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走马要当心

[转贴]泰国芭堤雅海域救人的一个丑陋习俗
文章提交者:若寒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长江短笛


昨天下班后,我们七位朋友相约,前往看望在泰国因撞船遇难的朋友郑宏陆的家属,因为我们估计前往泰国处理后事的郑宏陆的儿子应该回来了。当我们把凑份子的慰问信封送到他妻子武女士手上时,她当即推迟道:“谢谢大家。因为老郑走时不满60岁,又是死于非命,按我们家的习俗,他生后我们不收任何人的钱。为此,家里灵堂也没有设,请大家理解。”我们一打量,果然如此。武女士只是请求大家说:“如果我们安排了葬礼,请朋友们给他买个花圈,大家派个代表送送他吧。老郑一生是个喜欢热闹的人。”

我们被招呼坐下来,分别听武女士和他的儿子讲述了前段时间媒体披露之外的其它相关事宜。虽然家属这几天会无数遍重复这个痛苦的话题,但亲朋好友的真诚倾听肯定会有助于家属释放心中的悲苦,并得到些许安慰。

我们问为什么还不安排老郑的安葬事宜?原来,他的家人在后事处事中了解到,老郑在遇险时刻可能有“见义勇为”行为。看到我们感到意外的表情,他儿子告诉说,幸免于难的27个同伴集体出示了“郑宏陆参与施救”证明。但需要具体证明人时,却没有任何人证明老郑具体救了谁,在海里推了谁一把,更没有人承认自己是被老郑推出水面的。听到这里,让我想起当下普遍存在被人救命后害怕承担道义责任的可怕现象。但武女士诚恳地说,只要有人承认,我们绝不要求他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只想给老郑的死还一个“清白”。我们帮助分析,遇险时情况紧急,场面很混乱,大家惊恐万状,恐怕很难记得瞬间是谁救了谁,没有人直接承认和提供目击证明也可以理解。寄希望泰方救援人员提供证明,不同国情和文化,沟通都难,谈何容易。我们只好劝老郑的儿子耐心与其它幸存者沟通交流,看能不能有新的突破。如果能够证明事实的确如此,那当然是不幸中的小幸。

我记起当时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给读者留下的一个疑问。整个团队中女多男少,但两位死者偏偏是男性,两人又刚好是有横渡长江历史的游泳健将,这是为什么呢?老郑可能存在的“参与施救”是回答这个疑问的一个非常可能的选项。如果能够得到证明,对死者对家属将是一个极大的慰藉。而另一名男性死者,却是在撞船瞬间被撞击受伤,失去了自救能力,当即死亡,如果属实,这也给他的死作出了合理的解释。

老郑的儿子告诉我们,事发后,当时泰国方面的救援的确很及时,但他去泰国后听说,那儿因为是泰国佛教圣地,在水上施救时有一个令人费解的习俗,救援人员不会下水主动拉落水者上来,而是靠落水者自己求生能力和反应争取获救的机会,你爬上来了或者抓住了救助工具,你就会得救,你爬不上来,救援人员也不会想法来救你。按当地的说法,你上得来就是个人,上不来就是水鬼。这样的救人习俗和救援方式让我们听得瞠目结舌,提醒今后在国外旅游的国人,即使不慎落水,你也别选择芭堤雅,特别是不会游泳的。

关于泰国方面的赔付,对老郑只承诺了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并且还需要其子再跑一次泰国,每次往返费用不菲。听说当地开旅游船的人都是些穷人,肇事者被抓后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要钱没有,让他坐一辈子牢,他也无所谓(泰国反正没有死刑,最多只能是坐一辈子牢)。我们问中国大使馆提供了什么帮助,有什么意见,他儿子说,大使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在泰国,这样的赔付算是好的,劝我们算了。我再次记起事发后,大使馆工作人员曾安慰中国游客不要太着急,现在我们中国很强大。可是,你再强大,碰到无赖你也没办法。

她一脸后悔地告诉我们,本来这个旅游拼团人员已经满了,可是老郑硬是要挤进去,似乎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也是巧,刚好有个人退出这个团,有了一个空额,他才得以成行,哪知道他这是找死啊。我顺便问老郑这次外出有没有按规定向单位请假,因为他是处级干部,武女士肯定地告诉我,老郑一是在假公休假,二是出国也经过了单位同意。这个回答让作为朋友也同在机关当差的我们如释重负。

郑的妻子对前段时间网上传言老郑的死是因为没有穿救生衣,是他玩得忘形很不满。她说,整个游船上就没有人要求穿救生衣,而且船上也没有配齐救生衣,这是整个团队都一直认定要与泰方交涉的焦点之一。他儿子说,这件事本来可以避免的,要不是当地导游决定团队提前吃中饭,就不会提前返航,也就避开了这次两船相撞的厄运。而提前吃中饭,却是为了赶一个游玩的自费项目。武女士说:老郑一辈子很谨慎,为人做事非常严谨认真,他是不会玩得得意忘形的(当然,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怎样的他也无能为力)。他“参与施救”虽然还没得到证明,也许得不到证明,却很符合他的个性。在危难时刻,他是不会置别人于不顾的,何况他会游泳,团队女性多。

听到这,我只能从内心唏嘘,但愿事故的处理能够出现有利于老郑的转机。不过,从家属口述中,已经令我们感到安心的是,郑宏陆出国旅游不是花公款,不是单位组织,不是擅自行为,是经过组织同意的,而且是一次廉价的出国旅游,价格可能不到3000元。前段时间,看到这则消息就当腐败事件一样拍砖诅咒的网友,当了解了这些内情后,不知道能不能够从“愤青”的状态进入理性判断,莫把对社会不公现象和对行业谋私的不满毫无根据地发泄到一个死于非命的人身上,不至于让亡灵在天堂蒙受不必要的怨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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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游真的要十分注意安全。就算在芭提雅溺水身亡能获700万人民币的赔款,游客也没必要去送死。赔偿数额方面的争议,不应该成为关注的重点。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