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不知道阮玲玉自杀的原因,以为你知道,所以就问一下啦。

据说阮玲玉临死前留下的遗言是“人言可畏”,但看你的意思,好像“人言”指的是小报记者,那就有必要问问是哪家小报,哪个记者了。对不对啊?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0-8-7 23:39
阮玲玉幼年丧父,由母帮佣扶养,供其就读。一日邂逅张达明,互为倾心,欲结伴侣。适张母病危,阮遂伴张返里探亲,至时张母已故,阮与张遂在灵前成婚。未久,张失业,阮又生女小玉,日计维艰,幸得胞兄介绍,阮入国风影片公司任演员。未几成为电影明星。张由同乡茶商唐季珊介绍去香港就业,唐乘机追求玲玉;阮母贪图富贵,逼女依允,唐妻知情后,掀起家庭风波。数月后,达明返沪,知阮已与唐同居,即去评理,而阮愿与张离异。张虽请律师代诉,但终于同意离婚。后张去唐宅欲见女儿,阮母不允并辱之,张向法院起诉。小报记者获讯,舆论纷纭,轰动沪上,玲玉拍片紧张,又接法院传票,只得停机与唐商议,谁料唐对此置之不理。玲玉力孤无援,竟服安眠药自尽,临终遗书:“人言可畏。”张闻讯至殡仪馆抚尸痛哭,悔恨莫及。
上天可陪玉皇大帝,下地可伴田舍乞儿
嗯,凡是真正重要的东西,你一概宣布为“不重要”,只有你凭着感觉胡乱扔出的愤慨,重要无比。
哪怕你连“实际恶意”是什么意思都一头雾水,也不妨碍你宣布他人的“实际恶意”。以色列人还满世界追杀40年前的纳粹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8-8 09:39
泽兄表冤枉俺。俺既没有说过自己的立场值钱,也没有说过自己的愤慨重要。俺发帖子玩儿,让泽兄看到一本正经地批驳两句,这就值钱了哈~

另外,泽兄咋说俺不懂“实际恶意”是啥意思哩?你觉得我对这个词理解错了,那么你应该提供正确的理解,自己不提供正解,又不准别人使用,你这也有点“实际恶意”哩。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你不会自己网上找找吗?我过去的老师有个好习惯,凡是字典里可以找到的内容,全都不予回答,以便学生自己掌握了解知识的方法。
俺不是老师,不敢学,那就啰嗦两句。通俗地说,“实际恶意”指的是媒体明知自己的批评存在材料或方法上的缺陷,仍予以采用。一般讲,媒体的实际恶意还有个前提:批评者是该媒体的工作人员,如记者、编辑。来自本单位外的作者投稿(王彬彬就是),不在其列,除非你能拿出媒体编辑唆使他造假并投稿的证据。

通俗地说,“实际恶意”指的是媒体明知自己的批评存在材料或方法上的缺陷,仍予以采用。一般讲,媒体的实际恶意还有个前提:批评者是该媒体的工作人员,如记者、编辑。来自本单位外的作者投稿(王彬彬就是),不在其列,除非你能拿出媒体编辑唆使他造假并投稿的证据。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8-8 10:04
这就好办了!有了泽兄这些资料,俺完全可以说:王彬彬是有“实际恶意”的!难道他不知道汪晖的《反抗绝望》写于22年前?难道他不知道那个年代学术不规范是普遍现象?难道他不知道那个年代中国还没有颁布《著作权法》?他明明知道这些,还大造声势指责汪晖抄袭,这能不能说是“实际恶意”?
还有,你说王彬彬不在媒体上班,所以不代表媒体。这个说法也没错,但是他把文章发表在媒体上,如果他的文章涉嫌侵权,他应不应该和媒体一起作为共同被告受审?他王彬彬在不在媒体上班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是不?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在“发帖子玩儿”是吧?没有说到我,说的是王彬彬,人家是否会找你麻烦,我就不管了。
不过,你也知道人家不会找你麻烦的,放心地玩吧。
就我的惨痛经验而论,比老广说官话更可怕的,就是听金秋谈著作权法。
金秋在“发帖子玩儿”是吧?没有说到我,说的是王彬彬,人家是否会找你麻烦,我就不管了。
不过,你也知道人家不会找你麻烦的,放心地玩吧。
就我的惨痛经验而论,比老广说官话更可怕的,就是听金秋谈著作权法。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8-8 10:34
泽兄还真该耐着性子听俺谈谈著作权法,尽管谈得不好,也会从反面得到启发。不然你不会觉得媒体侵权和作者没关系,只和记者有关系,也不会觉得对抄袭的认定只根据“常识”而不根据法律。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