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扯开一笔”的观点我不认同。 “按韦伯的见解,教师在课堂上只是讲授属于自己这一方的观点,是一种失职和低素质的表现,他还有义务提供反方的观点,同时把判断真伪的权利还给学生。” ——这句话自然没有错。而且事实上教师讲自己的观点,往往同时会批驳反方观点。这就间接的义务提供了反方的观点。而且不存在“把判断真伪的权利还给学生”这种说法,这种权利本来就在学生手上。 至于,有的教师也可能的确会只谈自己的观点,这也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既然说是他自己的观点,显然与教材不一致,而课堂时间有限,不能要求太高,讲了自己的观点,教材可以让学生自己看。 “大学教育,其实还谈不上专家教育,尤其是大一、大二阶段,依旧处于打基础的阶段,只是基础的平台有所抬高而已。学生一般并没有机会学习、比较各家观点的短长,所以,老师若在课堂上只讲自己认同的观点,多少有点失职。相反,老师隐瞒自己观点上的倾向,说不定还是一种高素质的体现。只讲一家之言的做法,大致上是研究生阶段的事。前提是,学生已经相对掌握了诸家学说,且具备了鉴别能力。这当儿的一家之言,可以视为该学生的自由选择。” ——周先生似乎过于小看大学生了,当然现在的大学生和过去相比差多了,但要求不能太低了,否则真的培养出来的只能是“高七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