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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12-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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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晓梦
晓梦先生太客气了。很惭愧,在下学诗有年,至今还是管中窥豹,只略知片斑而已,聊且不揣浅陋,持一孔之见而与先生共同探讨、交流。
首先应该说明一点,燕谈论坛上“古体诗”的分类标签,其含意是很宽泛的,它的意思应该是说“用古代的体裁而写作的诗歌”。按先生所提出的问题,则多是与律诗有关,当归于古体诗中的近体一类。所以以下的讨论,主要以近体诗为对象。
先生说道:“小时候学过一点古诗,古体诗要押韵还有平仄。韵脚靠死记,平仄靠背唐诗之类,按前人的平仄套。”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古人(也包括今人)作诗,特别是作近体诗,其韵脚和平仄的分类标准,并非只靠死记或套用前人诗句,其实它是有据可依的,这个依据就是“平水韵”。
“平水韵”由南宋平水人刘渊编纂而成,他是依据唐人作诗用韵的规律,把汉字划分成107个韵部(其书今佚)。清代康熙年间编的《佩文韵府》又把“平水韵”并为106个韵部,仍称之为“平水韵”,流传应用至今。这一本“平水韵”可以说是写作近体诗的“金科玉律”,举凡诗句中的平仄、韵脚都要依据它而定。
先生又说道:“记得一点最简单的,律诗的颔联颈联要对仗,也就是对联。对联的246字要平仄相对,上联的最后一字是仄,下联最后一字为平声。”这里基本上是正确的。律诗的中二联(即颌联和颈联)按格律要求一定要对仗。至于平仄相对,则不仅仅是对联的第二、四、六字而已,那是要求全诗的每一联的出句与对句的相同位置,原则上都要平仄相对(上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的出句的相同位置则要求“相粘”,即平仄一致)。先生所言之“246字要平仄相对”云云,可能是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样一条口诀中所来的印象。
关于拙作“崖山怀古”,乃是律诗中一种特殊的体裁,叫做“仄韵诗”。它与通行的律诗正体在平仄规律上是相反的,多用于宣示激昂、感喟、慨叹等情绪。
下面依次回答先生的疑问。
1、如果用汉语拼音的四声来定平仄,叫“新韵诗”,也是今人写作古体诗的一种流派。但一般都要求在诗题后面以括弧注明“新韵”或“新声韵”。现在写作古体诗的主流,还是依据“平水韵”定平仄。
近体诗传承创作至今,几乎在所有的诗词论坛上,都有过这样的争论,即关于今人作诗定韵,究竟要不要死守几百上千年以前的“平水韵”?而且常常是反对派的理由看上去每每更为充分--时代在发展,语言也在发展演变,以今音读古诗,有些字音的演变已经完全背离了当初押韵的初衷。如“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其中“斜”字和“家”字按今音已完全不在一个韵部,为什么一定要泥古不化呢?
但话虽这样说,在创作实践中,却基本上还是“依古韵派”一边倒的局面,尤其是在各类正规的诗词大赛中,一般都要求以“平水韵”为平仄依据。这其中的原因,并不是一句“泥古不化”所以阐释清楚的。简单地说,这是因了古体诗这种艺术门类有着极其强烈的继承性所决定的。如果抛弃了古音,简单地采用今音,则势必会出现古人作品与今人作品在某些地方的断裂,这种断裂不单是指在音韵上,而是必然会牵涉到对作品的理解、情志的解读等等诸方面。一句话,古音和典故,是古体诗存在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概因于其独特的继承性,不能作轻易的改革。
2、按近体诗的格律,律诗的中二联必须对仗,这是毫无疑义的。
3、今人写作近体诗,亦不存在所谓约定俗成而不必遵守律诗必须对仗的规定。
很高兴认识先生,也很高兴与先生作这样的探讨。回复如有错谬之处,乞指出交流为盼。问先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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