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志刚 (童志刚)当前离线
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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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私奔指的是相爱的两个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生活在一起而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不管不顾的应急措施(这个定义不知道是否准确)。您所说的为了钱而跟着大款跑的那种通常不叫私奔。
所以,鲁迅的私奔跟别人的私奔没什么不同,也就是一个私奔;所以,我说谁私奔都是为了这个共同的目的。
基本赞同金秋以上观点。对标示黑体部分,小可我从正面给出个定义叫——投奔!对投奔。鲁迅好象说过:“他举起了投奔...”。(咦,读着怎么好像不对劲?)
我不同意金秋,当然也不好意思同意你。我稍微有点疑惑的是那个词——“通常”。我不很清楚的是:如果不“通常”呢?
有个人写了篇文章,题目是《嫦娥为什么要私奔》,他给出的理由是:“不是仅仅因为日子里全是麻雀面,最关键的是嫦娥发现她老公不仅仅不务正业,且还有出轨之嫌。”于是,连对象都还没有,嫦娥就“私奔”了。
《现代金报》上还有个标题,叫做《闪婚妻子卷财私奔为哪般》,据介绍吧,这位女士也没有“相爱的”另一位就卷款“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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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逍遥 当前离线
笑笑书
书僮
九船城 当前离线
雅士
没错,对鲁迅来说私奔“是因为要:1,逃离无爱的婚姻,2,追求真正的爱情——而‘私奔’的!(童版原话)”。他自以为私奔可以逃离婚姻,其实不能,至少我认为不能,他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他与朱安的婚姻还存续着。
在法律上,鲁迅没有抛弃朱安;感情上没有背弃;责任上没有放弃。
谈到责任,鲁迅离世后,许广平还承担了一部分。许广平与鲁迅应该算事实婚姻。
小个子的鲁迅有着怎样的魅力,让两位伟大的女性如此沉迷。这是一个谜。
你看这整的!要不,九船兄是看到了周讯也姓周?不定和朱安有那么点“富在深山有”...?
如果真有转世轮回,我希望周迅是朱安女士的转世精灵。享受今世的繁华。
lixue 当前离线
菜燕
李旧苗 当前离线
名家
如果说,周迅是朱安转世,那么,李亚鹏就是鲁迅,王菲是许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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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颖是许羡苏,许钦文的妹妹,也就是鲁迅在写给许广平信中所提到的“某籍小姐”。
我倒觉得窦唯挺像朱安。
边走边唱 当前离线
回家
秀才
看这个帖子好用时间哦,不过好玩得很!
我觉得鲁迅这个师生恋婚外恋事件不能拿一般的定义去圈它,如果非要质问鲁迅明不喜欢朱安为什么还要娶她等等,那就是把鲁迅逼到一个角落里,逼他回答:“你怎么生在这样一个时代!?”,同样也不好拿鲁迅的婚姻与胡适等人比,我觉得这原因在于爱情婚姻领域,人与人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这答案有点赖皮哈!
总之,我觉得鲁许结合是一个具有伟大性质的事件,但这绝不等于说鲁迅或许氏就是伟人!两码事嘛。
ys1937 当前离线
还在口水大战?
"伟大" 这两个字还真是没有边界的, 俺说, 世界自有史以来, 称得上伟大的人不到一百人, 于是, 俺就有了一个大的标准了. 你也可以说, 世界自有史以来, 称得上伟大的人不可胜数, 这样, 你也有了你的标准. 这种口水战于是就不可能得到共识.
停战吧, 你以为是伟大的, 你就去仿照. 俺以为不伟大, 不过, 如果俺年轻个四十年, 说不定俺也会去学习取经的[em01].
朱安当然是不幸受伤害的,但也不能把不幸的原因都归于鲁迅,换句话说,无论鲁迅私奔与否,朱安的一生都将是暗淡而无光让人心痛的伟大!
青果 当前离线
什么叫做与妇人何异?倒要请教青果先生,妇人是怎么讨论问题的,高于妇人的(大约可以成为大丈夫)讨论又该是什么样,阁下的分类标准又是怎么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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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批评的是妇人,不结婚的处女不在此例。
法国梧桐 当前离线
泡人 当前离线
仔细看过两地书。同情鲁迅。更同情朱安。胡适说,不想离婚是不愿意伤了几个人的心。这才是伟大人格。
鲁迅对待朱安是不道德的。从一开始就不道德。一个女人,靠了你才能生存,你就得认命,不管是谁造成的。不光在经济上让她活,也要在情感上让她活。说旧道德是吃人的礼教,那你就不应该再吃人。胡适认为自己的痛苦是可以忍的。鲁迅则认为不可以忍。
橙橙 当前离线
江冬秀的小恩小惠,做到并不难,而一个铁了心要对自己的妻子不理不睬人根本没用。我相信朱安对鲁迅肯定是竭力迎合,但诸如此类的事情绝对不会记载在鲁迅的文字里。更主要的是胡适关心她的未婚妻,为她请老师,关心她的学习进展,为对方一点小小的进步而高兴。
要求一个人跟他或她不喜欢/不爱/没有感情人厮守一辈子,这个要求就很“道德”吗?
责任和爱要分清。你结婚后发现不喜欢对方了,就逃走?
你背上是背着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怎么上来的。你得承认这个现实。你不但要让她活,还要安慰她,让她活得好些。至于自己,那就贡献好了。别人不能这样要求,可是你自己应该这样要求自己。
另外,鲁迅对许广平的爱,严格说来也是很自私的。他自己开头也有感觉,后来……
金秋 (金秋)当前离线
灭绝师太
版主
鲁迅已经触犯了婚姻法,还要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万一鲁迅被时空管理局抓回来,金律师就是教唆犯。
说到点子上了。佩服啊。
好猛!一旦进“城”终生不得出“城”,而且不管有爱无爱,只要出来“那就禽兽不如”,真是生猛到了极点的结论。
我的观点是:不要求一个人跟他或她不喜欢/不爱/没有感情人厮守一辈子,这是“人”的“最起码的责任”——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兮兮 当前离线
天高地厚,周熙
偶脚得,偶国妇女在应该开放的时候,没有开放;在不该开放的时候,瞎开放.
鲁迅摆脱藩篱(那责任和传统之重),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符合最高人性原则,哪怕杀头我也认为正确;
在这个过程中,他仍然兼顾了责任.
鲁迅不是“结婚后发现不喜欢对方了”,而是结婚之前就没喜欢过对方。这件事,作为旁观者,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其一,有人质问:既然开始就没喜欢为什么要结婚?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最大的“道德”是什么,是“(百善)孝为先”,或许在年轻的鲁迅看来,违背母亲的意愿就是“恶”,就是最大的不道德,所以他只能同意结婚,这个时候,他既顾不了自己,也顾不了他人(朱安)。其二,有人继续问:“就逃走?”是啊,朱安是打死也不会离婚的,不“逃走”有别的办法吗?鲁迅“逃走”,无论如何还给朱安留了个名份,闹上法院离掉她,会是朱安更好的命运吗?泡人说:“别人不能这样要求,”这话说得非常好,咱们就是“别人”,所以就别那样要求鲁迅了。
自觉的梦游人 当前离线
怎么最近的一摞跟贴就让俺想起了俺乌搞坐怀不乱的帖子了涅??
问题:假设朱安坐在了鲁迅的怀里,乱乎?不乱乎?
鲁迅不肯伤害母亲,却能伤害朱安,这本身就是道德转变时代的一个矛盾。对母亲可以唯命是从,对朱安却我行我素。要知道,不能把朱安与现代女性同等对待。前提是,朱安是一个无法自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