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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表于 2010-9-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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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
楼上:
我一点也没有“没看清原文”。您所举的例子,也正是我所要强调的证据。我不好意多说钱氏坏话,因此歪着说了个“搞”字。“搞”字可以有多少意思?查字典就知道。如果“易”可以有这么样的三个例子,“搞”就可以有几十个例子,但这与“奥夫赫变”不是一回事。只好再“罗嗦”一句:在一句话中,用到的一个单词,这个单词同时含有正反两个意思,而这正反两个意思合训为一个意思。这才是“奥夫赫变”的性质。
我该说的也都说了。就一句话吧——
用一句话,造个句子,把“易”楔进去,要出正反相对的两个意思。
“奥夫赫变”汉语意思是“扬弃”,我先来造一个句子:
某些人对传统采用扬弃的态度(且不论这句话的义理,只论逻辑)。
请您也仿照这句话,为“易”造一个句子,要它含有三个意思——甭,您要它含两个相反的意思就成。
不能是并列句。原因,如果是并列句,我可以造一亿个句子出来,这就等于抬杠了。
您没有“看清”我的“原文”。您所说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了。老金在线3 发表于 2010-9-1 20:07 老金:钱氏因黑格尔“自夸德语能冥契道妙,举‘奥伏赫变’为例,以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故而顺手拈出“易”字,盖因《易经》之“易”同时具有三义,比‘奥伏赫变’的正反相对多一义,从“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这一角度反驳了黑格尔。
老金现在非要用“易”字造句才能说明问题,不知这条自创规则所由何来。如果黑格尔曾经说过:德语中有包括正反两义的极物动词“奥伏赫变”,而汉语中就没有。那么,钱氏用“易”字反驳,显然就落到老金把“搞”字频频举出的层次了。问题是,根本没有这么个可笑的前提。
另外,老金的帖子我一一细读了,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你的“搞”字跟钱氏议及的“易”字有何共同之处。难道钱氏对“易”字的理解会少于数十个?为何他只提三义?我强调的证据又是如何成为您强调的证据的?老金能否参照我给出的例子演绎一下?
为方便起见,再摘录一次:
“易无形埒”,张湛注:“易亦希简之别称也。太易之意,如此而已,故能为万化宗主,冥一而不变者也”;曰“简”、曰“万化宗主”、曰“不变”,即郑玄之“三义”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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