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不了,我给链接了,字数不少。
方某人我看不上眼,与你不同的是韩某人我也同样看不上。
方某人说的这段话还是值得注意的:
更虚弱的是对质疑者破口大骂,骂麦田骂得尤其恶毒: “如果你结婚生子了,按照 ...
李苗 发表于 2012-1-19 20:00
我不觉得哪个说韩寒被代笔的是想挣那些钱。谁都知道所谓认罚只是说说而已。把这个事件用钱来解释才是掉钱眼里了。
那些认罚条件如此好笑,始作俑者正是韩寒自己。是他自己把鑑别一头鹿的方法定为一根毛,发现不妥又改为是否认识那头鹿之类,怨不得别人。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分不清一个字一句话一篇文章,那个人正是韩寒自己。
打个比方,如果有人说我抄袭,我会回应要是能证明我抄了我会赔若干银两。于是有人指出我抄了一个字,这个人才是分不清一个字和一篇文分不清什么是抄。如果我开始时自己宣布抄一个字也赔偿若干银两,那就只能怪自己大嘴巴。
晓梦 发表于 2012-1-20 12:44
你的理解力也是问题大大,看到那“如果”2字了吗?这是依据麦田的逻辑,以其人之道推理出来的结果。
麦田是没骂人,可变着法子诽谤了一群人,这比骂人还险恶,而且触犯了法律。他为何那么快会道歉?怕赔钱才是真的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0 18:10
31# 李苗
谁的文章?醋劲这么大?
各人读书有各人的法子。并不都要正襟危坐细嚼慢咽,三上之时狼吞虎咽亦可。把《二十四史》当小说看,一天看十三万字还是可以做到滴。字字句句了入指掌不行,但得其大概可以。
ironland 发表于 2012-1-21 15:52
从抬杠的标准来说,“我看是越来越扯淡了”一句肯定不能消弭争议。“把证实代笔一字的最低条件改成了代笔过一行字。”这个变化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这个悬赏就步是一般的不严肃,人家跟你的不严肃较个真,怎么就“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2 22:43
韩寒已经败了。他积累建立起来的“青年领袖”,“公共知识分子”的形象已经坍塌。无论是否“包装”。促使他形象坍塌的,方舟子的质疑还是其次的因素,(尽管有的质疑很有力。而且方舟子也够无聊的,当然这不是什么大 ...
menglilanshan 发表于 2012-1-23 17:10
他从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人,只不过喜欢他文字的读者比较多而已。先前把他当神的那些人才是有问题的。
率性而为,才是他的看点,他本来就不想讨好谁,对了,他女儿除外。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3 17:26
所以我才说:“韩本来可以很简单地处理:请方帮助麦田找到证据就行。”如此,无“修改”,无“托大”,扯淡的人也没机会扯淡,不是更好吗?如此,引发扯淡以及越扯越远的根源就只能在韩少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3 00:23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逻辑对不对呢好不好呢?按照这个逻辑,在论坛上一旦有一方开骂,事情将永无休止,双方的自己以及家人只能更多地无端端滴“遭受羞辱”,直到有一方自愿放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3 17:24
这场架,从韩寒一开场指着对方的性能力、秃顶进行下三路攻击始,韩寒就输定了。后来的走势,越输越多。
不太有趣的是,韩寒和他不少支持者使用的招术,带有浓烈的“中国逻辑”特色(针对对方的人品、心理、长相等)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1-23 01:06
没看到韩寒有禁止方舟子寻找证据的内容么!老童何出此言?
韩寒不应该意气用事,旁观者应该爱护他,维护其形象,老童这个用意固然不错,可韩寒恐怕没以意见领袖自居的想法吧,因此也不用顾忌自己的所谓形象。他只 ...
阿吕 发表于 2012-1-23 18:29
韩寒自然没有禁止,老童该言也没有指责韩寒禁止啊。但很多网友确实企图禁止,比如不加辨析简单认为方的寻找就是无聊加扯淡。
社会上的事情是这样的,某人可能本意从来就没有想做意见领袖,但由于意见发表得多了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3 20:39
在这起麦田、韩寒、方舟子掐架事件中,我们都只是些旁观者。作为旁观者,在此之前大概对麦田都谈不上了解(我就是一无所知),而对韩寒和方舟子,相信绝大多数网友都有了自己的先入之见。在参与讨论之时,这些先入之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1-24 11:15
哦,因为纸不是布,所以《杯中窥人》是不能得高分的命题作文。老童又有一条新见解。
“方舟子仔细分析到的水杯中的纸张到底会不会在一个小时之内沉入杯底”也让老童心有戚戚焉,实在让阿吕哭笑不得了。
阿吕 发表于 2012-1-2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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