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对教育满意度仅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真实期盼,准确把握基础教育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落实管办评分离推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15年4月至5月在全国各地开展了面向中小学生以及幼儿的基础教育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基础教育服务对象,即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受教育者,其中幼儿园阶段问卷由家长作答,小学阶段问卷由家长和学生共同作答,中学阶段问卷由学生独立完成;二是教育工作者,即幼儿园教师、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三是社会公众,即网民。针对三类调查对象八个群
体设计了八套问卷,单题最低分为1分,最高分为7分,分值越高表示各群体对教育的满意度越高。每个群体的教育满意度指数满分为100分。每个群体的满意度调查内容均包含总体满意度指数和期望指数,教育服务满意度调查包括教育公平感知和教育质量感知指数;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包括条件与保障、学校管理、发展与机会等;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包括规划与保障感知、管理与服务感知指数。


        本次调查基础教育服务对象和教育工作者采取分层多阶段不等概率抽样,按照国家—省—县—校分层,在各学校内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抽取。社会公众按区域、年龄、性别、家庭收入等指标抽取样本。覆盖全国31个省份370个县(市、区)、4925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近8万人参与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2420份,其中学生(家长)46306份、教师17578份、中小学校长3718份,社会公众4818份。

        社会公众是教育的评判者,其调查对象是依据年龄、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从网民群体中配额抽样的。本次调查结果显现,社会公众的总体满意度指数52.64分,教育期望指数为55.11分,规划与保障感知指数为51.69分,管理与服务感知指数为49.89分,均低于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

        (一)东部地区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数高于中西部
        东部地区社会公众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55.61分,高于中西部约9分。中西部地区之间各指数得分相近。

        (二)城区社会公众总体满意度指数高于乡镇

        居住在城区、镇区和乡村的社会公众总体教育满意度指数分别为53.97、48.87和44.47分。

        (三)社会阶层越高满意度越高

        家庭经济条件越好满意度越高。将调查对象的家庭经济条件划分为五个等级,在当地属于条件非常好的群体其总体满意度指数为67.39分,非常差的则仅为35.58分。

        社会公众学历越高满意度越高。四个指数均是学历越高得分越高。大专及以上群体总体教育满意度指数53.13分,小学及以下的得分为39.76分,相差13.37分。

        (四)社会公众比较认可就近入学而对城乡和地区差距最为不满

        社会公众最满意的方面是本地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情况;其次是本地政府保障基础教育质量;本地政府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方面满意度排第三。社会公众最不满意的方面是本地政府缩小城乡学校差距的成效;其次是本地基础教育水平与邻近区县之间的差距;最后是群众向本地政府反映教育意见和建议的
渠道畅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