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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10-4-21 10:55
| 只看该作者
蟑螂:
1,你的锲而不舍的精神确实征服了燕谈不少的网友,和你一起来谈论汪王的问题。呵呵
2,沈善增的真名帖子,我几乎没兴趣看。当然刚开始对某个ID总是会有些好奇的,会看看他的帖子,但几乎看不到有些亮点的东西,我就会失去兴趣。
3,中国的所谓专家学者教授,可以说,是一个笑话。当然,有人会反驳说:你否定贺卫方吗?你不是常常追捧他吗?这样的人,如果他真的了解贺卫方这一类人,他应该知道贺卫方所面对的东西,他不可能堂堂正正的说:我想研究英美法,请拨款给我;甚至当他拿自己的财产来从事这一工作的时候,还常常面临干扰和破坏。
4,抄袭也好,剽窃也好,并非冲突的说法,只是我搞不懂,汪叫兽的著作,到底又阐明了哪些问题?
5,著作,影视作品,被视为一种私有财产(property),所以,才有保护一说。对于那些处于保护状态的财产来说,如果你未经同意抄袭,便是偷窃。
6,当汪面对大众舆论(媒体)的时候,他可以说我没有抄袭,或者承认抄袭;甚至可以说,我的正常生活被舆论破坏了,所以我不想再对舆论发表任何意见了。但是,请千万别玩无赖这一套:“交给学术界”,“交给历史”,··· |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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