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韩寒告方舟子已经立案,被告有刘明泽没有老童

这个被拉来陪绑的刘明泽是谁?貌似不是倒韩主力。为何告他?为了恐吓普通网民?【今天(9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刘明泽是谁?


居然方舟子也不知道。
“跟我一起被韩寒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告了的刘明泽不是麦田(麦田姓阮),究竟是谁目前还没有人知道,韩寒为何要告他也没人知道。我并没有要求在韩寒的作品上署名(我又不是代笔),韩寒却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这也是莫名其妙,难道是刘明泽找韩寒要署名权,他是代笔?那也应该是代笔者起诉韩寒才对啊。”

3411259465096057: 刘明泽是个普通网友,普陀区人, 特意整一个普陀的人捆绑上方舟子为了能在普陀区立案,管辖权问题。韩家够毒的。那个网友就转了几天方舟子微薄 @方舟子 @彭晓芸 @张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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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里最倒霉的人:刘明泽


刘明泽大约是因为发了这个而成了被告:

// @普陀刘明泽 : 韩寒(委屈状):小四,我被方舟子给暴了! 小四(温柔凝视):乖,回来我身边吧!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你!我都会永远这么爱你,疼你!亲你!我的菊花永远为你洞开! 韩寒(娇羞):死鬼…(抡起粉拳欲打不打)…小四…小四…你对我真好!亲… 小四:紧紧握住韩的手往…探去… 嗯……………


其他信息:

水流一脉清:综合信息,1.刘明泽 @我爱包子AT 上海普陀区,转过方舟子的质疑韩寒文章;2.微博内有所在地的具体出没地点,易于锁定;3.韩寒的律师关注的最末一位就是这位。这哥就是被告的可能性就极大了。可以解决法院属地管辖问题,容易立案,就免得到时候法院以属地管辖原因,驳回,只能到北京告了。
现在又不少网友见猎心喜正积极争取当被告。比如下面这位。

[原创]口说无凭,立此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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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窑瓷 于 2012/2/9 21:09:1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一、韩寒的小说皆出自其父韩仁均之手。

    二、韩寒博客中,一切涉及“民主”、“自由”、“人权”、“革命”之类的文章,皆出自韩寒大帅手下的虾兵虾将路金波团队之手。

    三、除此之外,关于“赛车”、“泡妞”一类的文章,全部出自韩寒手笔。

    四、以上三点如果与最终事实有重大出入,我愿意砸锅卖铁赔偿所有质疑代笔人20000000元。

    口说无凭,立此为证。任何留名者都是见证人。
说实在的我有点想去。别的不谈,就算我输了,赔他10万找上海的燕友估计也不是借不到,然后回来卖一本《与天才韩寒面对面》或者《与天才的父亲面对面》啥的,我就不信赚不回来。哈哈。其他的附带效益还另说。
“代笔”至今疑似,老童现场去弄个“代被告”如何?
现在正式开始物色“代笔”,稿费对半分…………………………
真希望方舟子说的能被印证,这样老童估计会很开心。老童开心,说实话,燕友们就都开心,呵呵。
阿吕 发表于 2012-2-9 23:42
对老童的了解还是不那么深刻,当然,这话确实很让老童感动。应该说,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就是说无论谁输谁赢,老童首先已经足够开心——就燕谈来说,本次探讨或者争论,虽然观点堪称尖锐对立、互不相容,却基本没有出现走火谩骂,也绝少出现阴损言辞,这还不让人开心啊?而以后,不用细说,好戏必将继续,这已经与判决结果无关。其实不用过于担心,言论自由这件事,不是一个什么判例就可以阻止的,除非他们下定决心再来一次“文革”,否则“杀戮民众”不可能真的实现。呵呵。
这就是明智与不明智的现实例子。在总体不明智之中,韩寒这个撤诉算是明智了一回。

那个刘明泽不管是一般网友还是水军分子或者某一方的托儿,只要韩寒起诉他,总归是个不明智——虽然那好像能教育很多“看戏不怕台高”的热闹分子,也能制约很多言论过于自由的网民,但同时也将把自己与他人的对立进一步极端化,并将“他人”普遍化。大道理上说,为了前者,起诉是明智的,甚至是勇敢的,但韩寒还要生活的,他也想快乐地生活的,所以抛开幻想面对现实也许更明智。
韩寒的律师团都是大牌人物,竟然在没与韩寒商量好的情况下决定起诉第二个人。可叹。
现在真是担心,这还没开始呢就有了这样毛病,接下去咋办哪。
本帖最后由 童志刚 于 2012-2-10 18:10 编辑
律师怎么敢擅自确定被告人呢?我估计是为了挑选管辖法院给韩寒支的招儿,韩寒也没怎么琢磨就答应了,后来发觉不合适才撤诉的。从这点上看韩寒的律师很是失职,官司还没开始就给韩寒造成这么大的负面影响,换了算了。
金秋 发表于 2012-2-10 14:26
韩寒的这个撤诉的举动到底明智还是不明智呢?要是明智你肯定不喜欢;要是不明智,他老这么干些不明智的事儿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这些不明智地自己扇自己的人,竟然很招人喜欢。喜欢别人不明智,这心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纵容并鼓励别人不明智不是一种与爱相反的行为吗?一般来说,只有当你恨那个人时才会喜欢他不明智,心里说:NND,他越不明智越好。不是这样吗?这个世界自从出了个天才就什么道理都说不通了。唉。
@oylogic 2012-02-10 17:56:07
  作者:潘慕 回复日期:2012-02-10 11:19:57  回复
  昨天给我班学生布置的家庭作业是:在家长的监督下默写出课本中的十首古诗(家长需签字)。
  今天上课抽查背诵,其中一个学生,连最简单的《登幽州台歌》都背不下来,其余九首稍难点的更不必说。但是,他上交的默写作业毫无差错——无疑抄的。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做人不能太韩寒……可惜大多学生不明白我的意思。初中生的关注热点不在这里,哪...........
不好说啊,现在不知道这个是明智呢还是不明智。老周说韩寒起诉不明智,金秋们就说,我们就喜欢不明智的,不喜欢明智的。韩寒起诉是不明智的,这判断必须认可,否则金秋们就不能喜欢韩寒了,而事实是金秋们还是喜欢韩寒,所以也反过来证明了:老周的判断非常正确。那么现在就复杂了一点,因为韩寒暂时撤诉了,如果起诉是不明智而招人喜欢的决定,那么一般老百姓会判断:不起诉就是明智但不招人喜欢的决定。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金秋们已经宣布过了:无论如何都喜欢这个人。那么就只好反过来再推:起诉是不明智的,不起诉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金秋们喜欢不明智的人的特殊个性。有点绕,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哈。
12d" />童版,您看这个怎么说

韩寒从上海金山区法院取回诉方舟子材料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今天(10日)在上海滩官方微博上公布:在2012年2月6日,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收到韩寒、韩仁均起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侵害名誉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0 20:20
没查到这个消息的来源。
看到了。简直儿戏一般。令人窒息。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  

估计要换新标题:撤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

总之。哈哈。
难道是这样?难道真的不提供1000页的呈堂证供了?我真的不相信啊。


[原创]韩寒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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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疯癫癫僧 于 2012-2-10 20:39:5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韩寒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了


自从麦田打响质疑韩寒第一枪之后,韩寒一直在干损人不利己的事,用流氓语言手段,把大批看好他的人,中立观望的人,推向了质疑自己的队伍中去,而且一意孤行,不听劝导,直至自己今日处于四面楚歌之境地,才不得不寻求他常常冷嘲热讽的公权力保护。

韩寒在普陀告状,法院受理了,今见网上帖,说是韩寒从普陀法院诉了撤只在金山法院诉讼了,疯疯癫癫僧以为,这个韩寒,几十天来,他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

1。
面对网上向方舟子的律师提供的许多质疑分析,韩寒在普陀法庭上将没有任何优势。韩寒从普陀撤诉,《三重门》的手稿就不用司法鉴定是不是韩寒一人的笔迹,就不用回答是不是原创手稿还是抄写稿,就不用回答质疑方《三重门》手稿仅是韩寒手写的字还是韩寒本人的创作的问题。

2。
韩寒从普陀撤诉,普陀法庭就不管韩寒的《书店》《求医》《三重门》以及微博上漫骂人身攻击,文字洋相,采访笑料,文笔修养,阅历内涵……等等广大公众关心的是否捉刀代笔问题了。在诉讼策略上,把韩寒最难应付的质疑“面”的问题,缩小到只有一个“作弊”与否的“点”的问题。

3。
在金山,韩寒只告方舟子一人,叫集中优势兵力,避免全面开花疲于奔命。见网上主动要求韩寒起诉自己的有好些人。这年头人们聪明了,根本不在乎与名人打官司,而社会名人告平民必定是吃亏损失多占不了半点便宜。韩寒如果与普通网友打官司,必定是火上浇油,一些人巴不得韩寒去告他呢,韩寒与普通网友打官司只能让律师发财,自己却走上与社会公众的没完没了的诉讼死路。

4。
韩寒父子分二案告方舟子,虽说有此地无银二百两之嫌,但金山诉讼的主要是把《萌芽》的相关主要人员,甚至把当年的评委一块儿拖下水,目的是让他们为自己作证,还可让法庭投鼠忌嚣。那么方舟子面对的就不是韩寒父子了,而是一排有名声的人墙了。这着棋,厉害。

5。
韩寒父子,只打“作弊”官司,就让方舟子立于弱势地位,因为方舟子对于韩寒“作弊”,不通过一定的途径,肯定是拿不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的。而所有《萌芽》的工作人员绝对不会证明韩寒作弊了,那些名人作家也不会表态说当时他们认为《杯中之人》是作弊的。方舟子尴尬了。


面对韩寒父子的“要求法院对方舟子在微博上捏造事实,称其父子在1999年参加上海《萌芽》杂志社举办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系作弊的言论予以立案调查,明辨是非,并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方舟子怎么办呢?疯疯癫癫僧以为方舟子应急用先学《孙子兵法》,而且他是个诉讼老手了,不用我指点。
不过批评方舟子一下:身处风口浪尖,嘴巴也不谨慎不严密,也讲了损人害已的话。蠢。
下午所里学习会上,我提出方韩之战的诉讼策略问题。认为韩寒律师如果拿出韩寒的手稿作为证据材料提交,那等于门户洞开,让方舟子大展拳脚直至逼死韩寒。
真的想知道立案时是否提交了。
兮兮 发表于 2012-2-10 22:00
兮兮提出了这个手稿问题,不知道“……那等于门户洞开……”的看法是兮兮个人的还是同时得到了所里其他律师的认可?

如果有相当多的法律界人士有此看法,则可以推断韩寒最初意气风发地坐在手稿上的行为只是韩仁均、路金波们的主意,并未深入咨询法律人士的意见。
确实,这场官司是方舟子输得起而韩寒输不起。很明显,方舟子最多赔10万,然后继续质疑,最多是在结论之前多加点“好像、可能、似乎、也许”之类的词语。法院制止不了方舟子说话,而且,方舟子一旦输了,必然激起倒韩阵营的更大反弹,后果同样堪忧。

我还是那个意见,韩寒从14岁开始发表作品直到新概念大赛、《三重门》、博客文章,如果确实在“代笔”的问题无懈可击,韩寒当然不妨把官司打到底的,而且还应该扩大“自证”范围,甚至可以拿出所有手稿、试卷、笔记本、书信等,我让你质疑个够,看你能证明我有代笔不,从而让对手输到彻底。这样做的前提就是:老子没做过的事情我就不信你能载到老子身上来。

但是如果把握没有百分之百,就像俗话说的人无完人啥的,比如,万一那手稿不是第一稿,万一之前还有个小草稿之类,那方舟子即便不能证明有代笔,也证明了韩寒的不诚实,名誉之损害,大矣。这一类的漏洞究竟存在不存在,韩寒父子应该最清楚,所以一定要想好了再决定。我也说过支持韩寒起诉,那是从权利的角度的表态;而一些朋友对韩寒起诉的支持,不仅是权利的,同时也是策略的,就是说这个起诉无论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是明智的选择。这是我与他们的分歧。为什么有这个分歧?当然是由于老童倾向于认为“无代笔”不是那么百分之百有把握,疑点太多了。事实恰恰是,起诉的反复已经说明战略战术上的问题还真不少呢。

现在韩寒撤诉有无可能?确实是有点骑虎难下了。如果上一段的分析有点道理,那我就主张韩寒撤诉,对于他自己来说,能够实现“止损”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当然,如果这样,那很多人希望得到的“真相”就只能交给未来的专家们去做研究课题了。
先捏造个结论:方舟子这回死定了。1000页手稿+1000盘DV,能把他埋起来。
再感慨一句:太疯狂、太恐怖、太戏剧化了。为了证明作品系自己所写,竟然要未雨绸缪地预先录像,以便将来能用以自证清白,而且1000盘2000小时
还要声明一下:下面这个转帖的网页不知道是否真实,本人不为山寨负责,但不反对因转帖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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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t.cn.yahoo.com/07-06-/400/299wv.html
回应“枪手”事件 韩寒有1000盘DV带证清白
2007-06-28 08:32 天府早报 我要参与(0)

早报讯 (实习记者赵聪)26日圈内有消息称,80后作家韩寒找“枪手”帮忙写作已长达3年;而韩寒昨(27)日在博客里对“枪手”事件做出回应,希望读者和媒体都不要相信一些所谓的爆料。

据韩寒表示,雇“枪手”写作的消息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这种事情要背很多年黑锅的,因为‘韩寒被爆雇3年枪手’这样的新闻,肯定是在显眼的地方,而‘韩寒澄清没有枪手’自然就在角落里。”而对于自己为宣传新书拿“枪手”事件炒作一说,韩寒更是觉得委屈,他认为除非自己脑子进水了,否则绝不会拿这样毁声誉的事情来炒作。

韩寒说早就料到会有被人怀疑的这一天,所以每次动笔写作,他就会摆个DV在后面拍着。“我已经拍了1000盘DV带了,总计也就2000个小时,我准备先用一年的时间核实一下里面有没有我写作时,姑娘来探望我的画面,然后就举行记者招待看片会,届时参加会议的记者务必要带好帐篷和干粮,因为会看很久。”而韩寒的经纪人路金波也表示,“枪手”事件只是一场闹剧,所谓的“枪手”马日拉只是经常与韩寒在一起踢球的朋友。
按照“署名原则”,那报道虽然可以称为“垃圾”,但所述内容似乎并无编造。

可不可以这么说:韩寒确实说过他“拍了1000盘DV带”以便将来证明自己的写作“没有枪手”?

如果可以这么说,那就确实“太疯狂了”,这个还不能算质疑,只能算“震惊式感慨”。

韩寒真的有那些“DV带”吗?或者韩寒此文又是小说?
77# 童志刚
该文最后一句:

请参加会议的记者带好帐篷和干粮,善意的提醒参加发布会前不要购买电器或者汽车,等发布会完估计都已经改款了。

韩寒会像这次悬赏一样地说:“开了个玩笑。”

另一篇报道:
...
马甲 发表于 2012-2-16 17:44
在这个“另一篇报道”中仍然又“1000盘DV带”的说法,而且是韩寒亲口所说,对记者是这么说(记录对话或书面采访),韩寒写博客也这么说,出书(?)还是这么说,那就可以认定他确实未雨绸缪地录下了那么多带子。我想,这个结论该不算是捏造的了吧?

      青周:如果你没找到这个人,怎么办?海岩还能拿出千万字手稿证明清白。
  韩:要写书的人拿出证据是让人特别头大的事情。海岩有手稿,但很多人都是电脑打字,不能说,我要写书了,你们来看。
  好在我早就担心会有人造谣,每次动笔写,我都摆个DV拍,到现在已经拍了1000盘DV带了,差不过2000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