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中有“不愿接受来路不明的捐助”一句。
俺曾从某材料看到,1946年1月24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秘书长郑彦,亲自到北平的八道湾周宅,代表蒋委员长给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女士送去法币十万元春节慰问金。
当许广平得知蒋介石派人给朱安送春节慰问金的事后,立即写信询问此事。春节的前一天,即2月1日,朱安在给许广平的回信(由他人代笔,因为朱安不识字)中说:我辞不敢受,据云长官赐不能辞,别人的可以不收,委员长的意思一定要领受的------也就接受了。
郑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回忆说,那次去北平慰问十多位著名作家,名字早已不记得了。但确切的记得当时和朱安女士会面的事情,说她(指朱安)讲着浓重的浙江话。
——蒋公此举,俺权当是重人情。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同感.

鲁迅的犀利,洞察力,百年一遇,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伟人. 骂战时的尖酸刻薄就不说了. 在家庭生活上,不只是朱安,他对许广平也不大好.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提到一些细节,说鲁在家里比较自私,不关心妻儿,对周海 ...
闲云 发表于 2010-4-13 00:42
关于鲁迅“洗脚”的事俺看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洗脚”只是他在日本时学来的一种养生方式,意思就是泡脚,和性事无关。后来我也查了下鲁迅日记中涉及“洗脚”的日期,其中一次,鲁迅在厦门,许广平则在广州,依然有“洗脚”出现,显然和性事没有关联了;另外还有鲁迅在病中,肺病发作的时候也有“洗脚”的字样出现,我想这恐怕也无法再行房事了吧。鲁迅日记大多数记录日常生活,隐私事宜几乎没有出现过,不至于非要把性交写成“洗脚”的。

鲁迅性格中确有不少不合常人之处,所谓“古怪”,和周作人的断交,那么大的事,从无一句解释,和许广平“恋爱”情绪自然是有的,却看不到有多高昂,这是个“冷人”,没办法,这样人的生活是无法按照常理来解释的——其实按照常理,在他那个时代,完全可以一纸休书休了朱安,可是这样的话,朱安命运就一定会好吗?也许会吧,只能这样想想了。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谁的呢?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3 07:52
抱歉,时隔多年,不记得具体是谁的回忆了. 当时的印象,是很了解很熟悉周家的一位友人所写.
好山好水好闲情 半渔半樵半耕心
关于鲁迅“洗脚”的事俺看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洗脚”只是他在日本时学来的一种养生方式,意思就是泡脚,和性事无关。后来我也查了下鲁迅日记中涉及“洗脚”的日期,其中一次,鲁迅在厦门,许广平则在广州, ...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3 21:49
或许吧,不能说绝对如此. 不过一般好象都是取前一说的.

个人以为,人无完人. 鲁迅的一些缺点,比如尖酸刻薄,比如在婚姻家庭上的冷漠,并不能否定他的伟大之处. 其洞察力,冷峻,犀利,确实是百年一出. 直到如今,中国社会,仍然是他笔下的"铁屋子"的比喻. "救救孩子"的呼吁,直到今日,仍然振耳发聩. 说到他的"古怪""冷",说句题外话,感觉有点象庄子. 虽然不是很有可比性,但也有一些相同点. 同样的冷峻犀利,同样的愤世嫉俗,同样的尖酸刻薄. 老庄老庄,都是有大智慧的所谓圣哲,但在我个人来说,从来都不喜欢庄子的冷漠刻薄(尽管这份冷漠刻薄下面其实是至情至性),而喜欢老子的沉厚大气. 当然各人感觉不同. 喜欢庄子多过老子的也有.
好山好水好闲情 半渔半樵半耕心
“鲁迅性格中确有不少不合常人之处,所谓“古怪”,和周作人的断交,那么大的事,从无一句解释,”
——这个,我稍有异议。我觉得“从无一句解释”非常正常,也符合周氏兄弟抱持的古君子观。兄弟失和,依君子风来看,总是一种遗憾,把失和之事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是一种可取的态度。不解释,不争辩,其中自有一种气度。事后看来,这也是两兄弟共同拥有的气度。
回闲云妹子,指鲁迅“洗脚”为性事的文章曾经看过,也看过后来说只是洗脚的文章,这样才去翻了下鲁迅日记,我的看法是,只是洗脚,指为性事的文章多为哗众,不光是我32楼帖子里的两处和性事无关,鲁迅在广州的洗脚,鲁迅并未与许广平同居,许广平是住广州亲戚家,而鲁迅则与另一男士合租,而且鲁迅的“洗脚”次数也不频繁,有长达月余不洗脚的,这也不怎么符合夫妻之间生活。虽然古人有“洗脚”的隐语,但不是什么事都可以此应对的,从鲁迅日记看,看不出与床笫之事有关。

回泽兄,正是这种“古君子观”大约才是不合一般生活状态的,我们现在,包括诸多研究者多半在“一般生活”常态下,对鲁迅这样的古风应该觉得有点怪异。俺只是从一般读者的生活态度去理解——当然,俺得承认,这么写并不严谨。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邦良兄大作,别具只眼。文与人还是要分而论之,鲁迅先生的光彩,在于其文字与见识,不必也不应更不可能是完人。比如鲁迅先生与知堂兄弟失和一段公案,不无与知堂夫人相关的可能,但即便如此又如何?对文学家的评价,不必也不应用道德判断。同理,知堂文字的味道,不该因他抗战时的政治立场而被低估。他们兄弟,在现代文学史已确立十分重要的位置,而后继无人,才是最可悲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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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招人厌的,该是“深明大义”这个概念。

子从母命的大义下,鲁迅不敢离婚。从一而终的大义下,朱安白等一生。最后没钱时,还得让“文化界人士”来教育一番,变得更“深明大义”,心甘情愿地做出更多的牺牲。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17:49
强烈赞同。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谢大兴兄。过奖。惭愧。不敢当。
强烈赞同。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4 10:49
赞同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鲁迅是一个毫无奉献精神的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他对朱安没有爱情,就可以不尽丈夫的义务,可是朱安对他却是有爱情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为了朱安,就不能牺牲一点点?
俺是灭绝师太
哈,你就灭绝吧。为了甲的“幸福”,你就敢悍然要求乙做出“牺牲”啊。甲是人,乙也是人,你公平点吧。在爱情和婚姻这个问题上,鲁迅和朱安都是悲剧性人物。
赞同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鲁迅是一个毫无奉献精神的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他对朱安没有爱情,就可以不尽丈夫的义务,可是朱安对他却是有爱情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为了朱安,就不能牺牲一点点?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23
嗨,别把鲁迅当配种的公猪好不好?你那才叫贬低人呢。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我说楼上两位:你们知不知道夫妻之间是要尽义务的啊?别说过去了,即便是现在的正常夫妻,也不会象鲁迅那样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对方的感受吧?丈夫也有不愿意的时候,可是妻子愿意的情况下,丈夫也是要做出点牺牲的,这就是公猪了么?
俺是灭绝师太
我说楼上两位:你们知不知道夫妻之间是要尽义务的啊?别说过去了,即便是现在的正常夫妻,也不会象鲁迅那样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对方的感受吧?丈夫也有不愿意的时候,可是妻子愿意的情况下,丈夫也是要做出点牺牲 ...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57
没感情,你凭什么让鲁迅尽这样的义务?我觉得他一见到朱安就想吐。要怪就怪他的变态老母,鲁迅朱安都可怜。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12
鲁迅觉得不合脚,可金秋偏要他把脚趾剁了。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没感情,你凭什么让鲁迅尽这样的义务?我觉得他一见到朱安就想吐。要怪就怪他的变态老母,鲁迅朱安都可怜。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4 12:11
想吐就不能忍忍?人家朱安忍的是一辈子,相比他的忍,哪个更可怜?他是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人家朱安连萝卜白菜都没得吃,哪个更值得同情?
俺是灭绝师太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12
鲁迅的鞋子不合脚,穿着不舒服,这个能理解,没人要他一直穿着不脱,就要他穿一下子,行不?他穿一下就脱再去穿别的鞋子,这样也有个交代不是?
俺是灭绝师太
鲁迅的鞋子不合脚,穿着不舒服,这个能理解,没人要他一直穿着不脱,就要他穿一下子,行不?他穿一下就脱再去穿别的鞋子,这样也有个交代不是?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20
不行!何况他不是没试过那双小鞋。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想吐就不能忍忍?人家朱安忍的是一辈子,相比他的忍,哪个更可怜?他是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人家朱安连萝卜白菜都没得吃,哪个更值得同情?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17
金秋跟鲁老太太有一拼~~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鞋子合不合脚,着鞋人自知,也许他觉得刚好合脚呢,再说,即使他觉得不太合脚,他偏不想脱,他愿意,旁人也不好多说了,让他穿自己的鞋踩别人的路去吧.:)))
灭绝师太果然了得,叫鲁老太太跳将出来,也未必拼得过灭绝师太!
鲁迅面对朱安,不仅无丝毫爱情,甚至很可能产生不了丝毫性方面的冲动,人的生理反应,很多时候是主观意识所无法控制的,既不能“勃起”,又如何去尽义务,如何充当工具,恐怕是想牺牲而不能,有恻隐之心而无硬来之力。有些重视感情的男人,或者说感情内敛的男人,视情、性为一体,面对没有爱情的女人,产生不了性的冲动,即便不说是种美德,起码也不能说是缺陷吧。朱安是可怜的,鲁迅也可怜,但幸好,他遇见了许广平,而朱安,终其一生,什么都没有。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如果我又恰好成为鲁迅的朋友,我会在某个月夜,邀鲁共饮,乘其不注意在酒里放上壮阳类药物,再用酒将他灌醉,然后推他进入朱安的房间,也许在酒精和药物的双重作用下,会遂了朱安要个孩子的心愿。
鞋子合不合脚,着鞋人自知,也许他觉得刚好合脚呢,再说,即使他觉得不太合脚,他偏不想脱,他愿意,旁人也不好多说了,让他穿自己的鞋踩别人的路去吧.:)))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28
问题是他根本就不穿鞋,他是将朱安这双鞋放着做摆设。再着说了,新鞋哪里有那么多合脚的哩?刚开始穿着不合脚,多穿几次也就不觉得啥了,很多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俺是灭绝师太
鲁迅面对朱安,不仅无丝毫爱情,甚至很可能产生不了丝毫性方面的冲动,人的生理反应,很多时候是主观意识所无法控制的,既不能“勃起”,又如何去尽义务,如何充当工具,恐怕是想牺牲而不能,有恻隐之心而无硬来之力 ...
李旧苗 发表于 2010-4-14 12:41
啥叫产生不了性冲动啊?他整个就是想挑更好的,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他也不想想,这个萝卜白菜替他侍奉父母,就凭这一点,他也不应该再去吃别的,真没良心啊。
俺是灭绝师太
这事说得有点庸俗了哈。现在,金秋认为朱安女士的幸福就寄托在一件事情上了:有个孩子。于是会有多种结果出现:1,鲁迅“尽义务”了,还真生了个孩子,朱女士也幸福了;但是,由于没有爱情还弄出了一个爱情的结晶,鲁迅的痛苦日甚一日,觉得对不起所有人。2,有些家庭夫妻双方都很尽义务,但终于还是生不出个一男半女,不幸的是,由于朱女士一直没生,按照师太的要求,鲁迅的义务要一直尽到1936年;虽然师太号称没有“要他一直穿着不脱”,但不达到目的他要是脱了你还是得说他“没良心”,鲁迅的脚一直挤着没事儿,反正疼的不是师太的玉足。3,由于1的情况出现,鲁迅其实不可能另外去寻找真正的爱情了,因为那会得到“更没良心”的抨击:你跟人家孩子都生了还不搭理人家了,还去追求爱情了,太不像话了。
同意楼上的分析,鲁迅先生的选择实在是无可厚非!
同意楼上的分析,鲁迅先生的选择实在是无可厚非!
呵呵,楼上的同意需要反复强调吗??
这个帖子的争论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观念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童版是一个很纯粹的人,而金秋比较包容,容易妥协,是不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