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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参加朋友聚会愿意选择aa制还是别人买单 [打印本页]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0 17:52     标题: [讨论]参加朋友聚会愿意选择aa制还是别人买单

如题


作者: 鲁阿丁    时间: 2006-8-10 17:57

俺投了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6-8-10 18:26

我的聚会都是很熟悉的朋友,基本上(应该是完全)没有过AA制的情况发生。

AA制很好,很人性也很公平,年轻人可能比较喜欢,而我们这代人更讲“面子”,那是打肿了脸也要抢着买单的。我大约会是这样一个态度:如果不是特别可怕的数目,我都会说——有人买单吗?没人就我来买了。一般来说,这句话具有强大的杀伤力,结果是基本论不到我的。但我的“兜底”言论,事实上阻止了在有我参加的聚会(我们这一批人大多如此)上实行AA制的发生。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0 18:30

老童大哥这个话不就是泽雄兄面子文章的注脚吗?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6-8-10 18:32

讲面子是要付出代价的。确实如此。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0 18:36

偶觉得朋友之间尽量不要因为金钱发生摩擦,总是有人买单,白吃的人也会有很重的心理负担,总是出钱的心里也会不平衡,还是各出各的,轻松自在。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6-8-10 18:37

俺觉得,有大款就让大款埋单,没有嘛,就AA。
作者: 朱屹    时间: 2006-8-10 18:41

俺吃不到,瞎起哄。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06-8-10 19:07

偶也投了,赞成AA制,因为一直是这样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6-8-10 19:22

在饭桌上听有刀讲过一个笑话:有一大款特讲义气,凡朋友聚会他总抢着买单,一来喜欢为朋友买单,二来他也确实不在乎这点钱。最后一次买单时朋友们实在忍不住了:“哥们儿,有什么事你就开口吧!”[em01][em01][em01]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06-8-10 21:26

AA、也好,大款买单也好,房间定了没有?周六是腐败重日,“沸腾鱼乡”又是腐败重地,提前预定很重要。


作者: psyzjs    时间: 2006-8-10 21:35

虽然我是学生,按照以前的规定可以免单。但是为了体现公平和自我幸福感的最大化。我投AA制一票。[em04]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0 23:52

我和童志刚兄一样,不喜欢AA制的聚会。像我,要是出去FB,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单位公款吃喝,这种情况最多;第二种是亲戚之间办事,比如逢年过节、结婚、生小孩、小孩考上大学啊什么的;第三种是朋友聚会,原则上是谁提议,谁付帐,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召集人都是有签字权的,在我们这里,私人掏钱请客的情况几乎很少。

如果有朋友来常熟,肯定是我掏钱请客,这没什么问题,来之前预先通知一声即可。我去北京,有朋友请我当然是最好,我请大家也没问题,如果是AA,那就免了,说实话我还是不习惯这种方式,非常不习惯!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0:10

嗯,偶现在决定修正一下态度,朋友聚会如果有外地朋友来,要看来人更认同哪种方式,毕竟还是客人比较大,至于本地朋友自己腐败,就好说好商量了。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1 00:20

两个多月前我去北京,平平请我喝了杯咖啡,等下次我再去北京,肯定回请平平喝酒,有其他朋友参加当然也欢迎。北京的菜价和我们这边差不多,一般中档饭店,十个人一桌,600块钱应该够了,但酒钱比较便宜,北京人喜欢喝二锅头,好一点的也不过就几十块钱一瓶。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6-8-11 00:33

以下是引用土豆炖牛肉在2006-8-10 16:20:00的发言:
两个多月前我去北京,平平请我喝了杯咖啡,等下次我再去北京,肯定回请平平喝酒,有其他朋友参加当然也欢迎。北京的菜价和我们这边差不多,一般中档饭店,十个人一桌,600块钱应该够了,但酒钱比较便宜,北京人喜欢喝二锅头,好一点的也不过就几十块钱一瓶。

我记得北京二锅头好一点的一百多,再好一点的我就不知道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0 16:40:26编辑过]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1 00:42

现在北京酒风好象也不太盛,上回在北京,十多个人一起吃饭,只开了一瓶二锅头,就我和陈永苗两个人喝,其他人只能喝啤酒。没劲!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6-8-11 00:45

回想一下,二十多年前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根本就没有AA制这一说,基本上是谁弄到钱了谁就请客,谁家里寄的钱多些谁就多请点客,所以就有了宁可借钱请客也不提平摊付帐的潜规则。规则延续,习惯也就成了自然,要改变这习惯,看来只能从下一代的青年人们做起了。

以青年人为主的聚会,我赞成采用AA制,那制度,我以为是更人道也更文明的。

(土豆啊,我们是落伍者了,得承认,但我们很欣慰地看见了年轻人的进步,是不?)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6-8-11 00:48

以下是引用土豆炖牛肉在2006-8-10 15:52:00的发言:

我和童志刚兄一样,不喜欢AA制的聚会。像我,要是出去FB,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单位公款吃喝,这种情况最多;第二种是亲戚之间办事,比如逢年过节、结婚、生小孩、小孩考上大学啊什么的;第三种是朋友聚会,原则上是谁提议,谁付帐,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召集人都是有签字权的,在我们这里,私人掏钱请客的情况几乎很少。

如果有朋友来常熟,肯定是我掏钱请客,这没什么问题,来之前预先通知一声即可。我去北京,有朋友请我当然是最好,我请大家也没问题,如果是AA,那就免了,说实话我还是不习惯这种方式,非常不习惯!


俺不喜欢参加公务活动中的大吃大喝,当然,有时吃完了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只能被动FB一回了。跟朋友交往时,也有些朋友主动付帐埋单事后是拿去公款报销的,这种情况在所难免,但总体上,有刀无疑是主张私人掏腰包请客吃饭的,而且赞同酒苗的观点,那付帐的工作就应该交由席间最有钱的人承担,以便让他的钱用到实处,真正体现价值,让他的人光彩夺目——能为朋友们付帐,多有面子的事儿啊!俺这条“大户埋单”的原则是适用于异地吃喝的,地主的责任不是付款,而是找到环境优雅、菜肴美味的FB场所,以及在发生服务质量纠纷的时候出头露面。

AA制表面上公平,但俺非常不喜欢,朋友欢聚还搞成本分摊的公平,感觉忒差,要么你请我,要么我请你,硬搞均等分担费用,岂不是动筷子夹菜举杯子喝酒的时候也要考虑一下量多量少呢,那还吃个什么劲儿?

私人掏钱请客吃饭,一般不会乱点菜浪费钱,有利于贯彻节约原则。

[em05]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1 00:58

童兄,我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同学经常结伴半夜出去喝酒,基本上是轮流请客,这种方式和AA制相比较,其实大家花的钱也差不多,只是觉得同学之间关系更亲热一些,如果讲明是AA的话,那谁要是多喝几杯酒、多夹几口菜,感觉就像是占了别人的便宜。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11 01:09

刚才投了关键一票,至少,“有人埋单”与“AA制”可以暂时打成平手了。

AA制,我承认它具有仪式上的先进性,如老童所言,也应该在年轻人中得到发扬光大。但就我而言,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AA制。朋友相约吃饭,只要价格不是特别离谱的,我反正做好“兜底”的准备就是了,肯定不会发生没人买单的情况。另外,朋友中有豪客愿意埋单的,我所能尽的最大礼仪,不是和他抢单,而是力争把好酒好菜品尝到位。如果是我召集的,当然应该我来埋单,否则,天理不容。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6-8-11 01:12

我还没投票呢,我知道腐败者里有大款,这就投票去喽~~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1 01:18

刀兄,你讲的我也基本上同意,我总觉得朋友之间采用AA制显得太生分了些,当然,请客是要以财力作为支撑的,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让他一次花千把块钱请客吃饭显然不太人道,但他要是老吃白食,也会觉得不好意思,而采用AA制的话,他就可以花不多的钱心安理得地参加聚会,我想,主帖所提问题,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从道理上讲,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情感上还是不能接受。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1:21

“如果是我召集的,当然应该我来埋单,否则,天理不容。”

这句严重不同意,偶是经常召集人,照这个规矩,偶破产了(本来就是佃农)。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11 01:23

以下是引用杜雅萍在2006-8-10 17:21:00的发言:

“如果是我召集的,当然应该我来埋单,否则,天理不容。”

这句严重不同意,偶是经常召集人,照这个规矩,偶破产了(本来就是佃农)。

平平,你是受委托的召集人,相当于秘书长一职。白吃白喝,天经地义。——拒绝误读,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1:27

外地的朋友到北京,地头蛇们总得尽地主之谊,做好东道才行,人家花了路费,付出辛苦,还要请客买单,我不忍心。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6-8-11 01:33

在没有大款的前提下,我是赞成AA制的。理由如下:

如果经济实力相当的人在一起,对方请我,总担心我没吃好,于是尽量多点好菜,其实,我既不在乎吃,也不想多吃,可每次还落下个好胃口的恶名。如果是我请客呢,又担心别人说我小气,于是点菜也超常规进行,为了帮助别人增进食欲,自己还得起表率作用猛吃一气。回家似乎还得弄个小本本记一笔(事实上这个本本从来没有过),免得轮到自己请客的时候装聋作哑。所以,还是AA制好,点自己爱吃够吃的,也不浪费。

补充说明:我的这个AA制可能还要彻底,是自己买自己的单,而不是在总帐的基础上大家平分。比如猪头吃素,凭什么替你们付不讲兽道吃狗肉猪蹄的钱?

如果彼此的友情不体现在吃饭请客上,是不是非常理想呢?

[em06]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6-8-11 01:35

再补充一句,有客自远方来,当然我要尽地主之谊,这跟今天讨论的AA制不相干。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6-8-11 01:41

以下是引用土豆炖牛肉在2006-8-10 17:18:00的发言:
刀兄,你讲的我也基本上同意,我总觉得朋友之间采用AA制显得太生分了些,当然,请客是要以财力作为支撑的,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让他一次花千把块钱请客吃饭显然不太人道,但他要是老吃白食,也会觉得不好意思,而采用AA制的话,他就可以花不多的钱心安理得地参加聚会,我想,主帖所提问题,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从道理上讲,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情感上还是不能接受。

回土豆兄:

我理解你的想法。正因为请客吃饭需要花钱,需要财力支撑,所以我才主张“有钱的出钱”,那种情况下我觉得并不是没付账的朋友吃白食,因为大家开心相聚,友情和智慧也是贡献,不然的话,对于经济条件相对差一点的朋友来说,交往应酬就容易变成负担了,那反而不好。

上周我应一家大公司的邀请,在沙家浜一个环境颇为雅致的培训中心讲了一天的课(内容是关于公司内部如何治理FB[em07]),离你很近啊。哎,要不是第二天急着赶回上海出庭,我一定找你喝茶吃饭来也!

[em05]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6-8-11 01:42

AA制在一种情况下具有较高的合理性,那是吃自助餐。

[em01]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06-8-11 02:15

“补充说明:我的这个AA制可能还要彻底,是自己买自己的单,而不是在总帐的基础上大家平分。比如猪头吃素,凭什么替你们付不讲兽道吃狗肉猪蹄的钱?”

吃过狗肉猪蹄者,请举手。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6-8-11 02:20

从前我被动地召集过一次网友聚会,因为穷,采用了aa制,但那感觉被我确认为终生办得最糗的事之一。以后,只要席间没人比我宽裕,又没说好谁买单,只要自己包里钱够,就肯定我来买。如果是我召集的,那么借钱也得准备好,要不然就不召集,把聚会赖过去(伤心地是,以前那个站很多网友到现在还因为我向来不热衷聚会责怪我,却不明白那几年我其实是穷困得不行,又必然地要当召集和主事人)。

所以,北京腐败,我的观点支持不aa,要aa,也少数人私下aa了比较好。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6-8-11 02:32

卓立兄,怎么个糗法?大家都吃得很寡淡?结果一点气氛也没有?
作者: psyzjs    时间: 2006-8-11 02:50

这个现象很有趣,值得实验研究。[em07]
作者: 希阳美    时间: 2006-8-11 03:13

以下是引用紫壶在2006-8-10 18:32:00的发言:
卓立兄,怎么个糗法?大家都吃得很寡淡?结果一点气氛也没有?

是呀,俺也对这个现象感到好奇,因为没有AA过,想听听其中缘由。

在俺的想象中,感觉AA应该挺轻松。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6-8-11 04:31

我投的是其他方式。咱中国人讲个入乡随俗和客随主便,凡事不能绝对。AA在上海社会虽然比较流行,也仅仅在在职场的某些场合,更多的还是轮流请客。

AA不妨成为原则,但原则可以被经常性地突破。

在中国更多的地方,应该不会有AA的市场。

还有,如果是会员制朋友聚会,当然是AA;如果只有2个人,当然不能AA,特别是两个人是一男一女,那决对不能AA,否则就是纯粹鬼子方式了。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6-8-11 04:42

以下是引用紫壶在2006-8-10 18:32:00的发言:
卓立兄,怎么个糗法?大家都吃得很寡淡?结果一点气氛也没有?

因为当时不少人是第一次见面,饭后各人掏钱的场面似乎在提示彼此感情的淡薄,在那一刻,我立时觉得聚会是失败的,有不如无。所以我觉得,如果真要aa,事先几人先私下aa了比较好。

各人掏钱自我负责的做法适合商务,好比投资做生意一样,朋友聚会,就杀风景,聚会因此成本低廉,但成本低廉的感情往往也容易让人觉得廉价。土豆提到的大学时同学轮流做庄的情况我倒是印象很深,从前大学时我们一个宿舍也是这么做的,其实这既做到了成本均摊,又做到了人情往复,聚会时开心,大家也心安理得。

经常买单的朋友我不能不尊敬,这不仅要有能力,也需要一份特别的责任感。不过如果我做不到有能力“回单”的话,我想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少出席了。所以,大款们也要注意有可能要给“穷哥们”“回单”的机会的。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4:47

偶参加过关天茶社的聚会,每次都是aa制,大家很习惯,因为事先都说好了,规则很清楚,好像没有什么尴尬的事情发生。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4:50

我认为人少的时候有人买单更好。北京真名网友aa制有两次,每次都是饭前付费,具体做法是做好预算,大约算好每个人多少钱,多退少补,对很多初次见面,以后可能很少机会再见的聚会而言,我觉得aa更好。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6-8-11 04:57

人太多了,而且来者比较范围难定,似乎更主要是一种活动,而不是朋友聚会,买单者未必与所有与会者有可以为对方买单的私交,那么由其买单就多少是不合理的,何况因此付出的数字就会成倍。作为活动,就相当于入场买门票一样,aa当然没什么尴尬的。个人买单确实是合适小范围友人聚会的。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5:11

40楼的说法偶同意,小范围的朋友聚会,偶就变成蹭饭大王了,人多的时候坚持aa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05:46

谢谢巴比先生的经验之谈。
作者: oversee    时间: 2006-8-11 06:52

偶不在北京,所以同意北京的FB筒子们集体AA请外地的筒子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作者: 海上笑笑生    时间: 2006-8-11 08:56

这个帖子的用意,最好分两步:

第一个目的,是指明真名网友之间的公开腐败,用什么方式支付为妥?

第二个目的,才是讨论生活中朋友之间的交往习俗?

毕竟,网友之间的陌生度为基本前提,aa制有其合理性。

而现实生活中的友情交往,与每个人的支付能力相关,aa制未必适合国情现状。


作者: 土豆炖牛肉    时间: 2006-8-11 17:41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6-8-10 17:41:00的发言:
 

上周我应一家大公司的邀请,在沙家浜一个环境颇为雅致的培训中心讲了一天的课(内容是关于公司内部如何治理FB[em07]),离你很近啊。哎,要不是第二天急着赶回上海出庭,我一定找你喝茶吃饭来也!

[em05]

没关系,我随时恭候,从上海开车过来,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非常方便。


作者: 青花    时间: 2006-8-11 18:42

投AA一票,图个心理踏实。要么我买,可我现在买不起。[em04]记得有几次聚会是负蝂JJ埋单,上回是韧苇,心里总觉得过意不去。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6-8-11 19:09

俺跟青花一个想法,一次让俺出千八百块,俺会心疼半年,但让俺分十次出俺心里不难过。

以前的做法是每次在聚会之前选好地方,根据腐败场所的消费情况,作出预算,饭前收费,外地与学生免费。菜由一个人点,事先问好在座口味与忌讳,根据预算点菜,尽量照顾个人的口味。结账后多退少补。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11 19:44

这件事,还是一事一议比较好。“朋友”两字,只是泛指,朋友有亲有疏,哪能一概而论。网友也是如此,有些网友,经常见面,或即使不太见面,在论坛上早已相处融洽,直可视为老友了。也有些“网友”,彼此只是共享一个“网友”概念罢了,“亲疏”二字尚无从谈起,自然不妨另行计较。

具体到本次老木匠进京,情况似有点特殊。据我在一边观察,参加者大多具有老友的脸面,故如何付费,也该结合“老友”这个条件进行。那些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例子,就不宜合并参考了。

反正,这事没我的份。留给我的份,只是在千里之外默默地流口水而已。撤!


作者: 采桦    时间: 2006-8-12 00:21

以下是引用土豆炖牛肉在2006-8-11 9:41:00的发言:
 

没关系,我随时恭候,从上海开车过来,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非常方便。

土豆的好客我是领教过的。记得05年秋吧,土豆曾说要来我居住的小城会友,届时顺便请我吃饭。因为和他并不熟悉,就呵呵答应了,但是却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后来不知土豆来没来?

 

至于请客,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是我发起的,就由我来付帐喽。如果是朋友定时聚会,不妨大家交些会费,由专人保管。到时付帐也方便些啊。当然其中如有大款就另当别论了;)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1 16:24: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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