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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算偶像吧, 只是他当年想亲身体验美国政治的氛围, 选择支持的候选人.
留学生胡适选择了进步党而不是保守党, 因为他当时还很年轻, 他当时写的诗还"杀杀杀,干干干"呢. 谁都年轻激进过.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1-11-12 17:18 不是偶像,对,是信仰。
据《四十自述》记载;胡适当时对威尔逊已经产生了极深的信仰,到1916年的大选时,他便改为支持威尔逊了。
如果说留学的时候年轻不懂事,四十岁写传记的时候还是年轻人么?也不见他有任何悔过的意思啊。
胡粉的资格不过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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