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觉得吧,刨去诸如"傻冒"\"弱智"之类的不雅用语,天边外兄对有刀兄"香味"说的质疑,也不是很在理.
那是个讨论会性质的脱口秀节目,讨论的议题是国标合情理否,根本不是庭审,有刀兄是以律师的职业背景,而不是身分参加讨论的.所以天兄说的"律师"屁股占了"证人"位置的问题,不存在.
俺又觉得吧,既然不是庭辩,对于国标中"香味是应当具有的香味"这类"循环定义"或"同语反复"之类的毛病,小学语文老师也有资格直陈其谬的.
如果俺没理解错的话,天兄的原意是说,法庭上,律师不能以"相关法律不合理"来为委托人作辩护,而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既定)法律为准绳,这意思不错.
不过,那只是个脱口秀节目,不是庭辩直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