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樊桂:鲁迅妻许广平曾是告密特务

鲁迅妻许广平曾是告密特务

——读《鲁迅与我七十年》心得


在章诒和先生写过此类题材之后,再拿这种事来饶舌,不免有狗尾续貂之嫌。所以,我希望我能更深入探讨一下告密现象,以示我的不同。此外,作为个人读书心得,我想把自己的感受记录下来与有缘的朋友分享与批评。同时,我热切地盼望我们能远离告密社会。

许广平曾是告密特务是毫无疑问的,不再需要任何的推测。

因为,这些事实都由鲁迅与许广平的儿子周海婴以确定的语气在他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下称《七十年》)一书中记录。
周海婴在该书〈母亲入党〉一章中说, “母亲还担负着一项特殊任务,就是统战部门要求她利用多年建立的友谊,不时去探望一些重要的朋友,关心他(她)们起居,了解他(她)们有些什么想法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做工作。”许广平去探望宋庆龄时,“每次都向上如实报告,这是统战部所要求的。”
海婴在书中只重点说了许广平如何“探望”宋庆龄和何香凝两位,他还提到“母亲还分工探望**、班禅几位宗教界领袖人物。”
担负“特殊任务”当然是特务了,而“每次都向上如实报告”当然是告密了。所以说许广平是告密特务并不冤枉她。

单纯地揭密许广平是特务,并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探讨告密社会才是我的真正用意。

告密现象自古有之,但是现代人印象最深的是——告密最风行的年代应是战争期间和极#权专#制时代。
战争期间,因为社会极度动荡,社会中几乎只存在敌对关系,人们完全没有安全感,一不小心就在付出生命代价。所以,只有通过窥探和侵犯个人的隐私来挖出敌人。是极度不安全感让战争期间全社会告密成风。
而极#权专#制时代,尽管战争已结束,专制者还是保持战争敌对思维。不同的是——战争时,敌人就真实在眼前,用刀枪相互撕杀;而极#权专#制时代是设立假想敌,宣扬“敌人亡我之心不死”,造成社会高度紧张和不安全的气氛,以促成对社会进行暴力高压的合法性。极#权专#制者一般都成立专门的秘密警察部门主管告密事务,以及时调查和清除隐藏在“人民”中的“奸细和敌人”。如纳粹党卫军、苏联克格勃等,而中国毛时代的统战部也曾担任这样不光彩的角色。

与战争时期的告密相比,极#权专#制时代的告密危害更大。

战争有非正义的和正当防卫的正义战争的区别。战争期间,敌对双方真实存在,一些告密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有利于正当防卫的一方的告密有一些是必须的、是有益的、也是正当的。当然,无限的上纲上线,强制、胁迫他人告密,无限侵犯个人私密和其他基本人权的告密行为,即使目的正当,我也是反对的。因为,现代战争各方往往自称自己才是正义的,所以,告密行为仍然极易被滥用。
而极#权专#制时代的告密是一种没有底线的、不择手段的假想防卫。本来没有敌人,却要臆造一个敌人,鼓励人们相互揭发与告密,造成国民相互猜忌、彼此仇恨,使国民只为了生存而陷入不断内斗的恶性循环中。斯大林的“大清洗”、中国“反右”和“文革”都是这种内斗的恶果,而全民告密就是这些悲剧年代最明显的时代特征。
不论是战争时期还是极*权专*制时代,国家都是处于非正常状态,所以有很多人非正常死亡。非正常状态下,人们不安全感极为强烈,随时有生命之忧。所以人们对周围高度械备,精神高度紧张,总想最快找出身边的随时要伤害自己的敌人,所以告密成风。非正常状态社会是让人极度不安的社会,人类总是想要避免和远离这样的社会。
在这里我要顺便对“告密社会”稍作定义,以免过多岐义。本文的“告密社会”指的是在国家处于非正常状态下,为了自保而形成广泛而普遍的民众之间通过相互揭发和告密以求生存的现象,广泛而普遍存在这种告密现象的社会就是我所说的告密社会。

当然,谈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国的告密现象,不能不谈中国知识分子个性的丧失问题。

很显然,许广平积极告密最主要就是为了入党,周海婴在〈母亲入党〉一章中说,许广平“长久怀有一个炽热的愿望,就是渴望自己成为GCD员的一员。……她不断地打报告提出申请,可是组织上的态度总是不明朗。……直到某一次会议后,她才知道原来党对自己另有期待。这次是周恩来亲自找她谈话,对她说:‘你留在党外,工作比较方便一些。’”。
象许广平这样为了入党而甘愿做告密特务者的知识分子,在当时中国应不在少数。这就与中国知识分子个性的丧失是有很大关系了。
近代中国,在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中国人感觉受到了极大耻辱;清亡之后,又陷军阀混战;之后又爆发抗日战争,最后是国共内战。近100年来中国人都是在动荡和不安中渡过,中国人所受的内心煎熬已到了极点。看到共产党从小到大,最后夺取政权,终于让中国大一统,中国知识分子的情绪获得极大释放,他们认为中国人可以扬眉吐气了。对党,他们不仅归顺,而且是迷痴的崇拜;而对这个他们心目的新中国,他们更是不顾一切地投入热情。所以,他们对党的号召从不怀疑,为了党,为了国,他们愿意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他们愿做没有生命的一块革命砖、一颗革命锣丝。他们一切服从党、国家的需要,不仅工作听从组织安排,甚至结婚也先由组织考察和同意。所以,这种组织安排的告密任务也是很多知识分子很乐意接受的。
我敢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那些强烈要加入zhonggong的知识分子(包括许广平),没有几个认真读过马列,更没有真正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凭的就是那份迷痴崇拜。为了入党,他们什么都肯做,包括做告密特务。
所以,当周恩来对许广平说“你留在党外,工作比较方便一些”之后,周海婴在书中说“那天晚上,母亲回家后,不及换外衣、换鞋,直接来到我的房间里告诉我”,显然她愉快之极,她有抑制不住的快乐要告诉自己的儿子。能被党知遇对许广平来说是件极自豪和光荣的事。周恩来的这一句提示,不仅为许广平最后成为告密特务扫除了心理障碍,也让她不以成为告密者为耻,反以为荣。
在对党的迷痴崇拜和对新中国的狂热中,中国知识分子们就这样在追逐偶像及偶像赏赐的光荣中失去了个性,直至最后人格失去尊严。
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许广平们当时生活无忧,是自愿成为告密者,并不是什么“为了自保”。我要说的是,在许广平们心中,告密是为了保住党、国,而保住党、保住国就保了自己,所以许广平们的行为仍符合我告密社会定义中所说的“为了自保”。

有趣的是,与失去个性,为了入党心甘情愿做告密特务的许广平相比,许广平和鲁迅的长孙周令飞却做一件轰动全世界的,极尽浪漫的,极彰显个性的事——为爱情退出中#国#共#产#党。
周令飞1979赴日本留学,与来自台湾的富家女同学张纯华相爱。大陆方面得知消息后,打算将其强行押解回国,但被周令飞提前知晓。为了那份生死爱情,他决心私奔。他要立即从日本直飞台湾。登机前,他在机场向媒体发表三点声明:(1)此举纯为爱情;(2)此事与父母无涉;(3)鉴于两岸状况,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参见《七十年》〈长子周令飞的婚事〉一章)
为了爱情,竟可以连党组织也不要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这绝对算得上惊世骇俗。这个周令飞足够有个性吧!
现在周令飞的生活平静而幸福。隔了一代,周令飞以自己的个性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与他的祖辈许广平同时代的人们,没有了个性,成为相互告密、内斗工具,斗到最后连人性都丧失了,只剩下动物性的生存本能,许多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家破人死亡。
两相比较,真让我感慨不已,个性自由对于个人幸福是多么重要啊!

中国人总是喜欢猜测:鲁迅还活着会怎样?

毛主席十分认真地回答:以我估计,(鲁迅)要么关在牢里还要写,要么识大体不做声(参见《七十年》〈再说几句〉一章)。这一情节已有当年在场人黄宗英在《南方周末》发表《我亲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一文中证实。
而我想知道的是:假如鲁迅还活着,怎样才能了解他是否“识大体”?看来只能在他身边安插告密者了,不知道谁会是在鲁迅身边假装关心他的“好人冯二哥”?

最后我想谈一个问题——我们能远离告密社会吗?

今天,我们谈的是已逝去的许广平先生,谈的是非正常状态下的告密社会。似乎这些都已是过去的历史,与我们无关。但这种非正常状态真的已离我们远去了吗?作为网民,我们都能体会到,在网络背后有一双眼看着我们说些什么,帮我们清洗“不良信息”,当然还有“向上如实报告”;还有些学校要在学生中建立互相监视的制度;更有大学生告发自己老师是“反革命”。告密文化及现象还在侵蚀着我们。我在想,我们离正常国家还有多远?
我想,非战争时间要远离告密社会,唯有真正尊重和实现国民的民主选举权、言论自由等政治权利;要形成独立的限政力量,让行政受到最充分的监督,不使国家权力陷入单极的既得利益集团手中;避免少数人滥用手中不受约束的权力来限制和剥夺个人的个性自由,不使国民成为某些人打击政治对手的工具,不使必须告密成为国民生存的唯一途径;真正让国家的各项治理都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使告密现象无处藏身,也使得告密成为不必要。因为,告密总是在不透明的、阴暗的角落产生。
但愿许广平的故事能给中国后人远离全民告密社会提供一个很好的启示。
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常提到,他提供史实的目的供人研究的。海婴先生这种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及其书中所表现真诚与真实,都很值得我尊敬,我在此表示敬意。但,既然是研究,就可能得出不同结论,如果我的结论对周海婴先生有所冒犯,只能在此先表示我的歉意了。

樊桂----2009年8月10日

注:本文关于许广平的、未经特别注明的引言均来自周海婴所著《鲁迅与我七十年》中〈母亲入党〉一章(南海出版社,2001年第1版)。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当告密成为普遍性的存在时,当告密的当事人不再认为告密关乎良知,关乎私德时,这样的社会将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可怕存在。
作者的焦点对得准,但感觉挖的不够痛快。
统战和告密是有区别。
“担负‘特殊任务’当然是特务了,而‘每次都向上如实报告’当然是告密了。所以说许广平是告密特务并不冤枉她。”

——作者的逻辑有问题,汉语理解能力也有问题。是不是特务,是不是告密可以另谈,但“是不是”是不能这样推断的。
有道理。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扪心自问,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原罪。
虽然我对60来的一切总是持疑问态度,但对此文作者演绎式的情节也多有怀疑。

所谓“告密”,应该是出自主观上自发行为,如果许在别人主动告诉她自己的言论、信息、动态、心路,然后许再主动地、偷偷地告诉“上级”,这才叫告密。仅按此文说法,许是受命组织而去拜访某人,她的语言中自然要带有诱导性质,如果勉强一把,她可算“特务”,因为带有特殊任务,但不算告密。

这样的文章多有邀宠嫌疑,不值深究。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这样的文章多有邀宠嫌疑,不值深究。
----------------------------------------
这个说法有点看不懂,向谁邀宠?
邀宠的对象多了去,并不一定要向组织、向上级,对吧?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这样的文章多有邀宠嫌疑,不值深究。
----------------------------------------
这个说法有点看不懂,向谁邀宠?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09-8-18 12:01
瞎猜一个(准确答案由网事提供):向“倒鲁派”吧。

现在鲁迅是少数派了,老毛说他要说话就关他,愤青们说他不抗日是汉奸,教委们正在加紧把他的作品弄出教材,评论家们说他文学成就低下,道德家们指他未停妻又再娶还“洗脚”,宪政派们说他光摧毁不建设,索隐派们说他杀了杨校长还污蔑了段执政,现在连他老婆都是告密者兼特务了……

所以继续猜就是:向多数派呗。
童兄明鉴。

在一个非此即彼的世界中,其实是毫无建设性的。不论是当初奉鲁迅为神,还是当今斥鲁迅为鬼的,骨子里都反对——抑或说都不承认一个多元的世界。鲁迅要么是神,要么是鬼,始终不能成为一个“人”。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我非常厌憎这样的标题。
虽然我对鲁迅先生夫妻二人没多少了解,无爱亦无恨。但就因为这个题目,我不会看文章内容的。
本帖最后由 tian295 于 2009-8-18 16:59 编辑

这在当时也许很常见。就是在普通群众,甚至夫妻之间,为了那份对裆的愚忠,把夫妻、邻里、朋友、亲戚、同学间的闲谈,报告上去,而且很多人(不是所有)并没有感到良心上的不安。
作者对准的是专制下的个人的迷失。
不过拉来许广平做靶子,有失公允,而且有标题党嫌疑。作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许所做的也是当时很多人出于对党,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当然也不否认其中有私心作祟者。
我们应对历史,历史人物有同情之理解。当事人并不将这种行为视作告密,我们现在解读为告密,想来当时人并不认可这种解读。“告密是小人才做的、见不得光的事,我们是对组织负责,对党忠诚,。完全消灭自我,把一切都献给党,不会对党有半点隐瞒···”。这也许是当时人的共同社会心理。
我非常厌憎这样的标题。
虽然我对鲁迅先生夫妻二人没多少了解,无爱亦无恨。但就因为这个题目,我不会看文章内容的。
梅茗 发表于 2009-8-18 14:39
不看,如何知道是标题党啊?也许真是特务呢?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9-8-18 18:01 编辑
邀宠的对象多了去,并不一定要向组织、向上级,对吧?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09-8-18 12:34
“邀宠”这个说法本身是一种对别人意图的猜测,用以一个比较时髦的说法就是“诛心”。

按照童版的解释,那么很多肯定鲁迅精神的文章也是向“挺鲁派”邀宠。否定胡适的文章就是向倒胡派邀宠。肯定政府就是向当权派邀宠,否定政府就是向反对派邀宠,不肯定也不否定就是向骑墙派邀宠。

写文章就是表达自己的一个观点,每一篇文章都可以说是向潜在的读者“邀宠”。用指责作者向某一派邀宠的说法,来否定一篇文章,有点泽雄兄说的“左道”。
按照童版的解释,那么很多肯定鲁迅精神的文章也是向“挺鲁派”邀宠。否定胡适的文章就是向倒胡派邀宠。肯定政府就是向当权派邀宠,否定政府就是向反对派邀宠,不肯定也不否定就是向骑墙派邀宠。
----------------------------------------------------------------------------
这个发挥有发挥得好的,也有发挥得不好的。比如说吧,邀宠确实都是邀宠,所以网事说得没错,这么一解释呢邹兄显然也就由“不懂”到“懂”了。再比如,现在鲁迅倒霉了,不得势了,你向他邀宠就价值不大,而倒鲁派现在如日中天,向他们邀宠呢就比较有意思。这个就是此邀宠与彼邀宠的区别了,这个区别又不可不察。
用指责作者向某一派邀宠的说法,来否定一篇文章,有点泽雄兄说的“左道”。
----------------------------------------------------------
邹兄应该看得出来,网事并没有用那个说法“来否定一篇文章”,他只是说“不值深究”,比如大家都可以说老童的文章“不值深究”,但我们不能认为这样说就是对老童的文章的“否定”,对吧?
现在鲁迅倒霉了,不得势了,你向他邀宠就价值不大,而倒鲁派现在如日中天,向他们邀宠呢就比较有意思。这个就是此邀宠与彼邀宠的区别了,这个区别又不可不察。
---------------
鲁迅已经离开我们这么多年, 为什么还有得势不得势的说法,怎么还有向他邀宠的说法。

按照童版的说法,鲁迅好像是一个刚刚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领导同志,而倒鲁派是他的政治对手。
1,樊先生用一个广为人所知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不过我认为他的思考确实不怎么到位。
2,“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常提到,他提供史实的目的供人研究的。”如果周海婴先生是以这种动机来写他所熟知的人,那么我真的因此很尊重他。
3,简单的指责这种事情和当事人,真的没有意义,从以上回帖也看到了这一点。
4,我以为问题的根本在于: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去思考一个真正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就算你指证我有某种罪行,那么这个定罪的程序应该怎样?应该根据如何公正的法律?我以为这就是东西方在今天特别明显的区别,也是根本的区别。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5,第四点我可能说得不是很清楚,告密在我看来就是不要程序不要法律。否则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按照童版的说法,鲁迅好像是一个刚刚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领导同志,而倒鲁派是他的政治对手。
--------------------------------------------------------------
假设确实如此,你是否同意这个说法?(你表态了我们继续探讨邀宠的问题)
5,第四点我可能说得不是很清楚,告密在我看来就是不要程序不要法律。否则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
WIND 发表于 2009-8-18 19:08
“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

啊,这个不会吧?
按照童版的说法,鲁迅好像是一个刚刚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领导同志,而倒鲁派是他的政治对手。
--------------------------------------------------------------
假设确实如此,你是否同意这个说法?(你表态了我们 ...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18 19:38
没懂。
又“没懂”?

就是,下面这个“说法”(“按照童版的说法”)你同意不?

“鲁迅好像是一个刚刚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领导同志,而倒鲁派是他的政治对手。”
你的意思是说:我这个荒唐的比喻很恰当。然后问我同不同意这个说法?
“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

啊,这个不会吧?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18 19:40
呵呵,我们可能比较难沟通。刚才在另外一个帖子里,ee兄表达了他的不快,我接受这一点,所以以后我尽量不和他争论什么。对童版我也是同样的态度。当然我绝没有说我不屑与你们争论,我想:托克维尔与马克思也不会争论什么。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我也没想跟你争论,这个你放心。

但是,“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我觉得这个太违反常识了,在中国,告密之外并非没有起诉,在英美,同样是在起诉之外另有告密,怎么能变成互换的关系?这个不是沟通的问题,当然,我也只是表达我的惊异而已,没有要你改变说法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说:我这个荒唐的比喻很恰当。然后问我同不同意这个说法?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09-8-18 19:56
不管你“这个”比喻多“恰当”,总之你知道它是“荒唐”的,对吧?但是你为什么一定要使用一个荒唐的比喻呢?你不使用荒唐的比喻不行吗?
这个比喻是根据你的说法来的,它越是荒唐,越是说明你的说法荒唐。

为了看帖的朋友方便,我把你的说法再复制一下:
现在鲁迅倒霉了,不得势了,你向他邀宠就价值不大,而倒鲁派现在如日中天,向他们邀宠呢就比较有意思。
我也没想跟你争论,这个你放心。

但是,“为什么在中国叫告密,在英美叫起诉?”我觉得这个太违反常识了,在中国,告密之外并非没有起诉,在英美,同样是在起诉之外另有告密,怎么能变成互换的关系?这个不是沟通 ...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18 20:07
那好。两者情境中的告密和起诉,其实都是一个审判和定罪的过程的一部分。在中国,比如三种情况的告密:你与我是信任的朋友,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有一天你在审判的场合指着我说:某天我说了一句什么话,做了一件什么事,并因此定罪。或者,不需要你出面指证。或者,你只是我生活的监视者,我并不信任你。有一天我莫名其妙被定罪,只是因为一个我不知道的人对我的指证。这三种情况,在英美的民俗和法律中,都是极为令人不齿和无法律效力的,或者这种简单的指证根本就没有意义。当然,你可能会说一种出于所谓“正义感”的指证。但是在法律存在的社会中,你只能作为一个证人。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这个比喻是根据你的说法来的,它越是荒唐,越是说明你的说法荒唐。

为了看帖的朋友方便,我把你的说法再复制一下:
现在鲁迅倒霉了,不得势了,你向他邀宠就价值不大,而倒鲁派现在如日中天,向他们邀宠呢就比较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09-8-18 20:28
你怎么会认为这个说法跟你的比喻一样荒唐呢?难道你认为现在鲁迅很得势?而且向他邀宠的价值很大?难道你认为倒鲁派不是如日中天而是颜面尽失?所以向他们邀宠也没啥意思?跟你说吧,鲁迅不是领导,所以不可能像你比喻的那样是什么刚刚失势的领导,倒鲁派们也不是政治家,又怎么会成为政治对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