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好像不是很熟悉清代制度

进士出身是最硬的,没有再出钱捐官的道理。

晚清时,地方官员的任命权仍然集中于中央,只不过由于候补的官员实在太多,逐渐改为候补的官员先“指省”发放,到了省会“候缺”(地方基层政府有职务空缺),由督抚“挂牌”,分配到各地。进士出身至少就是个知县,按照文中意思,似乎是要“捐实缺”,那应该是贿赂了,向有地方人事任免权的督抚行贿,希望能够尽早得到实缺,这也不是能够登台面的事。

正如大苗兄所言,“捐纳”买官,是政府行为,是公开的,捐纳的收入是进入政府财政的。纳捐的人得到的只是一个“官照”,是一个可以按照所捐官衔摆谱的资格,一无俸禄、二无权力,朝廷成本只是一张纸而已。供捐纳最高的官品是正四品,官衔为“道台”。

获得了官衔的人真想做官的,那才叫“捐实缺”,价码和一般捐官衔不一样,要高很多。交了钱(也可以分期付款,首付超过80%的叫做“大八成”,可以优先)就要到北京去排队“候缺”。凡是捐纳出身的人是单独排队的,和科举出身“正途”出身排队候缺是两条线。捐纳“杂途”的排队要长很多,很难候到,才变通可以先指省,到省会候缺。有些人为了抢先,就行贿督抚,这样的事情也是有的,不过进士出身一般不必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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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就是指政府勤杂人员,不可以和长官的“私人工作班子”混称“衙役”。

私人工作班子中的“家丁”,也不是正式的称呼,应该叫“长随”。

“幕僚”和地方长官私人顾问的“幕友”往往混称,但性质不同。

“僚”就是有了官方身份的意思。清代地方最高长官总督、巡抚,从理论上讲只是中央朝廷的特派员,是没有正式的办公机关的,正式的下属只有“文武巡捕”(副官)。因此清朝允许督抚自己建立工作班子“幕府”,从地方政务经费中开销,人员可以从地方贤达及候缺官员中临时聘用。除了已有官衔的候缺者外,督抚也往往会“因功保举”其中没有官员身份的人获得一个官衔。进了这个班子的,一般叫做“幕僚”,因为他们毕竟有了比较正式的官方身份。

没有得到官衔之前,就是幕友,也就是“师爷”,没有任何的官方身份。地方基层官府没有这样自行组织“幕府”的权力,顾问只具有私人身份,是官员的朋友,只能叫“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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