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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ultra_cat 于 2014-12-13 08:45 编辑
关键在于,饭馆网页上有免责条款,所以饭馆没错。
饭馆错在一开始软了。在老外看来,愿意赔他3元就是认错,于是就按对方错要求赔12元。其实人家给他3元是想息事宁人和气生财,并非认错。这是文化差异造成的。换了老外就会是死不认错。
于是老中想的是俺没错,但愿意给你3元了事。老外想的是,你错了就要按规定罚,赔12元。
所以饭馆一开始愿意给3元息事宁人,是大忌。这个做法在美国一点效果也没有。
如果一开始就把免责条款复印一份给老外发过去,然后说有不同意见请去消费者协会告我,我和你没话。什么事都没有。
至于老外错没错,要看他是否看到了免责条款。如果他没看到,饭馆一开始又似乎认错了,那他认为错了就要按规定赔12元,大概大城市的老外一半会这么想。大城市的人较无人情味倾向于按规定办。小城市根本不会发生这种无聊的纠纷。
根据主贴,饭馆在最后才提到免责条款。所以我们不知道在那之前老外是否知道有免责条款。如果他早先没注意到,那他也没什么大错。但是最后一段,人家已经说了有免责条款他还那么回应,就是耍无赖了。但同时他已心虚了,问对方要律师地址就是准备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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