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李亚童鼓与呼!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11-12-3 12:02 编辑

这个冬夜,最温暖的消息莫过于,李庄的儿子通过了司考,欲为父亲申诉。

我想撇开法律。当初李庄出事,周律师对其嚣张作风亦有所看法。君子不立危樯,何况主动触怒有司?如今看来,李庄才是律师应有的状态,不屈不饶地为当事人尽力服务。可惜,在法治不昌的当下,无异于自取灭亡。最勇敢的人有时是最不幸的人,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开篇写道。

李亚童,在有多种人生选择时,他背对繁花似锦而直面了山重水复。父亲命运的骤然转折,让他一瞬间义无反顾选择了可能是最困难的人生:去做一名律师。这是最中国的爱的表达方式。子承父业,为父雪耻,以一种古老的接续方式。父与子,在这一刻心气相通,命脉相接,这是庄重的承诺,古老的英雄血性在复苏,古典的温暖情怀在回归。震天撼地,却又润物无声。

以一种独孤而文明的方式,向一面墙发起一场战争。在可见的时间内,他一定会是失败的。李亚童,没有回避自己的命运,主动选择悲壮。他因此接近男人的本质,接近了崇高和伟大。

比较文革中家庭亲友的普遍背叛,如今重新凝聚良知和亲情的家族力量,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仍然是可以乐观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生子当如仲谋!
所有生命都值得尊重
兮兮同学回来啦,热烈鼓掌。。。。。。
俺滴网站:www.cocophoto.com.cn
李庄向最高法提起申诉:要求撤销判决 立案再审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12/13/11283547_0.shtml

@李庄  : 正如各界所猜测,今天正式启动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和起诉中青报,这也是被抓两周年的最好纪念,不为别的,为了心中那份理想、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为了法制的进步。即使做了铺路石甚至牺牲品,死而无憾!坚信最高院看到真相之后,一定会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哈!很有幸,能生在这个生灵涂炭的年代!
李庄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此次申请的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财经》记者 徐凯 实习生唐丹妮】2011年12月12日,李庄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李庄于当日上午10点来到最高法院申诉,并由其子李亚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代理。两年前的同一天,他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此后获刑并出狱,由此引发震惊法律界的“李庄案”。

  最高法院申诉立案大厅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这里还有该院的信访接待室,是法院系统的上访通道之一。在北京的冬日阳光中,李庄父子穿过挂着各地牌照的警车,来到大厅提出立案请求。他此次申请的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在递交上述申诉后,李庄被要求出示该案判决书的原件。由于这份原件在其出狱时被监狱没收,申诉因此暂停。“下午将继续申诉。”李庄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据最高法院内部的《申诉立案大厅申诉登记接谈须知》,对于不服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由所在地法院解决,最高法院只作登记,不收材料、不对下交办,请来访人回当地解决问题。这意味着,李庄将与其他的访民一样,要经历复杂的申请再审程序。

  现年50岁的李庄原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12月10日,涉黑团伙主犯龚刚模举报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此后形势扭转。两年前的今天,即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将李庄押回重庆,两天后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将其逮捕。27天后,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他提出上诉,后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3月,重庆检方再次以同样的罪名起诉李庄“漏罪”,引起司法界轩然大波,中国律师界、法学界组团为其提供法律帮助。4月22日,经过数日开庭之后,检方以证据存疑为由撤诉。

  此后的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迄今已恢复自由身5月有余。但根据《律师法》规定,北京市司法局于2010年2月20日吊销李庄的律师执业证书,他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李亚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估计李亚童从此走向人生崎岖路。
该来的终于来了。
结局如何,天也不知道。
贴词一首,以壮之!
水调歌头   闻采石战胜   
雪洗虏尘静,风约楚云留。何人为写悲壮,吹角古城楼?湖海平生豪气,关塞如今风景,剪烛看吴钩。剩喜然犀处,骇浪与天浮。   
忆当年,周与谢,富春秋。小乔初嫁,香囊未解,勋业故优游。赤壁矶头落照,肥水桥边衰草,渺渺唤人愁。我欲乘风去,击楫誓中流。
哈!很有幸,能生在这个生灵涂炭的年代!
50岁,正是事业的黄金季节,就这么给毁了。
俺是灭绝师太
9# 金秋

据丁补之的微博
【李庄状告中青报索赔五毛】 @李庄 今天上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案件由 @贺卫方 教授和 @斯伟江 律师代理,要求中国青年报就其报道作出道歉,并赔偿人民币五角。昨日,李庄已就重庆案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http://t.cn/SthoQH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李庄可以好好玩玩啦,打赢打输无所谓,让儿子历练一下。这官司吸引眼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