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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吕 于 2012-2-5 16:12 编辑
网络上沸沸扬扬,法律人也针尖麦芒。
惜乎兮兮此文更像一位视法律为劣等价值的方外高人之论——行使权利会导致言论自由的环境被污染,韩寒,彪悍的真相,不需要法院!这倒和方舟子有点接近,方舟子俨如哥白尼再生——彪悍的真相,我理你法院?!
挺方者有两类:一种信服于他的分析,韩寒是骗子而非天才(1);一种虽不认为如此,但认为这样的质疑合法,不应被究(2)。挺寒者也有两类:一种认为韩寒是真实的,就是这样的天才,方舟子侵权。(3);一种认为韩寒未见得这么完美,也有炒作的成分,但基本面是真实的,方舟子不侵权(4)。
分析这4种人群,我奇怪地发现,只有(2)建议韩寒不要起诉,因为他们唯一的担心是万一韩寒胜诉,会造成言论自由的空间被缩小。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我以为,何兵的预言未必不可能(他显然也属于2),虽然就现行法律,我是持方舟子侵权论的,但我也乐见韩寒败诉,如此,我们说错话不受追究的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当真是世界领先水平了。 |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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