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事我应该有发言权,去年,我的一个亲戚在无锡被一辆水泥搅拌车轧死,死者是下岗女工,47岁,家里留下一个老迈的父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儿。事故发生那天,她因为打了两份工,晚上正吃饭就接到单位电话,要她去单位查帐。她骑一辆小轻骑,直行,在十字路口,被从后面快速右拐弯的水泥搅拌车先撞翻在地,再轧死。 事故录相清楚地显示,水泥车的前轮撞倒小轻骑,后轮从死者身上齐腰辗过。毫无疑问,司机右转变时根本没有看慢行车道的情况。根据交通规则,这起事故的责任方应该是肇事司机。 水泥搅拌车是一家合资公司的,司机是雇来的,苏北农民。令人气愤的是,虽然录相显示完全是司机的责任,但由于赔偿方是合资公司,我们不知道幕后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最后的判决竟然是双方同等责任。事主怀疑交警被买通了。但打不赢官司,因为事主只能告交警,但我们的国情,民告官是不可能胜诉的。 我能理解章先生的气愤,说实话,我在调查了解了我亲戚那次事故的全部过程后,我也非常气愤。我们都清楚,现在各大城市都有很多这样的司机。他们很可能只接收过短期的培训,不仅开车技术是成问题的,而且很可能连基本的交通规则都不熟悉,但是他们敢在车水马龙的闹市区开快车。南京电视台有一个频道,每天都现场直播当日的交通事故,通过这个频道,可以清楚地看到,许多重大交通事故都出自这些雇来的司机。 可是我还是要提请章先生注意,这里面的情况很复杂,它不完全是司机的职业道德或素养问题。这些司机都是雇来的,他们开快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拿计件工资,也就是说,他们的工资是以每天跑多少趟车来计算的。他们是被雇主压榨的穷人,为了钱,他们什么都敢做。另一个方面,这些雇来的司机,发生事故多是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如果你去交警大队了解这些肇事者,你会不断听到这样的话:“我当时没注意”、“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我睡着了”。 我也想说,这里面,确实有不少司机,如章先生说的那样,根本不把人当人看,至少在发生事故以前,他们是蛮不在乎的。每次我在路上看到这样的司机,我都会非常气愤,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们的城市,这就是我们的国家,它生产这种司机,并生产使用这种司机的雇主。总的来说,我认为对那些司机生气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们是小人物,是社会底层,真正让我气愤的是那些雇主,那些交警,他们才是罪魁祸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