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记念唐某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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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翰林院修撰
时间:
2012-5-18 10:00
标题:
记念唐某珍君
本帖最后由 翰林院修撰 于 2012-5-18 13:30 编辑
共某国六十年十一月十三日,就是成某市金某区抵抗暴力拆迁的唐某珍自焚的那一天,
我独在网络中徘徊,遇见张君,前来问我道:阿源可曾为唐某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
没有。他就正告我:阿源还是写一点罢;唐某珍生前就很爱访问阿源的
博客
。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建立的
博客
,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点击率一向
就
甚
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网络纷杂中,毅然点击了“挪亚方舟”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
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
能
够相信真有所谓“
七十年产权”
,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
——
但是,现在,却只
能如此
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吞噬弱小身躯的烈火浓烟,洋溢在
我
的周围,使我难以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我将深味这“
河蟹”
社会的浓黑的
悲凉;以
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
河蟹”
社会,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钉子
户”
的菲薄的祭品,
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真的房奴,敢于直面微薄的薪酬,敢于正视高昂的房价。这是怎样的受压者和无奈者?
然而
经济适用房并不常为穷人设计,只得以时间的流驶,来偿还房贷,仅使留下短暂的房
屋
产权
和微漠的拆迁补偿。在这短暂的房屋产权和微漠的拆迁补偿中,又给人暂得蜗居,
维持
着这
似有非有的房屋。我不知道这样的“
河蟹”
社会何时是一个尽头!
在诸多被强迫拆迁的居民之中,唐某珍君是我的网友。网友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
样
说,
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她不是“
蜗居到现在的
我”
的
网友,是为了抵抗暴力拆迁而死的天朝的女杰。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弱
小
女子之所以当众自焚的缘由了。拆迁啊,拆迁啊!不在拆迁中顺从,就在拆迁中自焚。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唐某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烧焦的尸骸为证。当一
个
女
子从容地站在自家房顶倾倒汽油点火自焚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
*
个
**
的重要
**
,天朝
特色
的“
河蟹”
,不幸全被这几缕青烟抹杀了。
但是暴力的拆迁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
房价永是高涨,拆迁依旧野蛮,有限的几个生命,在天朝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
供
无
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
流言”
的种子。圣经说过,“
尘
土仍
归
于
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
,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房奴们在滚滚的
青
烟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
房奴
,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唐某珍君!
写于2009年11月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2-5-18 12:30
值得记念,还应该加上“们”。
求教:记念与纪念有什么区别?
作者:
翰林院修撰
时间:
2012-5-18 13:11
值得记念,还应该加上“们”。
求教:记念与纪念有什么区别?
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5-18 12:30
鲁迅用的是“记念”,故沿袭之。
作者:
何毓玲
时间:
2012-5-18 14:13
本来“纪念”对,“记念”错,但是鲁迅原文就是“记念”,明明错了,谁也不敢改!因为经典引文是不能动的。
还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屈原原文是“曼曼”,因为鲁迅写作了“漫漫”,就习非成是了,吼吼!
作者:
马南邨
时间:
2012-5-18 14:28
“记念”者,用笔记录下来,以供后人经常念叨念叨。 -记念。没准鲁迅当年是这么想的。哈哈。
作者:
老爺叔
时间:
2012-5-18 14:31
慢慢來,不要招急。
老華兩凡是,就是 “不招急”
。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2-5-18 16:08
4#
何毓玲
到底是专业啊。
我一直以为漫漫是正宗呢。
谢谢老师。
作者:
老爺叔
时间:
2012-5-18 18:42
屈原時代,“曼”“慢” 不分吧?
作者:
何毓玲
时间:
2012-5-18 19:38
从古汉语角度,“慢”“漫”都是后起分别文。
最初只有“曼”字,因为承担的义项太多,后人就造了分别文,用不同偏旁的字表示不同义项。
比如当初只有“采”,后来为了减轻它的负担,造出了“踩”“彩”“採”。
作者:
翰林院修撰
时间:
2012-5-18 19:56
跑题了,跑题了,哈哈!讨论楼主的文章好不好?
作者:
何毓玲
时间:
2012-5-19 16:21
这才是燕谈的特色呢,我的好几个帖子跑题跑到给女儿征婚!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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