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我也很不认同,疑似正义的火气,最容易伤人于无形。
王石真正可议之处,是关于那个10元上限的规定。按我看,哪怕你是董事长,你也没有权力规定员工的捐款上限,本质上,这事不归董事长管。别说区区董事长,连总书记也无权干涉。所以,哪怕他只是自以为善意地提醒员工,都属多事。谁要你提醒来着?若还要加以规定,就更加犯浑了。
要批评王石,在这个领域进行就行了,别的东西,比如他的登山花销,说句狠话:他使用自己的钱,关别人何事?古人强调“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今人却动辄对别人乱抡道德大棒,这也蛮可怕的。
万科捐多少钱,不等于王石捐多少钱。模糊这个界限,是不应该的。好比,微软捐多少钱,不等于比尔·盖茨捐多少钱。
当然,王石本人也是富豪,他可以个人身份向灾区捐钱。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王石本人才可以遭到评论。
从捍卫私权利的角度,王石捐或不捐、捐多捐少,都是他个人的事,外人无权置喙。不过事情还有另外一面,穷人或弱势者固然不应用仇富心态鞭挞富人,但富人对社会承担更多的义务,也应被视为一种正当的要求。
摘抄一段阿克顿勋爵的话:
财富不是最神圣的权利。当一个富人成为穷人时,这是一个不幸,但它在道德上不是罪恶的。当穷人一贫如洗时,这就是一个道德上的罪恶,它会给社会和道德带来伤害。因此,作为最后的补救措施,穷人对富人的财富享有某些权利,只要这样做能使他们免于道德上和贫困上的堕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