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抓被泼脏水的红十字就漂清了?

郭美美涉赌博及性交易被刑拘

2014-08-04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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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郭美美赌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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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郭美美聚赌诈骗性交易全曝光 频繁炒作牟利,时长约1分36秒



郭美美(资料图)



新华社8月4日讯 郭美美于7月9号被带走,截至今日已近一个月时间,近日据网络爆料,郭美美在狱中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新华社原文如下:

据新华社报道, “在里面的这段时间,回想自己这几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出去以后,我不会再去赌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情,会踏踏实实做人。”


在北京市某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郭美美(女,23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如是说道,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而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近日再次陷入舆论漩涡中心,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媒体和广大网民的连日热议。案件背后有无更多内幕?郭美美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的巨大“能量”从何而来?……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北京警方联手广东、湖南等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随着侦查的深入,诸多谜团一一揭开;与此同时,如何借此契机还原事件真相、廓清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更值得人们深思。



租房开设赌局“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来自北京警方的最新消息显示,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证据面前,郭美美供认了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参加赌球以及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并进一步供认了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中文译名,外籍),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


“第一次组牌局时,他的外籍男朋友跟一个中国合伙人开了一场,郭美美只赚了7万多。她觉得少,说‘还是女人当家,下次我自己组牌局’。”吕某某说。


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


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北京赌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尽管此前仅有一面之缘,郭美美却如同老熟人一样,热情地邀请朱某参加她组织的牌局。


“她从晚上8点多一直到夜里1点多,不停打电话邀请我以牌会友,说两人再见见面。她还说这边有许多朋友,都是有实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


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凌晨1点多找到了这个赌局。虽然朱某一再说没带钱也没带卡,郭美美仍然主动为他提供了筹码,仅两个多小时,朱某输掉了40万元。


“我说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来,都不玩了。我说改天给你钱,她说不行,现在就要给钱,那个外国人(康某某)把我的包夺过去,往地上一倒,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气势汹汹的。郭美美也是恶狠狠的,拿起电话感觉要从外面叫人,好像是社会人。”朱某至今心有余悸。


当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欠条,在郭美美的助理“陪同”下回单位取钱后,朱某方才脱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吕某某找朱某追债,扬言不还钱就封朱某的单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某已先后还郭美美所欠赌资31万元。


“我感觉她特别恶,不择手段,以赌博的名义在诈骗,这个亏对我人生中是一个非常惨痛的教训。”朱某说,“我觉得北京公安机关的处理是对的,清除的很及时,要不然还有更多的人要受害。”



“2.6亿赌债”属虚假炒作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事实上,郭美美曾在网上炫耀自己豪赌,称自己“输大了”。就在涉赌被拘的前不久,她还曝出了另一则惊人的消息——


有微博网友称,郭美美在澳门赌博欠下两亿六千万元赌债,随后又赴澳门还款,其资料随即从追债网上删除。该微博称,郭美美找到了新“靠山”,替她还清了近半数欠款,所以才暂时得以脱身。郭美美本人转发了微博,留下“汗”的表情。


然而,警方查明,这是一条精心炮制的虚假新闻。


郭美美供述,她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某赌博网站负责人杰某(澳门人),杰某提出借郭美美之名进行虚假炒作,以提高该网站的知名度,两人一拍即合。作为酬谢,杰某向郭美美提供40万元的筹码供其赌博。


“郭美美从澳门回来说,过一段时间会有一个很大的新闻出来,说她在澳门赌钱,欠了很多钱,其实没欠很多钱,只是帮朋友的网站增加点击率。”吕某某说。不久,杰某赌博网站发出“郭美美在澳门赌博输2.6亿”的惊人新闻,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


“当时我正在办银行贷款买房子,因为这个新闻影响到我在银行贷款,所以新闻发了没过几天,我跟他说快点撤掉这个消息,已经对我产生负面影响,银行贷款都不让批了。”郭美美供述。


郭美美供述,杰某认为如果贸然删掉的话,媒体会说这是假的,对他们网站的信誉造成影响。“过了一个多礼拜,他们又发了一个假消息,说我找到新靠山,帮我还了一半的赌债。”


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万元,网络再次曝出“郭美美靠山为其还赌债”的轰动性新闻,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及对其所谓“靠山”的猜测。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该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有一段时间找不同的男孩子,还要我帮她数有多少个。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痛悔红会事件:“我想还红十字会一个清白”

人们想知道,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金钱至上的年轻女子,一个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却能全身而退,是否存在网络传言中的“靠山”和“背景”?她所称的“干爹”究竟是谁?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我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供述。


“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让她自己买的车。”王某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


郭美美供述称,她与王某一起的时候,王某并不想她去拍戏、走演艺圈。“他说你找点事情做比天天没事情干强。”


“当时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参了10%股份。”王某供述,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装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边听到了就说要应聘。后来她说要做CEO,当时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说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忆。


郭美美说:“说完之后几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说的这句话,出于一种虚荣心,挺无知的,并不知道红十字会是一个这么庞大的慈善机构……”


为增加炫耀资本,郭美美根据自己的想象,把个人微博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炫耀奢华生活方式的照片,将与她本人、中红博爱均无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这起重大的网络事件也导致“中国博爱小站”项目流产,王某与郭美美断绝了交往。


然而,郭美美本人却一夜成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掩盖被包养事实,她称王某是其“干爹”。


“我妈录完节目还说,你怎么蹦出来一个干爹?”郭美美说,“当时才19岁,就是有点害羞,不想承认男朋友比自己大那么多,所以才说是干爹,没想到就越扯就越扯不清楚了。”


“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了名不计后果,为了钱不择手段。红十字会名誉因她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因为她身败名裂。”如今谈到此事,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



对于“红会事件”,郭美美也反复表达了悔恨之意。

“其实我和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包括我前男友王某,都不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本人也不认识任何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的虚荣心,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导致红十字会这几年名誉受损这么严重,现在说对不起都不足以来表达我的歉意。”


“今天借着这样一个机会,我就想去澄清,把真相说出来,还红会一个清白,跟红会深深地说一声真的很对不起,非常对不起,跟老百姓也是对不起,对那些得不到救助的人,更是对不起、对不起……”说到此处,郭美美流着泪,深深埋下了头。


有关专家指出,郭美美是网络“炫富”的标志性人物,扭曲的价值观让她从追求低俗一步步走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潭,不仅伤害了许多人,也害了自己,包括红十字会和慈善事业受到的冲击至今还未恢复。郭美美的案例其实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拜金主义的畸型产物,并成为一种现象,对年轻一代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如不坚决依法惩处,长此以往,一些人就会审丑逐臭,只要能出名无所不用其极,健康的社会风气和生态将因此遭受侵蚀。


专家进一步指出,此次郭美美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说明人生还是需要有底线意识,不惜以践踏公序良俗、违法犯罪来搏出位,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时的所谓“风光”最终不过是过眼烟云,人最终还是要靠努力奋斗、贡献社会获得价值和意义。年轻人实现梦想的路也只能靠自己一步步去努力,只有靠着正面的价值才能走得远。


警方还发现,不论是炒作红十字会,还是“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上炒作。对此,警方正在深入调查中。







回顾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和实名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用户郭美美在微博中炫富“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并牵扯上“中国红十字会”而引起广泛关注。




2011年8月,郭美美母女首次面对媒体,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郭美美称,自己的“干爸”王军并非网传的、红会内部的王军,而是深圳的一名商人,她出于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认证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强调一切与红会无关。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玲与红十字会无关。声明说,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玲”其人。




2011年11月,郭美美评论一篇《南海红会医院把活婴当死婴丢厕所》报道称“这个社会很多人变态了”,被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席、首席执行官(CEO)翁涛回复称“又见郭美美”,由此触怒了郭美美,引发一场持续6个小时的相互揭丑口水战。




2012年9月,郭美美在微博晒自戴的泰国佛像,并声称价格昂贵,非诚勿扰,再度引起关注。




2013年4月,众多明星都卷入海天盛筵的淫乱派对漩涡中,其中郭美美也被曝勾搭富二代遭拒。4月6日, 郭美美通过微博回应“我压根看不上”,否认自己参加海天盛筵,并不忘再次“炫富”。




2013年5月,网上疯传一张郭美美晒自己卡上余额的图,手机短信截图,显示余额竟为5137869875.00元。但图片显示发短信时间为2012年,此图真实性有待考证。




红会决定启动郭美美事件的二次调查,但不会亲自调查郭美美。




有媒体称“郭美美申请低保,并获通过”,郭美美发文予以否认。




由郭美美自筹资金拍摄并主演的电影《我是郭美美》在深圳开拍。电影合作方相关人士称,电影中还有床戏及其绯闻男友等。




一个追债网页上传了一张“郭美美”相片,指一位1991年出生的湖南女子“郭美美”,由前年起拖欠二亿六千万元款项至今还没有清还,随后郭美美否认被通缉。




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郭美美系参赌人员。10日北京市公安局证实,网传郭美美被北京警方抓获一事属实。




《新华社》发布多篇关于郭美美的调查文章,披露事件真相,引发轰动。








按现在披露的情况,干爹王军只不过是中红博爱的小股东,干女儿郭美美王军保养的姘头。
而中红博爱又是中国商业红十字会的一个新立项目。
中国红十字会被牵连后只要说明它与中商红十字会是什么关系,中红博爱和中商红十字是什么关系就成了。可惜中国红十字会到今天也没说清楚它和中商红十字会的关系。
一只性交易10万以上,这些男人是什么人呀,这么有钱!
中国红十字想通过羞辱一个妓女来使自身变得不那么恶心,这算盘怕不好打。
罗昌平:过去一周,,西域恐袭,泡面出锅,昆山爆炸,湘潭自焚,鲁甸地震…天灾人祸,民怨沸腾,怎么办?领导略有沉思,说:“放郭美美”!网友总结,一有不好的大事件,马上有娱乐圈大事件,娘西匹,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两亿多的假新闻似乎比较合理。其他部分存疑。
我知道什么?
干爹王军自述:当时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参了10%股份。”
王某供述,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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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当年红十字会没把上述情况讲清楚。
回复@吹笛2011:同感//@吹笛2011:她得益于假道学,陨落于假道学。她在一个虚伪的社会玩真而获得小民的解颍狂欢;不明就里天真地继续玩下去,却因撼动了赖以立基的虚伪而被权力吞噬。//@李思磐: 然
◆◆@蓝莲花9999
郭美美是作为男权社会的玩偶而成功的,她失败的原因在于不守做玩偶的本分,非要zuo,危及了玩偶所有者们的利益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4-8-5 07:42 编辑

郭美美没了还会有各色美美出来,可惜,堂堂中国红十字会在郭美美冒出来后的一些列声明和手段显得那样苍白无力。作为体制内最大的公益机构,搞清红十字会和商业红十字会以及挂在商红下面的中红博爱有那么难吗?
这是二十几个字就能说明白的事情,再用十几个字说清干爹在中红博爱中的角色,郭美美是王军的情人。
如果当时说清这些,红十字会怎会落得狗屎般的名声?
如果把郭美美的亲爹查清楚,我估计所有疑点都解开了
人民日报官微连发12条微博说的那个女人2014年08月04日17:26第143期《三言二拍》

昨日,郭美美没花1分钱把自己的公关做到了CCAV上,整整13分钟,随后,人民日报官微连夜刊发12条微博把这个神奇的女人扒得精光,当然,很遗憾,扒了底裤小编居然发现美美干爹竟然不是想象中呼风唤雨的模样啊?!心碎。
祖坟刨得一干二净,那CCAV和人民日报都起底了些啥呢?简单点说,美美妈可能是个老鸨;美美爹是个有前科的诈欺饭;美美大姨也是个老鸨;美美舅是个毒贩子……妥妥的励志故事女主角的身世呢。可惜,她长歪了。
各大媒体的刨根问底栏目组找到了美美的高中同学。同学说,美美从小爱炫不说,还觉得自己很漂亮,常跟调皮的男生玩暧昧。想到自己中学时喜欢的妹子们对象都是有钱公子哥,小编只能看着干着急,默默背诵几遍“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虽想着好好学习长大后就能自证潜力股,可如今小编只能把漂亮姑娘做在了新闻里。
于是后来,19岁的她爬上了干爹的床,动辄上万的工钱让她顺利地攒了钱,张扬爱炫富的个性又顺利地给她攒了名气,后来,她还给自己封了一个总经理。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就容易得多,美美终于变成了名妓。报道称其偏好外国人,对于同胞,只掏富得流油的主的口袋。美美说,想花钱跟她睡的人多得很,小编绝对不怀疑。毕竟,睡一个年轻有名、眼里只有钱的女人既好收场、又能成为谈资红果果是一件在贵圈值得炫耀的事呢,当然,除了有点贵得离谱。但是,即使屌丝小编都暗暗觉得性价比过低,这也不妨碍美美的销路。美美助理称其每次开房后现金都是成捆拿的,甚至有喜欢数客的怪癖。
当然,美美这行当不仅靠脸、还是碗青春饭,不能坐吃山空的美美做起了生意——开设赌局、力邀好友、专宰熟人。因为和男友联手赚得太少、美美还单干了起来。据报道,抽水情况也还不错,数十万又进了口袋。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美美因此事葬送了自己炫富奢侈的生活,接棒重星蹲进了局子里。
看到这里,小编似乎是弄明白了。红会跟美美原来没半毛钱关系啊!不管是美美的“总经理”还是干爹,都不是红会的人,只是忍辱负重地背了这么久的黑锅。感动中国好企业!小编跪求网友转身了。像小编这等耐不住性子的人,怕是早就告美美诽谤、弄得她身败名裂了呢。毕竟,这个十年未注册的商红会已经威胁得网友不肯给红十字会捐钱了呢。而红会偏不,他们给了这个身世凄惨的姑娘一条活路,宁肯脏水泼湿自己也不让美美脏了鞋,小编热泪盈眶了,宰相肚子也不过如此是吧?所以,该捐钱的捐钱,别扯着嗓子在这瞎BB了,小编说得这么对好紧张,一定马上就要上央视了呢!
8# 吹笛在湖北 郭美美是作为男权社会的玩偶而成功的,她失败的原因在于不守做玩偶的本分,非要zuo,危及了玩偶所有者们的利益




对头!这个国家是独裁家的乐园。
我信仰般追随你
你追随死亡
cnd0522 于 2014/8/5 10:26:3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来源:阿门角秃鹫朋友会 雪球 吴冲




    郭美美到底赚了谁的钱?这个问题不回答清楚,所有的质疑都是一头雾水。

    笔者作为前投资银行家、现公益从业人员,根据网络披露资料和投资银行基本常识,作出如下推断:

    1、商业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询,利用与红会的一纸授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终与郭美美干爹王军所在的深圳物华成合资成立“中红博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千万的干股。

    2、这个合同的核心价值是可以打着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社区建立2万个无需支付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分租给保险公司作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广告,规划中还包括连锁药店业务。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过10亿人民币。

    3、这个项目的北京业务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4、郭美美只是导火索,很可能与此案实际关联不大,最多是替权利资本收钱而已。

    5、此案中的问责关键是权利资本:1)谁授权向王鼎咨询批出这项授权? 2)王鼎咨询背后的实际利益人究竟还有谁?3)中国人寿作为最后的买单者有无决策人员参与利益分配?

    大幕拉开,让我们先从2007年一则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说起:

    2007年9月,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认可”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从事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项目,计划投资30亿在中国建立2万个“博爱小站”,王鼎咨询凭这个“认可”占有这个项目30%的“干股”。

    以下是香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截图




    THE BUSINESS OF THE JV CO

    The major business of the JV Co will be theimplementation of “The Entering into

    Communities by the Red Cross Programme”「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 which covers theentire

    China.The programme is implement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CommercialIndustry

    Branch「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and promoted by the National Office of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The programme targets to set up initially 20,000 various stationsin

    the entire China tentatively named as 「民丰博爱小站」(“Freeman Station(s)”) to provide various

    health,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relatedservices to the local communities, including:

    (1) First Aid and Health Services;

    (2) Saleof Health and Hygienic Products;

    (3) Provision of Health Management CardProgramme;

    - 5 -

    LETTER FROM THE BOARD

    (4) Financial Services;

    (5) Insurance Services;

    (6) Advertising and Media Services; and

    (7) Such other relevant services.

    (together, the “Freeman Caring Businesses”)

    The JV Co, with the assistance, support andresources allocated from the Red Cross Society,

    will operate and manage the FreemanStations to promote and carry out the activities recommend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中国红十字会」. Each Freeman Station willbe wholly owned

    by the JV Co which will be solelyresponsible for the ope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twork

    of the Freeman Stations. According itsproposed corporate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the JV Co

    itself is profit-making in nature.

    ——以上内容引自民丰控股(代码279)在联交所备案的交易披露文件

    请注意:王鼎市场咨询不是商业红会的控股企业(而是认可机构,股权结构图上用虚线标出,关系为“认可机构”),它的股东是谁,凭什么得到这个认可?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这个股东就是有可能从30亿的公益项目中获得收益的人。据报该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样的(26日,网友“温迪洛”在新浪发微博说,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所留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跟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谋智国广告公司在网上留的联系方式都相同。中国商红会没有注册,也不具法人资格,但却接受捐赠,同时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和副秘书长李庆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邮箱的另一个使用单位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被广泛质疑与郭美美炫富事件有关联的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在2008年8月这个合资公司项目突然被取消了,与此同时(2008年6月20日),一间叫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独家“投资、运营、管理”“红十字博爱服务站”(以下截图是该公司的招聘广告和工商信息)




    广告中称“博爱小站”是红十字会和民政部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项目。与此前和香港的合资项目一样:投资依然是30亿元人民币,依然是要建2万个“博爱小站”。号称要覆盖中国10%的人口。

    “中红博爱”称自己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我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但是与香港合同相比,项目内容基本未变,30亿的利益主体变成了中红博爱。(因此我们甚至可以大胆猜测一下:股权结构可能依然是北京王鼎30%,另一个私人企业70%?)

    中红博爱成了30亿投资的执行主体,但这个公司并没说这30亿投资是从哪里来的?有网友说是不是从红会的捐款中来做这个生意?我认为不会;那么是不是中红博爱的私人投资股东出资建设?我看也不可能。

    那么到底谁会因为什么原因投资这30亿呢?我们首先要看看“博爱小站”的商业实质是什么——请参看以下报道截图:

   


    说白了:所谓“博爱小站”就是以便民为名义的,建设在社区里的小型商业铺面。由于是公益项目的招牌无需支付地价,那么建立店面的成本就仅仅是厢式车的成本。这个店面可以卖广告(郭美美号称的生意),更重要的实际是一个保险公司在社区落地的分支柜台(上市公司的报告里明确指出了这一投资的要点是保险销售,从中红的招聘广告看未来还可能包括药品销售)。

    以每个“博爱小站”占地15平米计,2万个小站共可获得30万平方米的社区内不需要交地价的商业物业,按照底层商铺10000元楼面地价计算,这个合约的潜在价值大约30亿人民币,即使按照3000元/平米,合约价值也超过10亿元。

    这样整件事情就符合商业逻辑了:

    1、中红博爱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国的2万个社区里建立一系列店面(博爱小站),

    2、一纸合同,就换来2万个店面可以卖给保险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个社区开博爱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黄金地头开了1000个平均占地15~20平米的连锁店。这1000个店省下来的地价最少就是2亿。

    4、中国人寿取得了这1000个店的“独家合作”,在所有店里派了自己的保险推销员,相当于人寿在北京1000小区开了营业部。看看下面这个人寿为博爱小站招聘“站员”的网页,“博爱小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有保险经纪资格,这充分说明“博爱小站”的本质是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商业利益昭然若揭。




    5、可以肯定中国人寿向中红博爱至少支付了至少数千万的费用(人寿是上市公司,即使是分期支付,这个资料审计的过程中一定有踪迹),可能是以咨询费、广告费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质是买断了以公益项目为名无偿(免地价)开出1000个连锁店的权利。长远看是在全国开出20000个连锁店的权利,价值在10亿以上。

    上述这个商业模型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博爱小站”都建在北京这样的高地价区域而不是偏远乡村。在这个商业逻辑下,整个故事实际就是红十字会给了私营企业王鼎市场营销一张特许合同,而王鼎用这张合同寻找投资(投行的术语叫做“合同权益融资”,通俗的说法就是“炒批文”)

    好了,“博爱小站”这门打着公益的旗号,做社区土地套利的生意逻辑已经讲清楚了,那么而是谁给了中红博爱(更根本地说,是王鼎咨询)这个独家权利呢?

    从香港公司的资料看,是商业红十字会(包括红十字总会)给予了王鼎公司这个独家权利,换言之,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合同赠送给了王鼎公司,然后又间接给了中红博爱,而王鼎的大股东(80%股份)是红商会的副秘书长王树民(相信背后比这个还要复杂,没有人可以吞独食,你懂的……),咱的副秘书长的私人公司就拿这个去融资,最后中国人寿买单支付咨询费(或广告费),所有参与者大赚一票!

    上述整体的商业逻辑的推演,说明此案需要关注的核心是权力资本套利——谁是这个授权的批准者?谁是王鼎的实益股东?中国人寿作为最后的买单者,这笔交易的决策者有无幕后利益?若放弃追踪这一列核心问题而去围绕一个炫富的年少轻狂的小丫头,以猎奇或仇富的潜台词吸引和转移公众的眼球,那将是中国慈善公益的大不幸。

    当然,有关美美,本文也有一点点推测(这一段纯属虚构,逻辑远不如上面的内容严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G美美可能是上述交易中的一环,但其实挖掘G登峰的价值可能比郭美美还大。理由有二:

    1、G美美几乎不可能是什么重要人物的情人,一个有钱的老男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小情人满处和帅哥合影、和处长调情。不管是官人的太太还是情人,要是混到这个份上,是活腻了。

    2、事发之后,G美美首次飞北京被媒体围堵,上飞机时原说G登峰和G美美都在,但接机时只有G美美。G登峰哪里去了?据说是起飞前有旅客临时下机,是否就是G登峰?为什么G登峰躲了,G美美却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吸引炮火?这说明登峰比美美在这个局中的地位更重要……同学们冷静,让领导先走。

    美美在此案中角色最多不过是代人收钱。至于是代谁收钱?肯定不是王军的物华,人家一个民营企业,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收钱。最大的可能是两个——代表权力资本的交易双方之一:红会(批准授权的人),或者是人寿(最后买单的人)。

    当然,鉴于王军本身就是成功的商业人士,上述推测总体显得牵强。我还是倾向于美美在此案中不过是个打翻酱油瓶的龙套。


我的剧本是这样的,美美菇凉出身丛林,诈骗的爹欢场的娘老鸨的大姨妈,环境塑造一切么,这条路早就量身订造的,生的千娇百媚再去艺校美容院豪华装修一番,十几岁就华丽出道了,走干爹路线顺风顺水,三年修得17g,从干爹到“干”爹终成正果,几十万几十万的榨取都玩腻了,升级到几百万的豪车干爹还是很耐“干”,这下收不住手了,直接2.6亿,干爹们开始肝颤鸟,木想到还有一个未知的“输大了”在后面,把干爹往死里干的节奏诶,no zuo no die啊,美美以为干爹们都是身价千亿她又有17g护身就可以无限“干”爹么?以后的美美千万吸取教训吧~~


No zuo no die Meimei try.
Too many red crroses, so complex, no one get cleanness.

2011年8月11日郭母说:王军是亲爹,美美不是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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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many red crroses, so complex, no one get cleanness.
老程 发表于 2014-8-5 13:02
2011年8月11日郭母说:王军是亲爹,美美不是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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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4-8-6 08:59 编辑

央视揭开郭美美的5个谜底:一、与“干爹”王某实为包养关系,王某每次都给5万包养费,还给她240万用于买车;二、二人均非红会人员,红会事件属无中生有;三、“澳门豪赌欠2.6亿赌债”实为谣言,意在帮网上赌场增加点击量;四、嗜赌成性,设赌局“抽水”;五、私生活极为混乱,“商演”背后多为性交易。(8月4日人民日报新浪微博)

然而对于这次起底郭美美,网友们讨论后却提出了六大疑问:一、既然郭母早年很有钱,郭美美却为什么一直靠卖身赚钱?二、郭美美500万赌博筹码是谁的?三、郭的事四年前就发生了,为什么能逍遥法外数年之久?四、这些事既然与红会无关,当年为何处理了部分红会官员?五、郭真的是在不断卖身?六、一个巨富,别人给他介绍一小妞,玩了一次,然后小妞就不断勒索他……说不通。

先从“身价”说起,作家六六在微博上就这样质疑:“要么王军太弱智,要么央视太弱智,要么你们当我们弱智。王军动辄扔5万包养郭美美,还扔240万给她买玛莎拉蒂,却允许她在外头卖淫?她哪点看起来值那么多钱?英国头牌花旦著名大学毕业,很多有硕士文凭,琴棋书画精通,有思想有样貌一夜也才2500镑。麻烦王军表现得有点嫖客素质,不要玷污了嫖客名声。”

更有网友质疑:“如果郭美美跟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可那么大的红会却忍气吞声任由一个小女子泼脏水,一直都委屈地说声誉受到影响,好几年都不敢站出来起诉郭美美,这个逻辑严重不符合常理啊!”尤其是官媒集中用“通稿”来“曝光”郭美美的事,只会给人一种转移视线和为红会洗白的负面观感。按说郭美美对红会的声誉影响那么大,为啥红会一直忍气吞声,不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呢?


还有,如果郭美美一个小女子,胆敢在皇城脚下明目张胆开赌场,并多次敲诈勒索社会有钱人士赌资,那么他的干爹真的只有一个深圳王军而已?都有谁嫖娼了郭美美?能不能把嫖客揪出来,以嫖娼论处?正如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微博上所说,刑诉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种犯罪皆在未定状态,还须检察院审查,律师要搜集辩护证据,最终经法院二审终审。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

报道称“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一个人犯事,何必把周围的人都牵扯进来?央视把人家父母、舅舅、大姨的底儿都揭一遍,倾向是不是太过于明显?莫非亲戚犯过罪,也会成为其人生污点?一些人未经审判就被拉上了央视,有点常识就知道,不得自证其罪是现代司法的基本通则。郭美美名气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权力。为啥郭振玺、芮成钢不上央视认错?

在全世界都在关注昆山爆炸、云南地震的时候,在抗震救灾的紧要关头,CC TV居然在热播一个“小姐接客”的故事,还用大量篇幅报道公布郭美美卖淫、赌博的细节。尤其官方媒体如此大肆渲染“一次几十万”很不妥,这简直就是励志,多少三观不正的女孩子会前仆后继?如果红会想的是取巧,借郭美美的“丑恶假”去“漂白”,而不是加倍努力改革避免官僚和腐败,成为货真价实的社会公益组织,恐怕一切都只会适得其反。(文/风青杨  微信号:风青杨)
郭美美:一只被认定为染黑了大海的小乌贼
郭美美:一只被认定为染黑了大海的小乌贼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4-8-6 08:57
这个说法太油墨
据传美美的亲爹是原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当过长沙市委书记,姓王。
闻道朴园富简篇,辄思耋学效前贤。何时许我嫏懁至,寝馈巾箱住十年。
据传美美的亲爹是原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当过长沙市委书记,姓王。
大嘴蚊子 发表于 2014-8-6 09:56
这是black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