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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10-7-28 10:32 编辑 有刀那是在说现在的国标让人无所适从,比如国标里对乳制品的要求是“具有乳制品应有的香味”,什么才是“应有的香味”?这相当于没有标准。所以当有刀念到那条标准,全场都觉得好笑,只有你天边外一个人想哭, ...
金秋 发表于 2010-7-28 08:14 同样是律师职业,同样的智商。至少,有刀还知道点沉默,你金秋却出来显傻!
让俺来说说这里的道理吧。
第一个错误,是“律师”的屁股占据了“证人”的位置!
律师要分清,即便是某种“错误”也该由谁指出才有公信力?律师可以解释法律条文,但一本行业技术标准,应该由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来评价,而不是律师充当南郭先生来表演。
第二个错误,是对于“国标”的理解力问题。
律师想要指出文本的逻辑错误,或字面上的歧义,必须要分辨清楚,究竟是法律文本,还是行业标准?
所谓的“国标”,不是普法教材,也不是普通大众(消费者)的行为准则,而是具有技术含金量的行业标准。因此,这部国标(与奶制品相关)不是让所有地球人都“无所适从”的,国标的“读者”范围起码不是有刀或金秋,或者电视现场中代表消费者的多数人!
换句话说,国标的执行者如果是相关行业的技术人员,他们对国标的技术理解力与操作实践是十分自如的。
比如就对产品的质量评价来说,有主观性的感官检验,和客观性的指标测试,这两种方式都是科学的理性的操作手段。
就文字上的解释来说,色泽与气味的表述含意,就是指要求自然,无异常,无异味的感官判断,是与检验人员的经验值直接相关的。因为国标对于操作者的要求本身就是以操作者作为行业技术人员的参考来衡量的,而不是指缺乏检测经验的普通消费者立场。
现在,我们再来评价一番,有刀在“法庭上拉小提琴”的洋相有什么意义呢?表面上看,这种表演让现场观众起哄发笑(因为无知而受骗),但是笑过之后,就轮到有刀或金秋该内心苦笑了吧(因为弱智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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