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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校规,我拿什么拯救你?

                       ——夜行者

  近些年,有着“一方净土”之称的校园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得不制订出一些新规定以适应需要。符合人性的、人发展规律的规定当然能博得大家的支持和拥护,这当然是好事。但如果规定是违反人性的、不遵循人的发展规律的,那么,不但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拥护,而且会贻笑大方。

       形式多种多样,内容“精彩纷呈”

  现将一些荒唐的校规罗列出来,以飨读者。

  吃饭如厕,人所不禁,可河北新乐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偏偏要管制学生的新陈代谢,弄出了一个“夜间不准上厕所”的规定:有胆敢擅自去厕所解手者,罚!(据2006年12月6日《北京晨报》)

  上海一所大学要求本科生必须通过游泳测试,否则体育成绩做不及格处理,不予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校方称这是为了培养生存技能。(据2006年03月02日《工人日报》)

  沈阳理工大学决定,将清理校园内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取而代之的是学校开通的电瓶车,每次收费5角。(据2005年10月12日《华商晨报》)

  福建福州十八中规定男女同学不能谈话。就读于该校的表兄妹因为经常谈话,被老师认为在谈恋爱,于是只能用手势交流。(2003年3月19日《海峡都市报》)

  每学期,每个同学的道德总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若学生有违规行为,学校就按《学生综合加扣分细则》扣分。如不“及格”,学生要花钱买分,价格是每1分20元钱。这是浙江省临安市金盾职业高中的校规。(据2005年5月14日《青年时报》)

  海南海口琼海嘉积中学规定:每天6:45,快走或跑至操场,做健身体操10分钟,按时大便一次。晚上9:30,做柔软体操,大便一次,刷牙,想一想一日所做的事或写日记。(据2004年8月6日《扬子晚报》)

  四川成都西河职业中专要求学生必须买春夏两套学生装和一件保暖上衣,一共229元。如果不买就不允许参加考试。(据2006年1月12日《成都晚报》)

  新民市实验小学规定,无论春夏秋冬,学生必须每天吃三支雪糕。(据2005年12月16日《华商晨报》)

  营口市高中实行了一套全新的管理模式,师生在课间休息时间,不许在教室、走廊内说话,甚至在上厕所时,也不许说话。这一举措实施后,引起了众多学生及家长的反感。(据2005年1月14日《现代快报》)

  固始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学生放学后回家拿钱,返校时,学校保安以其不在学校食堂吃饭,违反了校规为由,阻止学生进入,并对其进行殴打。(据2006年4月18日《河南日报》)

  在小学生下课休息时间,浦东新区某小学偌大的操场上却没有半个人影,学生只在教室门口玩耍着,而在一年级走廊外面更是安安静静。原来学校有个规定,学生下课后除了上厕所不能出教室,一年级课间不能活动。(据2006年12月14日《上海青年报》)

  中国人民大学规定,不在同一楼居住的学生,不许互相“串门”。(据2006年11月21日《华夏时报》)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某民办中学规定,学生进校要搜身查行李,一经发现烟、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当场没收。(据2006年9月27日《南国今报》)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据2005年6月28日《重庆晚报》)

  新学期开始,山东济南的一些中学规定:除了有艺术表演等特殊的学生外,女生一律留运动头,男生一律留平头。(据2006年11月1日齐鲁电视台“齐鲁开讲”栏目)

  北京一小学为培养学生好习惯,开展了“保护环境争做文明现代人”的活动,具体措施有“乱扔垃圾罚款0.5元、当众挖鼻孔擤鼻涕罚1元、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罚2元、当众放屁罚5元”等八条措施。(据2003年7月3日《北京娱乐信报》)

  ……

  这些荒唐的校规在令我们捧腹之余,也给我们深深的思考。究竟荒唐在何处?透过荒唐的乱象,产生荒唐校规的病根子在哪里呢?

            荒唐在何处?

  荒唐在哪里呢?愚以为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违法。很多荒唐校规都带有违法的性质,校规变成大于国法。学校居然规定自己可以搜学生身体、禁止学生正常交流、强制学生购买物品、随意开除学生、随便对学生进行罚款,好像学校这一方净土并不受法律管辖和保护的一样。本应该是视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守法处事办事等等内容为己任的学校和教育者,却如此从小培养他们如何犯法,并且“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示范,使得人们理想中的“首善之地”沦为“首恶之地”,“净土”蜕化成“污土”、“腐土”、“浊土”,怎不叫人在捧腹之余感到心惊胆颤呢?

  荒唐校规除了违法外,其次是反人性。已经颁布实施好几年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人文性的提出是此次课程标准与之前使用的教学大纲最大的区别,也是一次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带有浓郁的时代特征。而人文性在教育教学中的具体体现是教育使人成为人,是人性和人道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背景下,学校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学生当成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管制他们的新陈代谢,管制他们的日常交流,管制他们的兴趣爱好,管制他们的自由思想,简述之,就是不把人当人来教育和管理。这样的校规不是反人性,那又是什么?

  第三是无法操作。比如说当众放屁罚款,放的人不自己承认的话,什么证据来罚他(她)呢?更何况屁还分很多种,会响的,不会响的,会臭的,不会臭的,如何辨别是谁“制造”的?谁去辨别?难道让老师跟在学生后面“执法”不成?又比如说,早上和晚上各拉一次大便这个规定,如按规定进行,有没有那么多的厕所可供同时使用?谁去监督学生?有那么多的“大便监督员”吗?再比如说,规定夜间不准上厕所,这个问题更大,可以想象,当学生在宿舍里蹲在脸盆上解决“问题”的时候,管理者是否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成就感呢?但是,如果学生晚上不在脸盆上解决“问题”的话,那是哪些人、如何整夜去监督他们呢?类此种种,都是无法操作的,明知不可为,偏偏为之,实在荒唐。

  违法、反人性、无法操作三点足可以说明这些校规的“荒唐”之称乃名副其实,并非过“誉”。

  

          追索乱象背后的真相

  违法、反人性、令人无法操作的荒唐校规为何会频频“登台亮相”呢?透过乱象,审视乱象,解读乱象,我们可以发现其背后的真相。

  笔者发现,由于学校的管理者和教育者的惰教思想产生的荒唐校规是最多的。用简单的“一刀切”做法代替复杂的“教育”,用“一劳”换来“永逸”。为了防止学生早恋,便出台男女学生不能交谈的规定;为了防止夜间偷窃,便出台夜间不许上厕所的规定……如此确实是方便了管理者和教育者,但是害了孩子,苦了家长。

  学生的行为出现问题,不能用一纸规定就了事,学校除了传授知识还要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否则家长就不用把孩子送到学校教育了,上网找几条规定打印出来贴在墙上让孩子遵守就行了。只有在教育的同时,才能用规定进行约束和规范。而且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教育者也应该明白,学校制定校规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养成科学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而不是为了方便自己的管理。实际上,只有以人为本的校规,尊重人性的校规,才能受到学生们的欢迎,家长们的支持。

  管理者和教育者受利益驱动而制定的荒唐校规也为数不少。为谋一己之私,把良知和羞耻心全抛到爪哇岛去了,铜臭早已代替了人的味道。为了赚钱,可以出台花钱买道德分的规定;为了赚钱,可以出台无论春夏秋冬学生必须每天吃三支雪糕的规定;为了赚钱,可以出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当众放屁罚款的规定……花样之多,令人眼花瞭乱,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掏出你口袋里的钱。在我们感到愤怒的同时,心中却出现了无数个问号:谁授予学校罚款的权力?费用标准是否经物价部门批准?所罚没款项归谁所有?用在何处?可以说,这是一种隐形的、变相的乱收费。

  还有一部分荒唐校规是由法盲的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及不惧法律的管理者和教育者共同创造的。不懂法的,也就不知校规何处违法;不惧法的,哪管法律如何规定,于是,出现搜学生身体、将学位证和毕业证与游泳测试的成绩挂上钩等校规也就不足为奇了。

  或许创造荒唐校规的背后还有其它一些因素,但以上三个方面是最主要的。

  将隐藏在荒唐校规背后的真相推到前台曝光,是我们要根绝产生荒唐校规的一个前提。而笔者对荒唐校规这种现象所能做到的,以笔者之力,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http://51650002.blog.sohu.com/28092038.html

如此校规,荒唐得令人瞠目结舌,都不知道怎样批评了。

讽刺作家的想像力,都达不到这样的程度,谁知竟是孩子们需要面对的现实。

叹口气,撤。

荒唐的背后,利益的因素多一些!制定这些荒唐的校规那些所谓的领导者才是最荒唐最让人可耻可笑的!!
骨瘦如柴不是毛病,瘦的有理就成!赤身裸体不是怕热,要紧的是有风就成!裸舞真爽!
     从这些禁令可以看出,都是些什么人把持着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岗位。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有时候真会产生错觉,我们到底生活在怎样的社会?!21世纪真真是个时间名词罢了,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