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羞于道歉呢?

各自的观点、立场可以坚持,但是在用词中涉及对方人格部分做个道歉,有利于气氛和谐(这个词现在反而不大好意思用了),又给各自一个台阶,何乐不为?

虽然亚平回帖语带若干讥讽,但是迅弟儿回帖太过凶猛,超过一般可以容忍的程度。

因此附议施国英的观点,如果觉得自己言辞有点过度,不妨道歉。
有命自天,而俟之以义,人之所助,天之所祐。——王夫之《读通鉴论》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个人非常讨厌说话阴阳怪气,拐弯抹角的人。这楼里某些人的回帖让我看了有种恶心的感觉。
heisfool 发表于 2011-12-28 12:54
如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发帖评论,是否有些不慎重?

不过,人都有权利讨厌别人,也无法避免别人的讨厌,不妨还是宽容为上,除非对方侵害自己的权利。

论坛应该以内容相互交流和讨论为主,至于言辞又以尊重对方为好。

本人不过主张:观点、见解可以激烈对抗,但是尊重对手,是一个文明人应该坚持的操守。
有命自天,而俟之以义,人之所助,天之所祐。——王夫之《读通鉴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