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吕去俺就去!
小妖怪 发表于 2009-9-9 12:14
小妖去,俺就去。
呵呵,厉害!俺去!要不要小妖开车来接你呀?就俺两住得最近了。
小妖怪 发表于 2009-9-11 21:02
校长做我驾驶员,这不是犯上作乱吗?而且还有可能背上电灯泡的罪名。
不过,如果方便,俺还是很想跟你一起走的,先说声谢谢啦。
有刀无法出席,可以理解。金秋无分身之术,也可谅解。
兮兮为啥不声不响?最近很忙吗?
小妖怪说:“阿吕去,俺就去”,奇怪的是,阿吕从头至尾没有报过名。
看来,掐架肯定是掐不起来了。
小妖怪:明天怎么走啊?还开车去吗?几点出发啊?
金秋能去,实在太好了。

emmer妹妹一起去吧。
好的,谢谢妖怪校长。我有你手机号,等不及了我会呼你的。
92# 何萍  
最近手头事情比较多,十月份考试,现在还没开始准备,还有房东突然告诉我现在的房子有别的用处,现在要找房子搬家。所以没法去了。
艾草 发表于 2009-9-18 23:40
哈哈,原来艾草是你啊,原形毕露了吧。
遗憾一下,明天不能同去。
OK!我給过你手机号吗?
小妖怪 发表于 2009-9-19 00:18
唉,又是贵人善忘,夫妻俩个一个“德行”。哈哈。
谢谢小讨厌为四大FB留下了罪证。
所幸的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俺参加了FB活动,小妖也如此。
108# 何萍  

难道,酒菜的进食达到如此间不容髪,或者谈论的展开达到如此心不旁骛?——以至于谁都不再想到摄影?
陆东洋西 发表于 2009-9-20 21:45
陆兄错过了白兰地真可惜,俺现在还在回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