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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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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教育的起点公平了,不公平仍然会存在。有时我会觉得,教育其实只能影响公平或不公平的程度,它本身是谈不上公平或不公平的。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简单说两句,如果不是讲理想,例如像启蒙时代以及法国大革命的那句口号一样,那么客观地说,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不是生来就平等的。教育能对这种不平等做什么?如果教育能把一个穷人的孩子培养成“上等人”,那它一定也会将一个“上等人”的孩子培养成“下等人”。这样公平了?
所以,在教育这个领域,公平、平等,一定有其特殊的内涵,不是政治哲学或伦理学上所讨论得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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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 0:31:09编辑过]
赞同泽雄兄。本来,只是一个程序公平的问题,也是应该讲的,可是现在要求这种公平的,常常不是为了能在公平的程序下获得属于自己的权益,而是为了能在公平程序下获得并不公平的权益。这是让人无奈的。
罗尔斯认为真正的公平,应当是能惠及那些天资有缺陷的人的,因为天资有缺陷,不是个体自身能改变的,真正的公平必是致力于消除或减少这种不公平的。这当然很理想主义,但我们确实缺乏这样的公平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 0:30:0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