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美国英雄文化太简单


美国英雄文化太简单
 
 
 《环球时报》 ( 2006-08-25 第20版 )


  蜘蛛侠

    超人

  孙悟空  编者按:目前热映的《碟中谍3》和《超人归来》等美国影片无一不是刻画了美国文化所推崇的一个个英雄形象。作为文化霸权国家,美国试图向世界推销的是什么样的英雄?其他国家的英雄文化是什么样的?和中国的有什么不一样呢?
  本报特约记者 陶短房
  《碟中谍3》的热潮还未减退,对这部影片的争论已在世界各地掀起。喜欢的人觉得这种英雄包打天下的故事惊险刺激,百看不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绝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故事模式,恰恰体现了美国在当今世界的自我角色定位:觉得自己不但可以主宰世界,更可以拯救世界。不论赞同还是反对,这都不能不涉及到英雄文化。众所周知,美国是个移民国家,要探究它的英雄文化,不能不从欧洲英雄文化追根溯源。
  从英雄史诗到骑士文学
  文学的历史有多长,英雄文化的历史就有多长。希腊的文明时代要从半神半人的《荷马史诗》开始,罗马的诞生则伴随着《伊利亚特》里母狼的嗥叫,高卢人的光芒从《罗兰之歌》开始照耀,日耳曼人的辉煌则被《尼伯龙根之歌》广为传唱,这些无不是热情颂扬本民族英雄始祖的赞歌。事实上,西方文学初创混沌的时代,就是英雄史诗的时代。
  进入中世纪,英雄主义的想象力并未被宗教枷锁所束缚,相反,由于各级封建领主的喜好和普通民众的喜闻乐见,许多文人开始投身于英雄文学的创作,如英格兰的亚瑟王圆桌骑士和罗宾汉故事、法国的《巨人传》、波兰等国的骑士团文学,和几乎遍及各国的十字军文学和骑士文学,都是英雄文化的代表。中世纪末期,西班牙人塞万提斯撰写《堂吉诃德》,用反讽手法勾勒出一个落后于时代的“反英雄”形象,恰恰证明了英雄文化的巨大影响:那个原本是小业主的主人公正是读了太多骑士文学,才变成那样一个可笑的骑士的。
  英雄文化四要素
  时代的前进并未能减少英雄文化的光芒,19世纪大仲马通俗骑士小说的风行和20世纪美国西部电影的兴盛正说明了这点。到了今天,英雄文化更呈献多彩斑斓的特点,一方面传统的骑士文化和半人半神文化被推陈出新,最古老的日耳曼“勇者斗恶龙”故事以玄幻小说、电影的形式广受好评;另一方面,一些穿着高科技和时尚外衣的现代、甚至未来英雄题材也层出不穷。
  然而,无论花样如何翻新,英雄文化的四大要素:正义必胜的主题、强大但终会失败的敌人、昂扬向上的精神和浪漫曲折的情节,却是始终不变的。
  美国英雄文化是个人主义、进攻性和绝对的自信
  和欧洲国家相比,美国的英雄文化和这个国家一样年轻。作为移民国家,它的“英雄”不免带有旧大陆英雄文化的影子。但这个年轻国家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不断开疆拓土,国力急剧膨胀,它所塑造的英雄,不论是“扬基”或是牛仔;不论是向西部扩张的白人移民,还是征战海外的美国大兵;普遍具有一种相似的特质:个人主义、进攻性和绝对的自信。风靡一时的西部片几乎都是一个模式:一个英雄单枪匹马打天下,最后功成身退,悄然消失。现代版美国大片中的英雄固然造型多样,背景各异,但本质上“美国英雄”只有一个造型:美国人自己的造型,只是他有时穿着牛仔的衣服,有时戴着越战的钢盔,有时又打扮成蜘蛛人甚至外星人的模样罢了。
  哲学家色诺芬尼说过,如果牛也有上帝,它的上帝一定是牛的模样。在世界上到处充老大的美国人,其所塑造的“英雄”自然也是一副舍我其谁的老大做派。虽然美国内不时有一些人士对此不以为然,推出如《现代启示录》、《拯救大兵瑞恩》这类“把英雄还原成人”的影片,或《生于7月4日》等反思英雄文化影响的作品,但这一切恰恰生动说明了英雄文化和“美国式英雄”,在美国人中有多么大的市场和多么深远的影响。如今美国这样“简单”的英雄文化已深刻影响着世界,正如美国的其他文化一样。▲
 
   
 《环球时报》

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转帖]中外英雄文化大不同

中外英雄文化大不同
 
贺文玄
 
   
 
  和西方一样,中国的英雄文化也诞生于混沌时期,盘古开天、夸父追日、三皇五帝的传说,都饱含英雄主义的浪漫色彩。在此后的漫长岁月中,从诗歌到戏剧,从说唱到小说,无数个英雄的时代和时代的英雄,成为一代又一代人耳熟能详的名词。不过,由于滋生的文化土壤不同,中外英雄文化有着显著的差异。
  在西方的英雄文化中,“天意”往往站在英雄的对立面,英雄则会通过自身不懈的抗争,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宿命,如希腊史诗中始终无法摆脱弑父娶母预言的俄狄浦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和英格兰中世纪徘徊于上流社会和林莽间,不断挑战自身命运的罗宾汉等。而在中国,“天意”往往降殃于百姓和万物,英雄则“奉天”行事,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孙悟空护送唐僧取经是顺应天意,水浒英雄造反也只能反贪官,不能反皇帝,因为皇帝是“天子”,是天意的代表。同样是宿命论,西方英雄文化的宿命里饱含着对命运的不屈;中国的英雄文化却富于一种东方特有的对命运的妥协和变通。

  西方英雄是绝对个人中心的,他们虽然也讲义气、重朋友,却始终以自己的利益为最高利益。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不顾可能的后果,出于个人欲望强拐海伦。这个在西方人心目中无损英雄形象的小节,却是东方英雄文化所不能容忍的。在东方,英雄意味着比常人更严格地恪守道德规范,他们还必须属于集体——或者加入,或者自己创立一个。所以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先是做了唐僧的门徒,然后被收入“西天”编制;而打虎的武松、率性的李逵,也必须乖乖跟着宋江上了梁山。

  英雄文化共同的特点是善恶分明,但在西方,所谓“恶”的标准是有限制的,他们或是恶龙、巨人之类的怪物,或是极端残暴者以及异教徒,而两个君主间的争斗并不被当作善恶之争,人们往往把争斗双方的英雄一同讴歌,哪怕其中一方是自己的敌人。在大仲马的《三剑客》系列和波兰显克维支的《十字军骑士》中都有这样的倾向。事实上这是文人们对民众英雄观的迎合和妥协:对西方人而言,英雄是个性的,即使敌人的英雄行为也应该歌颂。在中国则完全不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敌人就是敌人,即使他像《三国演义》里曹操对关羽那样慷慨,《说唐》中宇文成都那般英勇,也很难得到说书人一个字的褒扬。说到底,这是中国大一统文化和西方领主经济的差异所带来的。

  西方英雄文化中充满了对女性的赞美和追求。中国英雄文化中的女性就没那么好命了,运气好的,如同被赵匡胤送回家的京娘,同行千里,却连半句亲昵的话都没有;运气不好的会像貂蝉那样,逃不脱被关羽月下斩断影子而香消玉殒的命运,甚至变成水浒英雄复仇尖刀下的鱼肉。《荷马史诗》里特洛伊城因为王子劫来海伦而被围,仗打到第十年,海伦上城墙劳军,目睹她美貌的特洛伊将士欢呼“为她再打十年也值”。特洛伊城陷落后,海伦仍回到故国,继续做她的王后,倘是在中国的英雄文化里,她早就被贬作祸水、永不超生了。

  英雄文化是浪漫的、夸张的,但同样也是现实的影子。它们在中国和西方的影子有如此差异,正是两地间历史、社会人文差异的生动体现。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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