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继续刚才qq里的调查——初恋情人来电约你,会去见他(她 )吗?

如题,很想知道。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去,不过必须在比较高档的吃饭的地方,至少也得仙炙轩这种档次的,而且他请客。
俺滴网站:www.cocophoto.com.cn
为了假想一下人生的另一条轨迹,应该去见——无论是庆幸,还是惋惜,总还是该惜缘的。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社会饭店就算了,鸡公煲的话,当场送他两个字:弹开。兰州拉面的话,就我请他吃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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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10-15 21:21 发表
为了假想一下人生的另一条轨迹,应该去见——无论是庆幸,还是惋惜,总还是该惜缘的。
黏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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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起来我的初恋情人是谁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这一辈子恐怕永远都无可能的,她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她是怎么样一无所知,
她好像是哪个电影明星来着?殷亭如?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原帖由 小讨厌 于 2008-10-15 21:22 发表
黏稠。。。。。。。
哈哈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假如不在乎了,见不见都无所谓的。就当普通朋友啦,有空就见,没空就算了。
虽然只有见和不见两种答案,却没有标准答案,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见和不见就存在了无限的变数。

随便俺个人的情况交代一下:已经见过了。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8-10-15 22:10 发表
虽然只有见和不见两种答案,却没有标准答案,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见和不见就存在了无限的变数。

随便俺个人的情况交代一下:已经见过了。
感想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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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有年纪大的好处,比如这个问题对偶就不是一个假设性问题。

在相隔十几年之后,初恋情人说要过来见偶,偶没有任何犹豫,也想不出要犹豫的任何理由。

见面自然是偶请客吃饭,发现当年看不惯的毛病依然存在而且偶依然看不惯依然要说,而他依然如当年一样的反应。

把俺刚才在群里的回答转来:
梅茗19:32:53

不要老执着于恋人情人啥的,大家像老朋友一样喝个茶有何不可,带着家人一起去
干嘛要带着家人一起去呀?多不方便啊?而且偶脚得反而显得心虚。
不带也可以啊。年纪大的人,没啥好避讳的了。
我是觉得两家人都可以成为朋友的。
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与初恋的人结合啊。
应该改称初练才对。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没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0-15 21:33 发表
这一辈子恐怕永远都无可能的,她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她是怎么样一无所知,
她好像是哪个电影明星来着?殷亭如?
殷亭如应该比你大好多啊,你喜欢她时还是个孩子,因为她早就离开影视界了。
原帖由 歪弟 于 2008-10-15 23:31 发表
没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还是老兄经验丰富啊。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男友还都是偶的好友。虽然不常见面,8过时不时有联系。
见了,但谁也没有给谁去电,就是借着一次聚会的机会,但事前其实谁也没有想过谁也会去,至少我是这样的,我还带了老婆大人的(事后还有如实坦白 ),不过,实话实说,再见的情景可以一句话说清:想的时候很近,见的时候很远。呵呵,有些许苦涩的滋味,真的,因为听说她现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儿子单过。
呵呵,怎么成了向党交心的帖了?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阿吕不懂燕谈(真名)的“传统”,你去翻一下那些帖子,有哪一次流星雨在杜MM的面前,不是老老实实的,“家底”兜穿?这是一件说不清的事情,反正就觉得这样做才好,冥冥中的必须一样,呵呵,真的哈!我不说半点谎话,就是这样的呢!  

[ 本帖最后由 流星雨 于 2008-10-16 10:55 编辑 ]
提这个问题本身的人就是没放下初恋的人,比如楼主,肯定没放下
见与不见,其实并无两样
如果他比她进步,见又如何嘛,生活已经变成铁板一块;不见又如何嘛,生活也是铁板一块
如果她比他进步,
算了,不说进步,
就说情之一字吧
若两情在,有何意义?若两情不在了,何必再见.
所以,自然就好.上天让你们再撞见,就见吧.不必刻意求见的
因为初恋虽美好,但在现实的现在的生活中,初恋已是干尸而已.
原谅我的直白.
一个国家之所以落后,往往不是由于其民众落后,而是在于其精英落后。精英主义应受到公平竞争的约束,以防止精英走向特权垄断;民粹主义应受到法治的约束, 以防止民众走向极权暴力——这才是一条造福中国之路,这才是中国未来的光明之路。
不告诉你们这些窥探癖~~~逃!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都见了好几次了。哈哈。偶初恋情人的老婆是洋妞,我只当是练口语去了。
总有一天,我会遇见我内心的生命,会遇见藏在我生命中的欢乐,尽管岁月以其闲散的尘埃迷糊了我的道路。
原帖由 李酒苗 于 2008-10-16 17:57 发表
不告诉你们这些窥探癖~~~逃!
咦?新发现,一定想知道。表逃!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先问清楚了是不是要向我借钱,不是就去,兰州拉面也去,不过去前会告诉俺媳妇。
看来比较统一的意见是:见。

我觉得有几种情况是不必见或不能见的:1,你那个“初恋”其实是你自己在“单恋”,他或她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现在他或她觉悟了想见你,切,别去。妈的早干嘛去了?2,他或她仅仅是因为找到了条件比你更好的而抛弃了你,这个时候无聊了又想见你,切,别去。妈的以为老子也无聊了是吧?3,你真是混得不怎么样,让他或她觉得自己当年离开你是无比正确的选择,而现在是想同情式地见你,切,别去。妈的老子是很有自尊的知道不?4,你们再补充下,以便共勉。
奇怪,这种事还真多呀,而且,都是对方来约燕友的,就没有哪位燕友主动想约对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