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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在纽约:陕西镇坪,比强制堕胎更让人心痛的是,被堕胎者的家人一再表明心迹相信党和政府,甚至因此拒绝外媒采访。而在他们迫不得已接受了德国记者的采访后,村民们打着横幅骂他们是卖国贼,被堕胎孩子的父亲被迫逃亡。狼要吃羊,羊反而千方百计维护狼,别的羊更是指责这只羊坏了狼的名声,这样的荒谬何时结束?

微博网友@假装在纽约6月24日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关于陕西镇坪打标语辱骂被引产孕妇一家并附上村民们打着横幅骂引产孕妇一家的照片,这条微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被网友转发10633次,并且有两千多条的评论。

在24日当天,@假装在纽约再发了一条微博:看了下百度镇坪吧,当地政府已组织大批水军,满屏尽是对邓家的造谣和谩骂——医生曝料是邓家答应打掉孩子;靠卖国出门的吉彩姐姐不久将来会以黑马的姿态打入日本AV市场;邓家人答应日本媒体采访,搞到有国仇家恨的日本人那里,与汉奸何异;冯建梅是镇坪历史上最享福的产妇……轰动一时的陕西引产案在微博上再起波澜
  保姆遭拖欠工钱偷雇主手机获刑10年引争议

  保姆工钱未发,偷雇主手机获刑10年引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发微博怒斥雇主缺德。也有律师认为,此案判10年量刑过重,应参照“天价葡萄案”判决。河南的一名律师愿为该保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新闻回顾:郑州保姆工钱未发偷雇主手机获刑10年
  偷了雇主一部6万余元的手机,保姆因此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6月28日,大河报A10版以《偷盗雇主手机 保姆获刑10年》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据报道,今年48岁的张芸(化名)老家在农村,2011年10月,经熟人介绍,来到郑州苏先生家做保姆。同年12月2日7时许,张芸起来做早饭,发现门口鞋柜上放有一部银灰色翻盖手机:“我一想,干40多天的活了,一直不给我工资,一生气就拿到厨房微波炉的夹缝里藏了起来,准备回头自己用。”
  “要是他把我的工资及时给了,我还会把这个手机还他的。”保姆张芸声称不满雇主欠薪,就偷了雇主一部“不起眼”的翻盖手机。主人报警后,她傻眼了:“真没想到那款手机恁贵,值6万多元。”6月27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审结这起保姆盗窃雇主手机案,认定保姆张芸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刘雪峰说,张芸说的欠款一事,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即便如她所说苏先生欠她的工资,那也不影响她的罪名和量刑,因为欠钱和偷手机是两个法律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量刑应在10年以上。
  网上热议:微博红人于建嵘等替保姆鸣冤
  昨日,这则新闻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发微博说:“我想帮助这名可怜的保姆,却不知如何办。我还要骂这个可使用几万元手机而拖欠保姆工钱的雇主……”
  于建嵘的微博被迅速转发千余次,300粉丝对此进行了评论。
  @沧海_栗:于老师,可以考虑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角度辩护。从新闻报道看,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所盗窃财物所具有的巨额价值,因此其主观上没有盗窃价值如此巨额财产的故意,故不能适用刑法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
  对此,于建嵘说:请知情者与她亲属联系,我为她请律师上诉。
  昨晚7时许,于建嵘电话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于建嵘告诉记者,他的微博发出后,先后有十几名律师和他联系,愿意免费为保姆上诉提供法律援助。
  河南律师:愿为保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昨日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告诉记者,他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认为判10年量刑过重,他愿意无偿为这名保姆提供法律援助。
  张伟说,首先,这部手机到底值不值6万多元?如果这部手机购买价的确是这么多钱,还要问问这部手机是什么时候购买的,折旧后现在值多少钱,而不能按照购买价作为量刑依据。因为盗窃物品的价格和量刑有直接关系,按照刑法264条规定,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判10年以上。而6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最少判10年。
  根据本案情况,首先有保姆反映雇主欠薪的背景,而保姆出于讨薪无望,拿雇主手机补偿的朴素本能,拿走了雇主的手机。而根据保姆的阅历,她有可能不知道雇主的手机值这么多钱,可参照“天价葡萄案”的判例,进行判决。□记者 温中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