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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4-7-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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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土地,国家收土地税,从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十吧;地主收地租,经常是百分之五十,通常负责交税。
国家自己当地主,也是常有的。汉末大动荡,农民流离失所,大量土地抛荒,曹操搞的屯田,实际是将土地占了,招募劳动者,提供安全保障,也许有点类似军垦农场,恢复了生产,政府和军队也得到了粮食保障,屯田常常要收租税百分之五十甚至六十,以至后来的负责屯田的官员都发了大财。
儒生们津津乐道的周朝井田制,八家人家种九块地(九百亩),其中一块地(一百亩公地)的收成归政府,儒生们说那个收成有六个用处,抚恤、救灾等等,好像王室不靠这开销似的。其实还是等于收百分之十一的实物税,当然政府收了税,总要管一点救灾恤贫的。古人实在,他不是要收九百亩收成的百分之十一,而是要那块公地上的收成,规矩是公地收成不及另外那八块地,罚民,那八块地收成不及公地,罚吏,操心不操心啊?
每个王朝初建,恢复生产时,总给招募到的农民分配土地,隔几十年人口恢复了,新的土地就难分出来了,井田制也一样有这个问题,所以儒生再怎么津津乐道,它也不可能成为长久之计,读头读脑的后代君王想尝试的都失败了,王莽就搞过,没几年就放弃了,搞的时候得罪了被分掉土地的豪族,放弃的时候得罪了好不容易分到土地的农民,大家一起反对他,他的脑袋就被砍了下来。很多代之后,雍正也尝试搞过,还好是小规模的,几百倾土地,摸着石头过河,后来没弄得下去,试了个摊丁入亩,还不错的,就推广了。多其实想想就知道,这井田制,到没有足够闲置土地可分配给新的劳动者了,怎么办?周人自己都搞不下去,当时有个补充办法,叫余亩,每个男丁分二十五亩土地,不用交税,可再往后怎么办,所以到公元前六世纪初,鲁国实行初税亩,管你公田私田,照百分之十比例纳税,一说是百分之二十,我原来以为不可能,但现在想这等于承认谁种的地归谁了,国家放弃了产权,也许农民还是高兴的,存疑吧。 |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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