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杰怪论有真意

张五常

那天见陶杰写《为什么你不必写好中文》,题目古怪,好奇读读。他提出两个大调,一明一暗,让我这位大师翻出来,使读者们吵闹一下也好。

第一大调清楚。陶老弟认为,中文不必学好,因为要欣赏优美的中语文字,找几位今天还活着的高人的作品,品尝可也。学好中文?发神经!何必有自唔在,攞苦嚟辛。

如此类推,我想到一位年轻人要学打高尔夫球,问陶夫子意见。夫子曰:「高尔夫球?容易容易。你只要识得何谓杆,何谓洞,就毕业了。要欣赏高尔夫球技吗?看老虎活士比赛就足够,无须自己打得好。」

也如此类推,我幻想自己被聘请为香港某大学的中文教授(资格足够有余吧)。课堂上学生举手问:「大教授呀,有人说你的文章有别字,你自己也说一千个字错一个,别字重要吗?」我回应:「别字?读得出声就是对!解不通是因为你生得蠢。」

拿着陶杰发挥,因为想到这样的一个问题,重要的。不久前听到朋友说,美国不少幼儿班开始教三岁多的孩子学中文,讲普通话。这显然起于炎黄子孙的口袋里有几个钱,人口十三多亿,西洋鬼子于是看风驶舵,拜秦始皇为师。问题是,中文是上选的语文吗?比起英文怎样了?中文可否成为国际大语言呢?

我的看法是:中、英二文皆可以写得非常优美,二文差别甚巨,但二者都是人类文化中的顶级文字了。相比之下,中文因为没有文法的约束,而常用的字汇比英文少很多,所以较为容易学。当然,要到家二者皆困难。分别的重点,是中文字单音(逼着常用字汇较少),英文字多音(常用字汇多,字与字之间的变化微妙)。英文的表达能力强,但要学得好难于登天。中文的表达能力,要靠砌字高明,而又因为是单音字,讲平仄,读得朗朗上口的要论长短句的字数。

平心静气地衡量中、英二文,我认为达到师级二者皆绝妙,但中文比较容易学(个人认为容易相当多),所以长久一点看,中文要成为国际语言不苛求。二十年前我不这样想,因为当时中文不能打字,一着之差,输几千里。今天中文用计算机打字,可以打得比英文还要快(一位同学一分钟可打二百个中文字)。

正在为中文的前途偷笑,陶杰却给我泼一盆冷水,头痛是他泼得对。这是他提出的第二大调,暗的,愈想愈对。他指出要学好中文不能不懂得中国的文化传统,漠视这传统学不出什么来。这样,只知何谓杆、何谓洞就差不多了。陶夫子举出明人杨慎的《临江仙》——以「滚滚长江」起笔的那一首。

记得四十多年前选修心理学,有一种测试,是测一个人的第一时间联想到的。考者出一词,答者要立刻覆一词,看看效果。陶夫子之见,是如果你出「长江」一词来测试我这个老人家,我会立刻回应:「大江东去。」但如果你出「长江」考一个香港学子,他会立刻回应:「李嘉诚!」

一盆冷水,却是真理。其它语文我不懂,但比起中文,英语是不着重于文化传统的基础来协助表达的。中文呢?你不需要像某些写中国诗词的君子,只七个字要下三个典故脚注,但某些成语,或某半句典出何处,或多或少你总要学得。不止此也:要用得很熟才可以写得流水行云,才有自然的文采。当我写「去如黄鹤」,浅的,或说「梓泽邱墟」,深的,我是想也不用想就放进去,自然的,但或明或暗地假设读者知道中国曾经出现过崔颢与王勃这两个人。英文不用这一套。

陶杰之见,是如果考上述的心理测试,出「黄鹤」,香港学子的第一时间回应,可能是「禽流感」。有这样的文化,好中文不学算了。高见也。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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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最后这句有点意思。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张五常和陈丹青很像阿,呵呵
流年里,期待你不变的笑容。

高见

胡扯二十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