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邹峰撰文反驳。
“……并谢绝代笔质疑。”
——这个,又“霸王条款”了吧?别人是否“质疑”,你是无权“谢绝”的。
先看看邹峰的标题:“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显然是冲着小文标题《韩寒起诉不明智》来的。但是,在我那个标题里面,可曾暗示过“起诉是不负责”的?如果压根没有这层意思,你“但是”个啥呀?照这种不讲逻辑的做法,你还可以随意弄出大量标题: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讲卫生。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有魅力。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有境界。……
回想下,小文虽然没有就起诉与责任的关系进行梳理(当时认为没必要),但既然邹峰将此挂靠了,接着思考下也有必要。邹峰的标题,支支吾吾地肯定了一种明智与责任的疏离关系,似乎责任比明智更重要。但通常的思路肯定不是这样的,一种假定更明智的做法,其负责任的程度一般也被假定为更高,而非更低。强调一种明智度不够的做法,同时却具有“更负责任”的效果,实质是向愚蠢致敬。
呵呵,老周同意邹峰的负责任一说就可以了。
我前面已经暗示了,你们所说的不明智不是一回事。所以这个“但是”才显出不矛盾来。
阿吕 发表于 2012-2-7 17:09
诚实地说,邹峰的主要观点,我找不到可以认同的。我唯一认同的,就是他的质疑权利。他针对我的批评,多是由标志性的邹式比喻发散出发的,他批得很带劲,我却没看出与小文有直接因果关系。标题尚且如此,正文更加不堪。
不信,阿吕任选一个邹峰式批评,我保证负责指出(嗯,这里需要用上“负责”一词),他批的只是自己的想象。
主贴中的“明智”显然是指基于现实的利己考虑的狡黠之智,应该是个打引号的用法。
之所以没打引号,是想先骗老周一个“精华”,先扬后抑,欲擒故纵也。
阿吕 发表于 2012-2-7 17:23
我很愿意加精华的。首先,这是邹峰的原创,平时邹峰的原创多是流水帖,这次一气呵成,难能可贵。
其次,这是质疑帖。尽管受质疑者是我本人,但我身为版主,在这种场合有义务超越一下自我。
我原文中的“明智”,绝非一种江湖气十足的世故性智慧,而是一种理智人理应采纳的更优策略。假如邹峰的“明智”真像阿吕所说只是“狡黠之智”,那等于对邹峰的质疑来了个釜底抽薪:邹峰连我的“明智”指什么都弄错了,接下来的质疑,还有正确的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