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瞄了一眼你们在经济版的口水战。
无非是彼此调侃,讽刺,乃至挖苦,没神马大不了啊,何必如此剑拔弩张?
珍惜健康,远离肝火~~
别客气。那不是你的错,那是理解的错。

这世界上会有很多让你感到莫名其妙的事情滴。
见多了,你就见怪不怪鸟。
迅弟儿 发表于 2011-12-26 16:30
呵呵,你有没有错误理解别人的时候呢?

是,有人用“垃圾饭局和无聊会议”刻薄你在先,反击是你的权利,但防卫过当还是有错。更何况这种防卫过当是建立在理解错误的基础上。

说一句Sorry很难吗?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11-12-27 16:37 编辑
说一句Sorry不难。难的是面对谁、和为什么说。
施姐姐这个要求,还真叫我为难。也许我有理解错误的地方,这种可能性100%存在。
但是在判断我“理解错误”之前,恐怕需要了解我的“理解”到底是神马。

施姐对我的“理解”的理解,被邹峰概括为“下跪论”,与之对应的,则应该是“斧子论”。
目前我还不知道邹峰是怎么理解的,他有闭着眼睛理解的偏好,我就不深究鸟。
But,就像大家对“斧子论”的理解一样,按照宪法学中形式与实质关系论所说的,“下跪论”也仅仅只是限定在抽象范畴内滴。也就是说都是实质论。
实质论的意思就是说:即使是从形式上说,旧苗也仅仅是在脑海中想象了好几遍用斧子劈我的情景,聊以自慰,这与小讨厌分析的完全一致,“现实生活中难说有啥不顺心的事情,然后到论坛上来发泄一通”,我已经明白了旧苗在现实生活中的极度不顺心之事。

而“下跪论”涅?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就是指精神上的下跪啊。对正部级如果不下跪,对正皇极终归是下跪的,而且从路数上看,还是正跪。
在这一点上,我还不认为我的理解错鸟。旧苗关于此,轻描淡写的以一句“对官员级别条件反射似的敏感,我承认这是在组织部工作几年落下的病根”一笔带过,可是这对于我的理解来说,是对一个人独立人格几乎完全否定的致命缺陷。
有人说了一句“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这根稻草在哪儿呢?
我先招了,就在这儿。
http://www.yantan.cc/bbs/viewthread.php?tid=108888&highlight=

现实生活中有那么巨大的不顺心事儿,但是却能表达出这种梦萦魂系般的关心。这到底是“条件反射似的敏感”,还是“到论坛上来的发泄”,我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帖子完全压倒了这些年我对旧苗建立起来的骆驼印象。
这是一根不可救药的稻草。至少在我看来。对我来说,张口级别,闭口级别,简直是太不可想像鸟。没有比这个更令我鄙视的行为了。我是发自内心的鄙视。但是这仅仅是一个人的一个侧面。旧苗还有很多优点,令很多人觉得与他成为网友,是有价值的事情。我不觉得大家的选择是错误的。再重复一遍(这样的话必须要对一根筋式思维方式强调滴):我的“下跪论”,仅仅是作为个人对于一个人的一个侧面的道德式评价。

所以,仅仅限于此,我真的很难说一句sorry。
(只有一个例外:假如我说了,能有助于他解决现实生活中目前面临着的巨大困境的话,我愿意说。)

迅弟儿 发表于 2011-12-27 13:35
我也注意到旧苗经常发表级别论,但他之前也明确表达过自己对官场的厌倦,可能你没有看到相关的帖子。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级别论是一种职业习惯,无损人格独立。

一个人说了什么,被人误解是常有的事,你我都被人误解过。有时我会解释,看对什么人,有时我根本懒得解释,因为我是我自己,张三李四怎么看我与我何干?

旧苗是个敏感的人,还很容易冲动,这个我也领教过,有次我说美女喜欢和男同性恋者交朋友,他突然骂我一顿,原因是他有一些美女好友,而他并非男同志。我当时觉得这都哪跟哪啊,也和他掐过。可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跟人相处,包括在网上,还是与人为善,这是我的基本原则。

迅弟你有时对人不大宽容,我也注意到,比如你动不动叫人消失(最近那个戏弄交警的人),你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认真精神,这是好的,也是许多国人缺失的品质,可罗马不是一天建立的,对普通人有时不必过于苛刻。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与辛苦。对好人好一点,也是对自己好,你和旧苗都是很熟的网友,在燕谈上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希望你们彼此都能释放一些善意,有时,仅仅一句Sorry就能一笑泯恩仇,何乐不为?比起那些生离死别,论坛上的那点口水之争太微不足道了。(其实我最近也有家人癌症晚期,可她那种心理素质让我肃然起敬)

你和旧苗都是我尊重的燕友,我没有勉强你的意思,可能我有当“和事佬”的习惯吧。
人家旧苗是体制内不下跪的人,恰恰迅弟儿诬陷了,这下,人家非常愤恨,这个是可以理解的。
菜农 发表于 2011-12-27 14:17
这个词用在这里对迅弟也不公平,我觉得还是用误会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