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凤和哥哥陈林打小就感情很好。“我管她叫妞,她学过素描,比较干练,有自己的思维。”陈林回忆说,“晓凤的两个奋斗目标是双学位和公务员.

--你想当公务员,毛都没有。公务员李刚不仅不会接纳你,还会让儿子杀了你。
17# 李大苗

因为自浆糊开始,他们就开创了一种明目张胆开公司搞私利。我记得以前还出台过一个规定,说“政府官员的家属不给经商”。这个规定是什么时候被悄悄的变成“龟腚”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从此公务员走向完全腐败的时代。
29# 老木匠

郭教授想合同演变。。。
亚平应该是张姓公务员吧,呵呵。
何萍 发表于 2010-10-27 10:16
为啥不姓宋?不姓邓?不姓罗?

罗亚平,女,1959年出生。2006年正式成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2009年1月份,罗亚平贪污、受贿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从2001年至2007年,罗亚平累计涉嫌贪污、受贿30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人民币、 69余万美元的巨资财产来源不明。
从公务员是如何谈到妓女的呢?难道公务员和妓女一样,都是服务行业的?个人认为妓女靠身体挣钱,要比靠权力挣钱的公务员还要强点吧?

妓女随想(2009-08-11 08:53:07)

文/wolfzhang

流氓燕大概跟木子美差不多,是个在网上耍流氓的女士,不然她也不会起这个名字。在这个定义之下,似乎流氓燕做什么事情都会引起非议的了。她写书,出写真,,,直到要建立有个妇女维权的网站(www.nqgc.net),其实,这个网站,如果叫做“妓女维权”,大概更合适一点。因为我大概看了网站的一些情况,里面主要讲到妓女的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当然,也有象邓玉娇这种不是妓女却被当作妓女,或者象陈艳这种是不是妓女模棱两可,或者象陈艳的2个妹妹,即使是小学生也被当成妓女。这些与妓女搭上边的事情,也是这个网站关注的范畴。

我觉得目前值得探讨的是问题是:流氓燕可以办维权网站进行维权么?我觉得完全可以的。流氓燕既然认为自己不像是个良家女子,认为自己也许跟妓女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或者觉得她值得替妓女发声,那么,她办“妓女维权”的网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任何团体和阶层,都应该有相关的代表。像现在人大代表仅代表官员和企业家,偶尔出现了两个工人或民工代表,大家都似乎以为是什么欢天喜地的大事,这是非常不正常的。这其实就是说,妓女本身在社会上的声音被禁止了。

记得前阵子,香港的性工作者,还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出来游行过;好像香港的大奶们,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不被二奶三奶剥夺,也出来游行过。说明像这个阶层的群体,是很需要在社会上说出自己的问题的。比如:为啥要逼我卖淫?我为啥会卖淫?我乐意卖淫么?老鸨是不是对我狠了点?抽头是不是多了点?警察查我的时候是不是凶了点?罚款是不是罚得多了点?我挣的钱要交税么?我可以选择客人么?我怎样避免得病?我怎样避免得艾滋病?,,,当然,很多因为是灰色地带的问题,根本说不出口,可是,不说,不表示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人帮他们思考的话,那么,他们自己,或者找个流氓燕,做自己的发言人,那有什么不好呢?我觉得就很好。

妓女靠出卖自己的肉体来挣钱,有的是为了养家,有的是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些,当然,说不定也有的就是喜欢,或者已经形成了习惯,但是,这毕竟还是凭着自身的条件去赚钱,要比不劳而获的人甚至贪污腐败的人要强很多,对社会的危害也比后者要小很多。然而,他们对于嫖客而言,对于老鸨而言,对于联防队员而言,都属于弱势群体。这个时候,需要有人为他们说话。流氓燕出来做这件事,虽然有点耸人听闻,但是如果就此,妓女能在法律,医学,生活等各方面得到帮助的话,对他们是非常有益的。

那篇《妓权主义理论综述》中(http://www.nqgc.net/read.php?tid=28),讲的比我刚才讲的更多更详细。如果大家能从这篇文章中得到一点认识,我觉得也是流氓燕为妓女争取权益所做的一大贡献吧!

BTW:以上用到了妓女一词,是因为约定俗成的说法,正式的叫法应该叫做“性工作者”。如果我的表述中对广大妓女带来了不便,我这里先向她们致歉,并希望他们的生活能够更好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