工作。据报道,当时电力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们,要想亲自向高严汇报工作、见一面,非常困难,只能通过秘书才能联系他。
  被改革“逼跑”
  但高严的好日子没过多久,电力系统就开始酝酿新的改革。如果说,从电力工业部到国电公司,是电力系统政企分离的开始的话,那么,接下来就是解决国电公司一家垄断的问题。
  2001年开始,国务院开始尝试电力体制改革。据当时的一份文件:高严发表讲话说,电力总公司将完成政企分开、省为实体的改革,省电力公司实现公司制改组;完成电力集团公司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的改革,公司系统将形成完整的母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体制。高严指出,电力总公司将积极探索电网股权多元化的改革。为加快电网发展步伐,在保持国家对电网控制力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制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电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
  这被视为高严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判断,如果方案通过,国电公司将继续保持对整个中国电力市场的垄断地位。彼时的,高严对其思路获得高层认可非常有信心。
  但此时国家的思路已经与1997年不同,的目已不仅是实现原国电内部改革,而是要对国家电力供应体制的全盘调整。2002年3月,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推动下,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
  至此,“国家电力公司”寿终正寝,其电网、电源及辅业资产相应被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所取代。而据海外媒体报道,野村国际驻香港的分析师PierreLau指出,改革计划是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的推动下进行的,并非国家电力公司自身的决定。
  这也符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改革思路。
  原国电的一位高层人士说,这样的决定显然和高严的判断有很大出入。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作为一个正部级官员,分拆后的“小”公司无法安置这尊“大神”,适值60岁的高严,重回政界也不太现实,因而他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退休。
  “按照国家要求,公司分拆和领导离任都要进行责任审计,自然会有诸多问题暴露出来。而高层分拆原国电的思路实施已经不可避免,他甚至连位置都保不住。”原国电一位高层说,“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决定就此消失”。
  但这位人士并不知道,2002年4月,高严就被“双规”,此前的3月底,他已经被限制了公务出行。
  此时,距离2002年1月28日-29日,高严在原国电2002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高调推行“作风整改”不过短短两个月。
  但谁也没想到的是,在被“双规”的5个月后,高严居然躲过层层检查,潜逃海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父债子还”
  2004年8月,武汉中级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原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总经理高新元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认定:高新元在1999年至2002年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已被武汉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原陕西省电力局局长赵杰臣行贿港币10万元、美金9000元和价值人民币2.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
  高新元正是高严之子。“查高新元,目的就是为了查高严。”
  高新元1973年3月生于吉林省长春市,1992进入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读本科。在北大就读期间,吉林省驻京办事处的官员经常到学校看望他并请他出去吃饭。高新元经常开着吉林省驻京办的一辆宝马车回学校。“那时候宝马车并不多见,所以只要看到宿舍楼前停着宝马车,就知道高新元回来了。”
  但据高新元的大学同学回忆,没见过高严本人来学校看望高新元。
  高新元毕业后分配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工作。不久就去了澳大利亚,据说是“留学”。一年后回国,自己做生意,开办了上海润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
  1997年底,高新元结识了江苏省南通市商人孙万明。孙万明的公司专门承揽建筑及装饰工程。高新元帮助孙万明的公司中标承揽电力系统的工程。高新元帮孙万明介绍过洛阳电业局家属楼工程、陕西电力局北京办事处装饰工程、西北电网局办公楼工程、华北电网局建筑工程等。
  高新元从孙万明处分两次获取800万元人民币的回报。
  高新元案件涉及众多地方电力系统官员。这些电力系统的官员当初的心态不外乎两种:不敢得罪身为电力老总公子的高新元,以免高严不高兴,影响自己的前程;希望通过高新元得到巴结高严的机会,以此获得向上爬的机会。
  但“遗憾”的是,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的记者:“由于高严和妻子感情不好,而高新元多数时间同母亲一块生活,他们父子关系一般。”
  当时高严已经包养了杨珊,“乐不思蜀”,高家父子关系并不亲密,高新元也没能从高严那里获得核心的工程项目。2001年12月,高新元到新成立不久的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挂职任总经理,但据上海国电的工作人员介绍,高新元在职期间每周只上一两天班。
  高严刚潜逃不久,2002年10月,高新元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再次回国。但这时其身份已不再是“电力老总公子”,而是一个“涉嫌因腐败出逃”的高官之子。由于怀疑其可能协助安排高严出逃,中纪委对高新元实行了“双规”。2003年4月,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高新元的案子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据办案法官陈家华回忆,在高新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时,高新元的母亲也出现在法庭,与高新元抱头痛哭。
  据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玉胜分析,从法理和实际情况看,高新元收受孙万明的800万元“介绍费”,确实无法定为“受贿”,因为刑法立法设立“受贿罪”的目的是要严格监管“职务行为”,而高新元本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他利用的是一种在现实国情下众人心照不宣的“特殊身份”获利。
  所以,高新元最后以“行贿罪”被判。
  “贪腐谜案”
  高严出逃前,让杨珊帮助转移财产。事后,仅被中纪委查出的转移、藏匿的港币、美元就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还有劳力士牌手表6块,大量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高严的出逃,让原国家电力公司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披露了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称,1998年——2002年期间,该公司损益不实情况比较严重,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决策失误该公司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占42%。
  针对高严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995-1997年就任云南省委书记期间相关情况;任职原国电公司总经理期间的两大交易也受到调查,跨度应该在1999年底~2001年初。据称该交易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报告还指出,4年前国电公司召开的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竟然花费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事后,又通过做假账的形式,企图掩盖奢侈的事实。在这次会议上,高严的住宿堪称“国宾待遇”,为了他中午有地方休息,会议专门为他在某大饭店安排了一套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还在国家领导人住过的东湖宾馆花费6万元安排了一套特大套房,并按高严的个人喜好和身材特征,专门订做了实木家具,更换了床上用品,就连抽水马桶都是重新购置的。
  这次审计揭开了高严以及电力系统腐败的冰山一角。
  但“审计风暴”后,一切又偃旗息鼓,再无下文。高严之后,贪官潜逃风更盛。据新华社报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
  18大后,“反腐风暴”骤起,周永康、蒋洁敏等诸多高级官员纷纷因贪腐落马,中澳警方联手行动,让此案再度被翻起。
  或许,别有深意。
  (综合新华网、《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兰州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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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澳、加、美等贪官聚集之国协助查贪都有利可图呢。
人家不可能白帮忙,哪会和我们的当家人一样总拿人民百姓的血汗钱去买好他们认为需要买好的国度,做那帮别人擀面条倒贴面秿的事,结果还总不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