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竟然还至于上法庭。所谓公共人物的名誉权,也太脆弱了吧?
方舟子有质疑,韩寒有释疑,剩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公众就双方的论辩自行判断了。与法庭何干?
韩寒即便胜诉,法定的一纸裁定,能说服原本有疑的公众? ...
笑笑书 发表于 2012-1-29 17:03
我顶方舟子。
算了,韩寒要真没有搞假的话,以他的个性,理都懒理会这些事情,只会去写自己的文章,继续去泡妞,哪里会气急败坏,语无伦次的和网友辩论,还把他爸爸拖下水

就算造假了,韩寒真有头脑的话,这时候应该一句话不说,随网友怎么闹

只是韩寒放不下不该他得到的利益,患得患失,慌了手脚,包括他爸爸,可能更清楚骗局戳穿的严重性,情急之下,自乱阵脚,矛盾百出,坐实了造假的质疑。(凯迪,麻花筋1)
“代笔本属于著作权的私权范畴,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

这霄汉是干嘛滴,什么叫私权?你公开发表出来的东西,别人看着里面有问题还不能说了?多少人发文章推论指认老毛的这个书那个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9 21:50
顶顶顶,够字了!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12-1-30 10:52 编辑
萧翰的论述很精辟,梦子也有类似的看法,并顶。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30 09:31
“这位宣称某某正在“为我们受难”而导致某读者惊呼“啊,他是耶稣”的萧翰,基本是个大言炎炎的家伙。”——我顶童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