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而尴尬的“私奔”──鲁迅与许广平携手南下前后

 

刘克敌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诗经·豳风》

  一

  1926年8月26日(农历7月19),当北伐革命军挥师北上之时,在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北平,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件:这一天的下午4点25分,鲁迅与许广平一同乘车离开北平南下,开始了他们共同生活的历程。而留在北平的除了鲁迅的母亲,还有他的妻子朱安。
  如果说撰写现代中国通史者不会注意这一小小事件的话,则已有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也许是疏忽,也许是作者的没有意识到,也都不约而同地没有提及鲁迅与许广平在1926年的携手南下这一事件。也许在文学史撰写者看来,这不是什么与文学有关的事情,不能也不必入史。
  其实,他们错了!
  这当然是一次勇敢的逃离,伟大的“私奔”!这才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件,值得人们为此兴奋和礼赞!——因为这次逃离,不仅成就了他与她的结合,不仅为当时和后世的多少青年提供了模范和勇气,而且对鲁迅以后的创作道路和中国新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因了他们的南下,鲁迅不仅写出了著名的《朝花夕拾》等传世之作,而且与许广平一起,贡献给后人珍贵的《两地书》等感情的真实记录。当然,这次出走多少也有些令当事人尴尬,虽然有鲁迅应厦门大学之聘的借口和许广平毕业回家的堂堂正正的理由,但两人敢于光天化日之下结伴而行,就已经向世人宣告了他与她之间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一切:一个新文学运动的旗手和一个学生运动的领袖,一个老师和自己的得意弟子——产生了爱情,而且已经下定决心结合!然而,一个确切的事实是:这位老师已有结发之妻并且尚未与她离异!
  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值得注意?还不应该写入历史至少是文学史?
  熟悉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人都会知道,胡适与茅盾本来也与鲁迅相同,即都是家庭包办的婚姻,他们也都动过结束旧婚姻、重新开始追求爱情的念头甚至有过行动,但他们两个最终还是放弃了努力。想想他们的失败,再看鲁迅此次与许广平的出走,就不能不佩服他们二人的勇气,不能不对鲁迅的终于冲出旧婚姻的牢笼感到欣慰。自然,朱安女士并没有错,她也是受害者,面对鲁迅的出走,她恐怕是没有丝毫反对之力的。但我们在对她表示同情的同时,对鲁迅的终于撒手而去,除了长舒一口气之外,还能说些什么?
  鲁迅与许广平的“私奔”,当然不是什么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必然结果,是他们热恋之后的必然选择。
  让我们先看看作为当事人之一鲁迅的有关记录。
  翻开1926年8月的《鲁迅日记》,就会发现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频率很高,她就是——许广平。从8月3日至24日,共出现了8次,其中许广平给鲁迅写信2次,鲁迅回信1次。许广平到鲁迅处一次,鲁迅做东请许广平吃饭一次,许请鲁迅吃饭一次,两人应邀外出吃饭吃茶两次。当然,在多数情况下,他们的交往都有外人在场,例如许广平就是和同学一起到鲁迅家的。而在同年7月,则许广平的名字《鲁迅日记》中一次也没有出现,6月也仅出现了一次。鲁迅与许广平是8月26日动身的,可以想见,这段时间正是他们商量与南下有关事宜的关键时期,许广平的名字在8月份多次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奇怪的是《鲁迅日记》中并没有记下丝毫他们准备离京南下的内容,至于《两地书》,则根本没有这一时期的书信,《鲁迅全集》中则只有这年8月他们互相邀请吃饭的两封信,由于鲁迅的信是写给包括许广平在内的几位学生、而许的邀请信也是代表其他学生写的,更是不会提到这方面的内容。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们真的是不必商量,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还是另有传递资讯的渠道,或者这方面的资料已经遗失?
  要回答这些,还要从他们最初的书信来往或者说开始谈情说爱讲起。

  二

  在鲁迅与许广平的交往中,最初采取主动的,是许广平。
  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给鲁迅写了第一封信。在信中,许广平向自己景仰的老师,针对现实发了一通牢骚,流露出几丝内心的苦闷,然后诚恳地请求得到指教。仅就信的内容言,完全是学生向老师虚心请教的语气,没有任何其他的暗示。但值得注意的是写完正文后,许广平又附上这样几句:“他虽则被人视为学生二字上应加一‘女’字,但是他之不敢以小姐自居,也如先生之不敢以老爷自命,因为他实在不配居小姐的身份地位,请先生不要怀疑,一笑。”这两个“不敢”,是否就在暗示双方的地位平等,请鲁迅不要时时记起自己是什么“老师”、而且是已经变老的“老”师?其实,当时的鲁迅已经44岁,而外貌则更像是50多岁。而那时的许广平,是27岁。看来年龄的差距,使得双方的交往,除了学生向老师请教外,好像不会有别的发生。
  但鲁迅的反应很快。当天,他就给许广平写了回信(发信是在次日),而且篇幅比来信要长得多。当然,这时的鲁迅,决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回信写得中规中矩,不仅尽量解答了许广平的疑问,也毫不掩饰地流露出自己对于人生的悲观和绝望。除了擡头之称许广平为“兄”引起后者的不解之外,恐怕从中看不出任何导致他们以后感情发展的东西。
  然而,他们的书信来往在继续,虽然总是一本正经地在谈论时局和讨论文学与人生,但频率在加快。短短一个月间,双方的书信往来多达12封。而且要知道,当时鲁迅正给女师大上课,他们之间本来就有机会见面的,却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书信交往的方式,看来他们都喜欢这样。正如许广平所说:"在信劄中得先生的指教,比读书听讲好得多了"。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如何将这种交往更进一步,看来双方都有些犹豫。但许广平显然还会主动,例如就在上面引的那封信中,许广平就十分巧妙地说:“可惜我自己太浅薄,不能将许多要说的话充分的吐露出来,贡献于先生之前求教。”这种暗示鲁迅当然是不会不明白的,他也乐得不要再扮演导师的角色,而变得轻松起来。这样,当他们的书信来往仅仅一个月后,信中就开始出现互相开玩笑的句子,气氛也由严肃变为幽默。而且,许广平并不满足书信的来往。她采取的另一个举动,就是到鲁迅的住处“探险”。从现有材料我们不知此事是否出于鲁迅的邀请(恐怕不会如此主动),看他们的书信似乎是许广平不请自到。关于鲁迅住处的印象,许广平的描述十分优美,姑且引在下面,供读者欣赏这位才女的文笔:
  “尊府”居然探险过了!归来后的印象,是觉得熄灭了通红的灯光,坐在那间一面满镶玻璃的室中时,是时而听到雨声的淅沥,时而窥月光的清幽,当枣树发叶结实的时候,则领略它的微风振枝,熟果坠地,还有鸡声喔喔,四时不绝。晨夕之间,时或负手在这小天地中徘徊俯仰,盖必大有一种趣味,其味如何,乃一一从缕缕的烟草中曲折的传入无穷的空际,升腾,分散……。是消灭!?是存在!?
  不愧是鲁迅的得意弟子,大有《野草》之韵致,《秋夜》之遗风,也许是故意为之?不过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作者对“尊府”的向往,是否许广平已经在设想,有一天她也会“晨夕之间,时或负手在这小天地中徘徊俯仰”呢?此外,请注意“探险”一词,去老师家拜访有什么“险”可探呢?大概她自己已经意识到这种交往的“冒险性”了罢。不管怎么说,通过这次“探险”,显然更坚定了她与鲁迅继续交往的决心。
  但鲁迅却在犹豫和谨慎。
  他不能不如此。不仅由于他的已经有家室,不仅由于他母亲的健在,也不仅由于他的身份、他的社会地位和敌人的可能攻击,更重要的是他的性格使然。怀疑一切、对人生感到绝望,是他的信条——自然也包括爱情。何况,他对自己是否还能有爱情、对方是否已经把对自己的爱戴转化为爱情,此时他还没有把握——尽管许广平已经有了暗示,但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必然怀疑。
  其实,鲁迅的这种犹豫和谨慎,甚至在他与许广平南下后很久以后,也还存在。他在与许广平交往中得到快乐的同时,也在承受极大的内心的不安。这种不安来自两方面,一是担心外界的反应和对朱安的内疚,一是对他们爱情的是否真实和牢固的怀疑,以及内心深处的自卑和孤傲。于是,他才会有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举动:就在他们1927年一起到了上海,开始同居生活很久后,鲁迅在向朋友介绍许广平时,依然只说是自己的助手。一年后,为了表示庆贺,也为了让他们放松紧张的神经,许钦文等邀请他们二人去杭州游玩,事实上等于让他们补度蜜月。但鲁迅却让人预定了一个三人间,到杭州后又告诉许钦文:“钦文,你留在这里。以后白天有事,你尽管做去,晚上可一定要到这里来!”他让许钦文睡在中间那张床上,把自己和许广平隔开!试问,天下有几个这样度蜜月的,这样的蜜月会轻松和幸福吗?
  既然连两人同居以后还是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在最初的互相试探中所表现出的犹豫和谨慎了,特别是在鲁迅方面。
  鲁迅当然也知道,这样几乎是对方主动表示对自己好感的机会,今后不大可能再有,他不能错过——虽然是否成功他也没有把握。
  于是,他要试探,看对方的态度,也看社会的反应。
  从书信中,从《伤逝》、《腊叶》等作品中,我们看到了鲁迅对这种可能产生的爱情的态度以及悲观的预期——这无疑是发给许广平的一个信号,一个试探反应的气球。
  试探归试探,虽然希望不大,鲁迅却并不想放弃交往,特别是在他正遭受社会敌对势力攻击,一时有些狼狈不堪之时,如果从家庭再得不到温暖,那么这来自自己学生的真情恐怕就是他唯一的慰藉了。
  他和她都加快了理解对方、也让对方理解自己的进程。
  从许广平1925年3月发出第一封信,短短五个月不到,仅《两地书》中所收,他们来往的书信就有35封之多,如果加上这期间丢失的大约二十封信,则平均每个月超过十封。除了书信,双方的直接交往也明显增多,“许广平”这个名字已经是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鲁迅的日记中,自然她也常常出现在鲁迅的客厅里。
  再看看他们书信中对于彼此的称呼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吧。最初,许广平称鲁迅为“先生”的,后来改称“鲁迅师”、“迅师”,已经直呼其名。而到了同年7月,则可以开玩笑地称鲁迅为“嫩棣棣”了,棣者,弟也。一向敬重的“老师”竟然成了“弟弟”,则二人的关系已不同寻常。至于许广平的自称,则由最初的“受教的一个小学生”改称为“小鬼”。而鲁迅方面,一开始称对方为“兄”,且总是一成不变,到后来就出现了“广平仁兄大人阁下”、“愚兄”这样风趣的称呼,信中则还有“害马(杨荫榆曾辱骂许广平为“害群之马”)”的叫法。而自称则署“老师”,但却有意加上引号,或者单名一个“迅”字,显然是把对方当作熟人和朋友的写法了。至于内容的风趣和幽默,由下例可见一斑:
  你们这些小姐们,只能逃回自己的家里之后,这才想出方法来夸口,其实则胆小如芝麻(而且还是很小的芝麻),本领只在一起逃走。为掩饰逃走起见,则云“想拿东西打人”,辄以“想”字妄加罗织,大发挥其杨家勃溪式手段。呜呼,“老师”之“前途”,而今而后,岂不“棘矣”也哉!
  不吐而且游白塔寺,我虽然并未目睹,也不敢决其必无。但这日二时以后,我又喝烧酒六杯,葡萄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则足见不屈之精神,尤足为万世师表。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榆姊妹也。
  此时的鲁迅,与其女弟子的交往,不仅日见频繁,而且程度不断加深,有时甚至到了动手动脚的地步:一次,鲁迅请她们吃饭,竟然在有了几分醉意之后,“以拳击‘某籍’小姐两名之拳骨,”又“案小鬼(即许广平)之头”。一向谨慎小心如鲁迅者,竟然如此“放肆”,说明他的确从与女弟子的交往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快乐。而最令鲁迅快乐的,自然是许广平。

  三

  不过,正当双方通过书信进入热恋阶段时,情书的写作却突然终止了:根据《鲁迅日记》,从1925年8月至1926年8月,整整一年间,许广平仅给鲁迅写了三封信,有的还是连稿件一起,是对稿件的说明,而鲁迅则一封也没有回,更没有主动写信。
  他们怎么了?是不约而同的默契,还是有一方主动提出暂时不再书信联系?或者其他?
  当然,表面看,似乎是因为双方都忙,没有时间卿卿我我,例如许广平忙于投入反对杨荫榆的学生运动,鲁迅不久也卷入此事。再如鲁迅的被教育部解职和由此引发的打官司,以及后来的“三·一八”惨案,等等。
  不过,这显然不是理由。因为就在最紧张、最忙碌的时候,鲁迅依然在大量的回复朋友的来信。
  是否因为许广平可以常常来鲁迅处而不必写信了?也不是。因为查《鲁迅日记》,可知这一年间许广平去鲁迅住处仅有三次,而他们最初频繁书信往来的那五个月就有七次之多!
  那么,是否因为双方都卷入学潮,可以常常见面,就不必再写信了?这也不是说得通的理由,因为那都是在公共场合,讨论的自然不会是私人问题。再说,还有什么方式能让两个精通文笔的人放弃写信呢?还有什么能比写信更能向对方倾诉衷肠?而且,许广平不是明明在信中说过愿意“在信劄中得先生的指教,比读书听讲好得多了”这样的话吗,怎么现在不想如此了?
  让我们再查《鲁迅日记》,然后结合鲁迅亲友的回忆,才发现有些事鲁迅没有记入日记。当然,他这么做有他的理由。例如1925年8月,许广平为避北洋军阀可能的迫害,曾和同学在鲁迅家住过几日,《鲁迅日记》上不录此事显然是出于谨慎的考虑。这样,这个月间他们的没有书信就多少可以理解了。又如1926年“三·一八”惨案那天,许广平曾到鲁迅家送稿件,然后计划参加集会游行,却被鲁迅以给他抄稿子的借口留下了,使其避免了可能牺牲的后果。但这一天的《鲁迅日记》,对此也只字未提。因此,他们之间的交往肯定大大多于《鲁迅日记》中的记录,但根据研究,这一时期他们的确是基本上停止了书信往来,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鲁迅对写日记一事,看的极重,其日记一直写到去世前一天才被迫停止。他的日记因为只在记事,用词极为严格,例如凡从学校所得工资,他一律称“薪水”,而教育部所发则都称“奉”,从来没有混用。对于许广平的来信,最初他的记录是“得许广平信”,后来就改为“得广平信”,而到了1926年2月,则称“得害马信”,用词的变化显然在表示双方关系的进展。那么,是否在确定了爱人关系后,他们就感到没有必要再写信了?
  查《鲁迅日记》,在1926年3月6日有这样的句子:“旧历正月二十二日也,夜为害马剪去鬃毛。”鲁迅写日记全用西历,此处却特意注明旧历,是为了什么?“剪去鬃毛”显然是隐语,又指的什么?我们不好推测,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一定发生了鲁迅以为有必要牢记的事情,他才会又用旧历加以强调。也许,双方的关系发展到此时,方才真的没有必要彼此写情书了?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认为鲁迅与许广平早在1925年6月25日就确定了爱人关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是在1925年的10月。但《鲁迅日记》中的这两个时间关于许广平均只字未提,是否到“剪去鬃毛”的1926年的3月6日,他们才真正确定了爱人关系呢?
  两个绝顶聪明之人的恋爱,无论内容还是方式,我们常人恐怕都难以理解。而且,再作推测似乎也无必要:总之,他们是真的在爱,而爱的力量是神奇的。
  对于他们究竟为什么终止了书信往来,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我们所感到庆幸的是,第一他们的恋爱进程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第二他们后来暂时分别期间,还是又使用了书信的方式,让我们还有机会再欣赏他们的才情。

  四

  但鲁迅虽然喜欢许广平,虽然知道许广平在爱着自己,却暂时不想与她结合——至少不能在北平这样的地方。因为北平不仅有他的母亲和妻子——他还不想公然令他们、也令自己难堪。而且北平有那么多反对他攻击他的死敌,他也不能给他们提供攻击的绝佳材料——即使是为了爱情!
  鲁迅毕竟历经沧桑,绝不至于被爱情冲昏头脑。只有共同离开北平,逃离这旋涡的中心,但要等待机会。
  他也许没有料到,机会竟然来得很快!1926年,鲁迅的好友林语堂,在担任厦门大学国学系主任后,知道鲁迅在北平遇到一些麻烦,就热情邀请他去厦大执教,月薪400大洋。厦门不仅气候温暖,而且政治气氛相对宽松,至少没有那么多鲁迅不喜欢的人。而许广平正好这一年毕业,家在广东的她自然要回南方——两人有了可以同行的最好理由,无论对他人还是对他们自己。
  然而毕竟有些尴尬——如果鲁迅不与朱安离婚(本来就没想),也就不能与许广平结婚(终于没有合法),但南下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能够在一起,却因此不得不商定暂时分开一两年,此为一。学生终于爱上了老师,或者说老师“引诱”了学生,不过双方的年龄似乎差得太多,容易授人以柄,此为二。最后,女方比男方的个头高,这也该是令人尴尬的一点:看鲁迅与许广平的合影,往往是前者站立而后者坐着或者同为坐姿,我猜想作这种安排或被人安排时的鲁迅,内心一定不太舒服。据说上海时期的鲁迅与许广平外出时常常分开走,一个在马路这边,一个在那边。以往对此的解释是怕出事时不至于“全军覆没”,但是否也有考虑到女高男矮的因素呢?
  而且,该怎样对母亲解释自己的离京?为什么不能让母亲和自己一起走?鲁迅又是怎么对朱安说起自己要一个人去厦门的——他当然不会提到“许广平”这个名字,但朱安难道就一点蛛丝马迹也看不出?朱安的反应是什么,绝望还是气愤?这些我们都不知道,也已经不太可能发现这方面的材料。不过,从《鲁迅日记》和有关书信中,我们还是可以觅得一些反映鲁迅内心活动的痕迹。
  首先,鲁迅的内心是颇不平静的——做出“南下”这样一个既可能获得幸福、也可能导致身败名裂的决定,自然要深思熟虑。鲁迅要解决的难题有三个:第一,怎样安排朱安?不仅是现在,还有未来?让她一辈子呆在鲁家,与母亲一起等待死亡?这样的生或者还不如死。但既然朱安早就表示过绝不会回自己的娘家(她曾对人说过“我生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的话),那她哪里还有去处?第二,南下之后,自然早晚就要与许广平生活在一起,那又该怎样面对她——从前的学生与老师变成了夫妻,双方能够适应这种角色的转变吗?如果两人生活在一起后,又产生了矛盾,怎么办?事实上,从以后的发展看,由于两个人都很有个性,小的摩擦还是时有发生。而每次主动让步的,往往是许广平。但请注意她这样做的理由,她对鲁迅说:因为你是老师,多少让你几分。如果是年龄相仿的对手,我才不会让步呢!看来,作为一个老师的鲁迅,其形象是一直留在许广平内心深处而难以抹掉的,而鲁迅看许广平,恐怕也时时会想到她曾经是自己的学生——这当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他们同居后的鲁迅,的确不时产生过厌烦家庭的思想。第三,如何面对社会的压力和敌人的攻击?以及可能会有的经济压力?他们可不想重复子君与涓生的悲剧。
  显然,第三个难题比较容易解决,由于鲁迅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书,并且有相对稳定的稿酬收入,经济问题变得不那么重要。至于担心给对手当作攻击的材料,则只要暂时不公开他们的关系就行——寄希望于让时间慢慢消磨掉人们的好奇心。事实上,许广平直至1929年她怀孕五个月后,才把与鲁迅的关系告知自己的姑母,并希望借姑母之口告知自己的亲属。而鲁迅也是在两人正式同居两年后,才含含糊糊地陆续告知远方的朋友。至于第一个问题,也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维持现状,让朱安继续和鲁迅的母亲在一起,让其保留一个妻子的空名,并且由鲁迅负担她们的生活费用。至于朱安的感情则无法照顾,因为她与鲁迅的关系多年以来早已形同虚设,只要她愿意继续延续这种整日咀嚼绝望的生活状况,那也没有法子。而鲁迅却不愿再为此牺牲自己。因此,鲁迅的是否在身边,对于朱安而言已无实质意义——我想这样的话恐怕还是由母亲转告给朱安的可能性多些,而且时间也肯定不是与他们的南下同时,应当是在以后。
  真正的难题还是他们自己以后该如何处理他们的关系?他们的结合会幸福吗!但这些似乎还很遥远,一切似乎都无把握,但获得幸福的希望毕竟存在,机会毕竟来了——只要付诸行动。那就不管以后,先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罢!
  查《鲁迅日记》可知,1926年7月1日,鲁迅收到林语堂一封信,这应该就是邀请。仅过三天,又收到林语堂一信,看来林语堂的确迫切,于是鲁迅于次日回信。此信《鲁迅全集》中没有,但从后来鲁迅与他人的通信中可知鲁迅已经答应应聘。于是7月28日,鲁迅即收到厦门大学寄来的7月份的薪水400大洋和100大洋的旅费。但在整个7月,《鲁迅日记》中却没有出现许广平来信和来访的记录。看来,鲁迅决定应聘厦大,如果不是故意不记,则也许事先没有与许广平商量,但他们要一起离开北平,开始他们的新生活——这样的想法恐怕他们早就讨论过多次。事实上在以往的信中,许广平一直在给鲁迅以鼓励,语气有时甚至非常迫切。在这个问题上,许广平毫无疑问是主动者。因此,她在得知鲁迅有机会离开北平、离开他那个毫无生气的家庭时,一定毫不犹豫地赞成。
  既已决定离开,自然有许多事情处理,除了最棘手的家庭问题外,也包括向各界好友辞行,接下来的时间鲁迅当然格外忙碌。直至临行前一天,他才抽出时间来“收拾行李”,这一天是1926年8月25日,但许广平并没有来帮忙,从《鲁迅日记》中找不到记录,可能她也在忙碌吧。而且,显然,她此时来并不合适。
  也许是太忙、太累,鲁迅这一天的日记比较简略,最后两个字是——“夜风”。
  不知那一夜的鲁迅,心情是否平静?

  五

  1926年8月26日的《鲁迅日记》:
  二十六日晴。上午寄岩谷节山信。季市来。有麟、仲芸来。下午寄小峰信。子佩来,钦文来,同为押行李至车站。三时至车站,淑卿、季市、有麟、仲芸、高歌、沸声、培良、璇卿、云章、晶清、评梅来送,秋芳亦来,四时二十五分发北京,广平同行。七时半抵天津,寓中国旅馆。
  能走的终于走了,那不能走的呢?
  不过,还是应该为他们祝福!
  鲁迅一生曾经有过两次重要的离家远行:当年的去南京求学和去日本学医。但那时的他对家和家人,还是怀念并渴望早日回家的,而这一次,他还会如此么?

说他们的私奔很“伟大”,好象有点勉强。“因为这次逃离,不仅成就了他与她的结合,不仅为当时和后世的多少青年提供了模范和勇气,而且对鲁迅以后的创作道路和中国新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因了他们的南下,鲁迅不仅写出了著名的《朝花夕拾》等传世之作,而且与许广平一起,贡献给后人珍贵的《两地书》等感情的真实记录。”——当时和后世的青年有几人是学他们的样子私奔了的?即使现在,想学学私奔也不容易呢!一不留神就重婚罪了。还有那个什么“两地书”,整个就一婚外恋,不看也罢。

俺是灭绝师太
我看不出来伟大在那,胡适同时代有很多人对原配弃之如屐,如著名的蒋梦鳞 吴宓 徐志摩等等太多太多了.为什么封建礼教下造成的悲剧却要朱安独自承担,一个男人即使离了婚对于没有经济能力的妻子也应该有赡养义务,怎么说呢,鲁迅在这件事上不伟大,悲剧的朱安算不算是祥林嫂呢?
新道德是允许夫妻离婚的,但新道德有对无经济来源的妻子赡养的义务,象朱安这种还没有离婚的原配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可惜旧道德他们是没有遵守,同时也违背新道德.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6-06 23:14:17的发言:
我看不出来伟大在那,胡适同时代有很多人对原配弃之如屐,如著名的蒋梦鳞 吴宓 徐志摩等等太多太多了.为什么封建礼教下造成的悲剧却要朱安独自承担,一个男人即使离了婚对于没有经济能力的妻子也应该有赡养义务,怎么说呢,鲁迅在这件事上不伟大,悲剧的朱安算不算是祥林嫂呢?

    第一,记得好像鲁迅是一直赡养朱安直到她死为止的。

    第二,朱安自己不愿改嫁,坚决要留在周家守活寡。她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然而也是它的维护者,当然值得同情。但这好像并不是鲁迅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三,再伟大的人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也是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的。难道因为他写的文章好,就活该一辈子孤家寡人?

 

楼主文章写得好看!资料用得毫不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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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04 12:34:41的发言:

说他们的私奔很“伟大”,好象有点勉强。“因为这次逃离,不仅成就了他与她的结合,不仅为当时和后世的多少青年提供了模范和勇气,而且对鲁迅以后的创作道路和中国新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因了他们的南下,鲁迅不仅写出了著名的《朝花夕拾》等传世之作,而且与许广平一起,贡献给后人珍贵的《两地书》等感情的真实记录。”——当时和后世的青年有几人是学他们的样子私奔了的?即使现在,想学学私奔也不容易呢!一不留神就重婚罪了。还有那个什么“两地书”,整个就一婚外恋,不看也罢。

你这个观点吧,我怎么觉得跟你的李老师的观点有冲突捏?

男老师花牢女学生?鄙视一哈~~~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爱情不拒绝也不可以拒绝师生恋。[em22]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08 11:17:46的发言:
爱情不拒绝也不可以拒绝师生恋。[em22]

这句话有几解?

一、只要是爱情就不该拒绝,包括师生恋。

二、先注上标点:“爱情不拒,绝也?不。可以拒绝师生恋。”——爱情来者不拒,绝妙么?不咋滴。可以拒绝师生恋。

三、先注上标点:“爱情?不!拒绝也不?可以。拒绝师生恋”——这算爱情?不是。那么要不要拒绝?可以拒绝。拒绝师生恋。

[em06][em07]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看了主贴,十分想当大学老师!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08 10:44:55的发言:

你这个观点吧,我怎么觉得跟你的李老师的观点有冲突捏?

 

不冲突啊?哪点冲突了?李老师没提倡婚外恋,更没说婚外恋值得学习和效仿甚至很伟大,她只会说婚外恋如果没有伤害到其他人就应该允许。到底谁曲解俺的李老师了?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04 12:34:41的发言:

说他们的私奔很“伟大”,好象有点勉强。“因为这次逃离,不仅成就了他与她的结合,不仅为当时和后世的多少青年提供了模范和勇气,而且对鲁迅以后的创作道路和中国新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因了他们的南下,鲁迅不仅写出了著名的《朝花夕拾》等传世之作,而且与许广平一起,贡献给后人珍贵的《两地书》等感情的真实记录。”——当时和后世的青年有几人是学他们的样子私奔了的?即使现在,想学学私奔也不容易呢!一不留神就重婚罪了。还有那个什么“两地书”,整个就一婚外恋,不看也罢。

[em01][em01][em17]
谢谢诸位批评指正!

再看看他们书信中对于彼此的称呼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吧。最初,许广平称鲁迅为“先生”的,后来改称“鲁迅师”、“迅师”,已经直呼其名。而到了同年7月,则可以开玩笑地称鲁迅为“嫩棣棣”了,棣者,弟也。一向敬重的“老师”竟然成了“弟弟”,则二人的关系已不同寻常。至于许广平的自称,则由最初的“受教的一个小学生”改称为“小鬼”。而鲁迅方面,一开始称对方为“兄”,且总是一成不变,到后来就出现了“广平仁兄大人阁下”、“愚兄”这样风趣的称呼,信中则还有“害马(杨荫榆曾辱骂许广平为“害群之马”)”的叫法。而自称则署“老师”,但却有意加上引号,或者单名一个“迅”字,显然是把对方当作熟人和朋友的写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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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如今网络聊天没本质区别,ID都很多 !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为此题目当浮一大白

记得网络一笑话写道“向主席战斗过的地方致敬”

同理同理

说尴尬十分恰当,说伟大似可商榷,说这段故事,倒也比较好玩。

朱安不肯走出周家,实在可怜,但我们又无法想象她会做出毅然决然的现代举动;鲁迅在朱安问题上无大过,虽然不合当今的婚姻规范,但于当时,却又不失规范,不与朱安同房,并且也一直支付生活的费用。那时,即便纳妾也并非社会不能容,但鲁迅和许广平自己恐怕却不能容忍。我以为,鲁迅与许广平的行为在当时是超越现代的,尤其许广平。

以鲁迅比之胡适,一个尖锐严格,一个温和宽怀,这都是优点,好玩的是,鲁迅的原配是朱安,而胡适的夫人是江冬秀,如果鲁迅娶的是江冬秀、胡适娶的是朱安,这样的热闹事会出现在谁的身上?尽管我们经常说历史是不好假设的,但并不影响我们经常做些胡乱的猜想。

鲁迅是伟大的,所以鲁迅的私奔也伟大的;胡适是伟大的,所以胡适的不私奔同样是伟大的。

另,我印象中橙橙的挺鲁的,看了和童版的讨论后,感觉奇怪,但以橙橙尖锐的言辞,证明的却是我记忆的恍惚。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糟糠之妻不下堂,这件事尴尬说得上,如果是伟大,那就有点奇怪了。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伟大,约有两种:一种是具有公共性的伟大,别人可以仿效,若仿效不得,则不妨仰望;另一种是个人性的伟大,这种伟大只有结合本人的特殊性,才可以成立,通常,别人无法仿效,亦不必追随。比方说,如果义不受辱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伟大,则韩信接受“胯下之辱”、司马迁忍辱偷生就只能算做个人性的伟大。将个人性的伟大放大成公共性的伟大,不留神就会另生“尴尬”。

鄙见以为,鲁迅与许广平“私奔”的伟大性,不具有公共垂范价值,但,仍不失为一种伟大。

偶左看右看,没看出这里有什么人性伟大的地方,还要请教泽雄大哥指教一二。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回平平:个人性的伟大,常常是一种时代性的伟大,即只有放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我们才能感觉到其中的那份伟大。所以,如果你的“左看右看”只是在今天这个“时代平面”上进行,鲁迅的行为当然没有伟大性可言了。回到当年,张扬人性,追求爱情,蔑视礼教,摒弃一种缺乏爱情实质的婚姻关系,怎么看都是有点“伟大性”的。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08 23:26:25的发言:

 

不冲突啊?哪点冲突了?李老师没提倡婚外恋,更没说婚外恋值得学习和效仿甚至很伟大,她只会说婚外恋如果没有伤害到其他人就应该允许。到底谁曲解俺的李老师了?

你没有认真而且全面地阅读你的李老师,所以,你自然不会知道“哪点冲突了”。你的李老师在为“婚外恋”“正名”的时候是这样说的:“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婚外情是错误的,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法。”所以,第一,你的李老师认为,鲁迅先生(他肯定属于“任何人”中间的一个吧)是有婚外情的权利的;第二,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婚姻法(注意她使用的那个副词——“只是”),所以对于那个时代的鲁迅来说,婚外情连“错误”都不是。所以就所以,你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什么“不看也罢”,是跟你的李老师严重冲突了。明白了冒?

鲁迅真不容易,冒着当年和现在多少人的侧目的危险而“私奔”,怎么看也是有点“伟大性”的——俺也是这么认为滴。

哼哼,当年的“伟大”是建立在另外一个女人的悲剧之上的。胆子大,敢于做惊世骇俗的事情就是不容易,就是有点伟大性,老童还真是两重标准。对女性的思考就是传统的好,对于鲁迅,倒想起人性解放云云。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横横,基本上所有的“伟大”都是建立在某个悲剧之上的。胡适的“不下堂”的伟大也是建立在某小姐或女士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悲剧之上滴。

那你说许女士(女性)是“传统”滴不?如果是,你反对她吗?如果不是,我反对她吗?

我本来是不想再说什么的,但有的人明显是在混淆是非。按照中国传统的婚姻观,父母为子女决定婚姻对象,往往指的是原配,你娶进家门后,只要不打骂,你如何对待自己的原配,父母一般不过多干涉,你亲也罢疏也罢,爱也罢打入冷宫也罢,至于以后再三妻四妾的更是平常之事,父母一般不会坚决反对。反对封建婚姻应该反对这种婚姻中的什么呢?应该反对父母对婚姻对象的包办,原因在于婚姻是个人的私生活是个人私人的事情,父母无权干涉,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拉在一起强行结婚,组成家庭是对人最基本权利的侵犯。所以从这点上讲,鲁迅对旧的婚姻制度是妥协的,也许他有自己的苦衷,但任何对旧制度的反抗必然要付出代价。当然鲁迅也是悲剧的当事人,他几乎是自残的,一个青年男子正当年,却一直独居而没有寻花问柳也不容易,但婚姻的承诺是什么,既然同意结婚而从一开始又拒绝同房,或者说某人在结婚前就不打算好好过日子这是对婚姻的极端不负责、极端不道德的,是拿婚姻当儿戏。除非你的妻子从一开始也认同你的做法,你不愿意同房也非你不嫁,否则采取鲁迅这种做法实在是对婚姻对象的轻视。

至于朱安,她为什么不逃脱这个旧家庭,不摆脱这段婚姻,说这话的人简直是...。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啊,当时的规矩几乎是只要订婚就如同结婚,女方订婚后一旦被对方退婚就只有独生一辈子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胡适虽然不愿意同江冬秀结婚也没有轻易退婚.反过来说,朱安是守旧道德的,她认同有父母做主的婚姻,也信守承诺一辈子甘愿为此付出代价。他们即使不能相守一辈子,但一开始也至少希望白头偕老一辈子,而不是开头就另有打算。那还结什么婚,起码是对结婚对象的不尊重。

有人说鲁迅敢于走出这段旧的婚姻是需要胆量是伟大的,这我实在看不出这有多伟大。过去家有妻儿在外养小老婆的多如牛毛,简直就是举不胜举,从对家中的妻儿不闻不问在外面另结新欢,到离婚再娶谈不上是多大的革命,哪样更道德也很值得商榷。反对这种做法可能更多的来自女方,在国外基督教强调的是一夫一妻,女性更是追求解放,她们有了这张离婚书可以再嫁人,也有再嫁的可能,而在中国一旦女方被男人抛弃赶回娘家,她在娘家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更不用说再嫁人了,谁会娶他?

梁实秋在《怀念胡适先生》一文中曾经说过,“五四以来,社会上很多名士视糟糠如敝屐,而胡先生没有走上这条路,至于许许多多琐琐碎碎的捕风捉影之谈,我们不可信。”说明有很多人走了鲁迅这条所谓伟大的路,如蒋梦鳞、吴宓、徐志摩。有人甚至为了吹嘘鲁迅的伟大,而说因为胡适有一个骠悍妻子而鲁迅有一位老实本分的朱安,是她们的妻子成全了她们的丈夫,其实都毫不相干。胡适留美回到家乡,有传言说他并不打算娶江冬秀,江也只能躺在床上称病,拿不出什么狠招,毕竟过去女子地位底下,王熙凤都奈何不了贾链,何况经过五四的洗礼,一个是驻美大使,北大教授校长,一个是村姑,胡适有心停妻机会多的很,一个江冬秀能如何?

总之婚姻一要自主,二要重承诺,即使伴侣之间不能永远不离不弃,至少也不能因为某种原因一开始就结假婚,无论你是因为父母的强迫,还是为了报恩,或是为了获得财产,哪怕你是想通过结婚获得财富帮助他人,还是想留学等等,无论多么高尚的目的结假婚都是可耻的,因为这里都有撒谎的成分在内,都是对婚姻的不忠实,都是对婚姻承诺的背叛。考虑到鲁迅当时的情况,即使我们放宽标准,不把鲁迅的私奔看得多么的龌龊,起码与伟大无缘。

对于此题,凡是在枝节上吹毛求疵找歪的我一概不回应。 

对于此题,凡是在枝节上吹毛求疵找歪的我一概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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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守旧,不反对鲁迅离婚,但反对他既然不敢反抗母亲的要求,答应结婚了,但却一打头就决定分居,反对他答应结婚而又不把朱安当妻子对待。我不反对鲁迅离婚,但反对把鲁迅的离婚说成是伟大的私奔!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11 11:44:31的发言:

你没有认真而且全面地阅读你的李老师,所以,你自然不会知道“哪点冲突了”。你的李老师在为“婚外恋”“正名”的时候是这样说的:“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婚外情是错误的,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法。”所以,第一,你的李老师认为,鲁迅先生(他肯定属于“任何人”中间的一个吧)是有婚外情的权利的;第二,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婚姻法(注意她使用的那个副词——“只是”),所以对于那个时代的鲁迅来说,婚外情连“错误”都不是。所以就所以,你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什么“不看也罢”,是跟你的李老师严重冲突了。明白了冒?

俺没说鲁迅不应该搞婚外情,俺只是说他搞婚外情没啥了不起的,谁不会搞啊?人潘金莲搞婚外情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就这也没人夸她伟大。再者说了,俺李老师可从没夸过搞婚外情的,她只是说他们有权力搞。

俺是灭绝师太
因为是鲁迅,因为有了 两地书,所以才伟大;换了 别人,换10个老婆,没好作品行世,也是枉然。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