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大苗 于 2012-12-7 04:36 编辑

就微软这个案例,陈志武的解释颇牵强,他的知识背景应该令他知道,成本并不构成商品价格的必然关系。当然,这依旧不能用来诠释微软,也就是盖茨的财富现象。

软件,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卖出的是使用权,但产权依旧由法定的所有人持有,除非法定持有人愿意将知识产权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这样,犹如房屋租赁,使用者缴纳租金而取得使用权,所有者收取租金而将房屋使用权出让。当然,差异是,一般说来,房租逐期缴纳,而软件则一次性缴纳而获得永久使用权。但这个永久使用权未必比有期限限制的使用权更有时效之长,比如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期限,若倒推的话,那时刚刚发明计算机,还没有软件这个概念呢。

所以,知识产权类的商品,是靠知识产权保护法来确立起来的交易事项。所有者据有产权,寻求的是获取租金,经济学的说词“寻租”是也。所有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立的法律,都是为着设立起“租金”,也即“设租”。在这个意义上的“寻租”活动,激励人们投入资金和智识开发新的产品,有益于人类和社会。

“租金”与物品的成本没有关系,与有否替代性商品的竞争有关系,当然,更与所形成的不可替代的垄断(专有)程度有关系。事实上,就微软而言,它不会将垄断的价格设得过高,而是小心翼翼地向下控制,使得其他潜在的竞争者无趣于狭窄的利润空间,当然还有强烈的技术开发风险等等因素。

基于无限可复制性产品的使用权的租售,与物品所有权转移的销售当然不是一回事。即使这样,微软依旧不是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若不论及内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实物(如IPhone)所有权出售的苹果公司,产品边际成本比微软高得多,显然比前者来得更阔绰。

其实,另一类也颇有意思的是“自然租”,比如京东商城什么的,开在那里的那些“店铺”,绝无空间制约,可以无限度地解析无限个商铺出来,受到的是通入那里的马路(带宽)和收款台(主机)结算速度的限制,可以不受空间限制地收取“店铺”的租金,这是非常典型的对“自然租”的“寻租”。
在这里,我理解“农业”所指的是粮食生产,其“附加值”比一般工业要来得高。

在通常的耕地和生产条件下,一个人可以照料的土地大约是十亩左右,倘若按两季轮作,当下每亩的净收益会在500元以上,注意这里没有包含农业补贴。十亩的规模,收益也即五千元以上,而每年投入的劳力总量,总计约40天人,过去的说法就是四十个“工”。一年中其余的时间统称“农闲”,从事的是与粮食生产没有关系,或者没有直接关系的事务,当然也就带来与农业没有关系的收入。

如果一个农民若工人那样做到足实地工作,年收入即可达三万元以上,当然,谁都知道,农时根本不会给出这样的作业条件和生产意义。所以,现在的农村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童,耕种、栽培、浇灌、植保和收获都交给社会来作业,自己只对收成承担责任。按照看到的资料,大约每投入600元终年即可净收入500元,还有什么投资能比农业生产有更高的效益率呢?这当然说的是通常年份,不考虑过丰或过灾之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