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3-27 22:24 发表
顶1楼和11楼。
在这之前,关于这个话题,我觉得兰姆说得最好,在他那篇名文《一个单身汉对已婚男女言行无状之哀诉》里,现在我发现可以和兰姆PK 的人了。
在网上搜了下,可惜,没有找到全文,自己又懒得打一遍,只能把找到的几句摘录,复制在下,聊为声援:
“夸耀自己在知识上,财产上的优越,已经够叫人生气了--不过,这些总还带有一定的缓和条件。向我卖弄知识,也许能使我增广见闻;阔人家的宅院、图画、园圃、花圃,我至少还能享受一点儿暂时使用之权。但是,人家向我夸耀结婚的幸福,对我可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了--它从头到尾纯粹是无报偿、无条件的侮辱。”

“最可笑的,我认识一位年轻女士,刚结婚不到半个月,只因为我在关于如何最恰当的方式为伦敦市场养殖牡蛎这个问题上,我不幸与她意见相左,她竟然狂妄地冷笑一声,向我问道:像我这么一个老光棍儿,怎有资格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冒充内行?
刚才说的还不算什么,等这些人有了孩子(他们总是要有孩子的),他们摆出的那副神气就更不得了啦。我想了想:小孩子又算什么稀罕物儿?--每一条街上,每一道死胡同里,到处都有小孩子,--而且,人愈是穷,孩子就愈多,--人只要结了婚,一般来说,总要托上天之福,至少生出来这么一个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这些小孩子长大了,往往不成器,走上邪道,一生遭穷、受辱,甚至说不定上绞架,使得父母的一片痴心化为泡影;所以,打死我,我也说不出,人生下小孩子,有什么可骄傲的?如果小孩子是凤凰,一年只生一只,那倒还有可说。可他们又这么平平常常--”

“算了,对于我认识的这些结了婚的男男女女,我不必再使用拉丁评论代号一一细说了。只请他们在做人的礼貌方面改进一下吧,不然的话,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的真名实姓公布出来,让那些肆无忌惮冒犯我的人知道我的厉害。”
这段话超级厉害呀!

我同意说小孩的这段,现在的人家总把小孩子当一回事儿炫耀,其实在我看来,一群孩子里真正出跳的只有那么一两个,但每个家长都会觉得自己家的小孩与众不同,其实都一样,哈哈。
俺滴网站:www.cocophoto.com.cn
原帖由 黎戈 于 2009-3-28 10:39 发表
我删贴了
我不喜欢与人冲突
真后悔多话
不会是因为我的跟贴才删贴的吧?

哪有冲突?只不过有些些观点不同而已,关于婚姻的观点就象关于爱情的观点一样,怎么可能全一样哩?那不成了数学定律啦。

别后悔呀,喜欢听你说的人很多的,也包括我。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总的来说

我和你们的观点基本是同向的
只是建议在爱情之后,还要附加考虑性格配置和价值观的认可


想当年,我还写过一个反对相亲和说媒的文章呢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其实恋爱更要趁早
再迟到的出名也不会有人嫌弃
可爱的能力与年龄是成反比的
恋爱可以和婚姻无关
也可以和性别无关
为恋爱而恋爱也很美妙
千万不要亏欠自己的人生

-----这是偶写给一个从不传绯闻的大龄女明星的话,现在顺便送给燕谈的单身贵族们。
爱的能力与年龄成反比?

改成体力我同意。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呵呵,爱的能力也包括体力啊。
8过,偶的话里还有心境的涵义。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3-28 18:10 编辑 ]
原帖由 黎戈 于 2009-3-28 12:39 发表
我和你们的观点基本是同向的
只是建议在爱情之后,还要附加考虑性格配置和价值观的认可


想当年,我还写过一个反对相亲和说媒的文章呢
强烈要求偶像贴出这篇文章。
某天吃饭,席间有一33岁单身女,北大哲学学士、管理学博士,大学老师,相貌端正,性格开朗,豪爽活泼,是俺喜欢的类型。

不知怎么谈到恋爱婚姻问题,有男士一位是其领导一位是其导师,还未开口,她便对男士笑嚷:别提我,我好着呢,你们都不许往我身上说!领导和导师才不管那一套,仍说你赶快把自己嫁了吧。偶看她在那招架,开口道:“×××,别听他们的,结婚着什么急啊,自己挺好啊,我支持你!”

结果,偶竟然看到该女向偶投来异样的眼光!

偶是真滴蒙了,这话偶还真是这么想滴,结婚挺好,不结婚也挺好。可是,人家是你说结婚不爱听,你说不结婚也不爱听。偶最怕的是自己还没感觉呢,不知哪句话人家就敏感了。

看燕谈讨论这个话题也有这样的感觉。之前小讨厌起的那个楼里面,一些网友的话肯定惹得另一些人不高兴了(偶脚得没包括偶吧,上面的例子只是个例子,如果有,那再一次验证了偶的迟钝)。但说话的人偶估计当时没恶意也没意识到会伤害别人。

不过,偶倒是蛮欣赏楼主有不爽就噼里啪啦说出来的性格,这不,未婚的、已婚的都出来说婚不婚不重要,爱才重要,婚了的没爱更惨,等等等等。

“尊重婚姻”,婚姻是多神圣的事啊,可回想几十年来,很惭愧,这东西偶基本上是拿来糟蹋的,偶也被它糟蹋着,如今已练到糟糠级别。
初十举的例子有意思,有些话,张三说出来让人感觉很熨帖,让李四一说,就不对劲儿。人心复杂,能多为他人着想当然好,可也有小心不过来的时候,那就只能换位思考一下啦,只要没有恶意,少计较或别计较,多好~~~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8 18:07 发表
呵呵,爱的能力也包括体力啊。
8过,偶的话里还有心境的涵义。
呵呵,体力是下降了,这我同意。

人老心不老;况且,爱不会只停留在心境上。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原帖由 伊来 于 2009-3-29 20:05 发表


呵呵,体力是下降了,这我同意。

人老心不老;况且,爱不会只停留在心境上。
呵呵,有人老心不老的,也有人不老心老的。
有心无力也是心境之一种,这个力还可能和体力无关。
爱的能力包括很多内涵,关乎激情,好奇性,阅历等等。
形象一点滴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也是一种心境。
自由恋爱当然是人的天赋人权之一,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组织的力量剥夺自由恋爱权利,那其实是一种犯罪,旧社会或者现在的边远农村,盛行父母包办的相亲,这个是非常愚昧和野蛮的。

不过,社会的复杂性导致相亲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不好,如果男女主人公经历了很多次自由恋爱,失败了,在自己愿意的情况下,相亲也是可以的。

现代社会非强迫性的相亲是合理的,原因有几百几千种,交际面不广、难以启齿、借助一下外界的判断等等。

一般,在自由恋爱中,人也是一个寻求匹配过程,人总是找比自己条件好,这样人家不干,而别人条件差的找你,你又不干,一般人判断自己总是偏高了,所以放任自由,也可能因为自己眼高而永远找不到,而别人帮你找,一般来说条件是匹配,看主人公自己的心态了。
参加交流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9 21:11 发表

呵呵,有人老心不老的,也有人不老心老的。
有心无力也是心境之一种,这个力还可能和体力无关。
爱的能力包括很多内涵,关乎激情,好奇性,阅历等等。
形象一点滴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也是一种心境。
有人老心不老的,也有人不老心老的,所以,心老和年龄无必然联系。

爱的能力包括许多内涵,不只是激情、好奇。

阅历可能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也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因此,爱的能力和年龄成反比?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说一个纯主观判断: 上帝有个很微妙的安排,当一个男人懂得爱情的时候,一般来说,他已经老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回复 44楼 的帖子

对女人来说也一样的。
原帖由 伊来 于 2009-3-29 21:36 发表


有人老心不老的,也有人不老心老的,所以,心老和年龄无必然联系。

爱的能力包括许多内涵,不只是激情、好奇。

阅历可能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也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因此,爱的能力和年龄成反比?
人老心不老,人不老心老都属于少数,好比橄榄的两头。中间的大头,也就是人群的大多数还是人老心也跟着老的。
当我说爱的能力和年龄成反比,那是就常态而言。比如当我们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时,你当然可以说乌鸦也有不黑的。但如果一定要用特例来否定常态,那就会没完没了。
爱的能力肯定不止是激情,好奇,我本来就用了等等的省略词。
曾经沧海或柳暗花明都是心境之一种,我没意见啊。
心若指心肌,人老心也老是常态;
心若指心智,在一定范围内,倒是和年龄成正比的;
既然爱的能力肯定不止体力、激情和好奇,那么有什么理由能说明人老心也老是常态呢?
没有用特例,所以不存在用特例来否定常态;没完没了是因为“常态”产生于“以偏盖全”。

其实就一句:
有的人,爱的能力是和年龄成反比的;但,有的人不是。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回47楼的帖子

呵呵,有人梅开二度,有人喜欢黄昏恋,都很好很精彩。
其实我写那段话的本意是希望不要拿婚姻的要求来谈恋爱。放轻松去谈纯粹的恋爱也很不错。因为一个人也许一辈子都碰不到满意的结婚对象,但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恋爱那就太可惜,也太浪费了。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呵呵。
同意。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北京有了百分之四十的离婚率,可能吗,调侃尚可,拿他说事依据不足
原帖由 教书匠 于 2009-3-31 11:52 发表
北京有了百分之四十的离婚率,可能吗,调侃尚可,拿他说事依据不足
离婚率据说都是算重复的,(有报道说上海曾经这样的),就是说一对夫妻离婚,统计的时候算了两次,男的算了一次,女的也算了一次。所以说,百分之四十的离婚率,有可能实际上是百分之二十。还有的人,一个人离过很多次婚,也算上了,同一对夫妻,结了离,离了又复婚,复婚了又离的,也算了进去。这样算的话,虽然比例可能很高,实际离过婚的人群占的百分比可能更小。只是推测哈。

[ 本帖最后由 emmer 于 2009-3-31 12:07 编辑 ]

转一个原始报道

上海学者发现离婚率统计纰漏:离婚率数字减半

    中国式的离婚统计法,因为一名沪上女学者的研究和呼吁而发生了重大改变。24日,记者从上海社会科学院了解到,该所研究员徐安琪女士以其特有的严谨发现了我国十几年来离婚率计算中的纰漏。按照她提出的正确算法,最新的2006年版《中国统计年鉴》已经将离婚率的统计数字减少为原来的一半。而这一纠正事件也被列入正在进行的“2006年十大家庭事件评选”的候选项目。

人们习惯高离婚率现实

    “草率离婚的其实很少,草率结婚的才多。”昨天,从事了几十年婚姻问题研究的徐安琪直言,一直以来认为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呈现的高离婚率实际上是一种误读。原来,最佳统计离婚率的方法离婚人数除以整个社会有多少对夫妻。然而由于我国大规模人口普查的难度,目前的操作是计算每一千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则是离婚次数。
    正是照着这种算法,几乎所有国家的和地方的统计算出了各自的离婚率这一大众敏感的指标。从1988年至今,多年来都是如此,从新闻报道、统计年鉴甚至正规的教科书,无不都是重复着一样的结果,而人们也习惯了身处于高离婚率的现实。但是,在一次和国外数据的对比中,对于这一现状,徐安琪却直接站了出来提出异议。

一个数字误判离婚现象

    “算出的中国离婚率甚至达到了世界第一,比美国还高。”徐安琪回忆说,当时面对这样的情形,自己就感觉非常惊讶。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徐安琪开始了不懈的研究工作,终于发现,高离婚率并非对现实情况的还原写照,当换了一种算法后,情况竟然完全不同。
    按照徐安琪的研究,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在“离婚数”上,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是计算成“1”还是“2”?对此,联合国编撰出版的权威词典和我国的《人口学辞典》都将离婚数规定为“离婚对数”或“件数”,即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计作“1”。
    徐安琪大胆指出,正是由于有关部门没有明确定义“离婚数”,操作部门就把“次数”与“人数”等同了起来,结果明明只是1件离婚,统计时却被当成了2件算了进去。而这一个错误直接导致了最后数据的严重失真,引发了普通人甚至专家对离婚率现象以及我国国情的误判。

上海离婚率全国排前四

    在发现了这一不为人知的错误后,徐安琪开始了不停呼吁作努力,几年来,她不仅专门向有关专家提出质疑,还直接向有关部门致信反映。
    终于,几经波折后,《中国统计年鉴》和民政部的相关统计在不久前都决定采纳徐安琪的研究成果。据了解,上海市近年来的离婚率是全国离婚率平均数的约一倍左右,在全国各省市中以第四位的排名上下浮动。

原来统计方法:

    离婚人数除以整个社会有多少对夫妻,由于我国大规模人口普查的难度,目前的操作是计算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则是离婚次数。

统计纰漏:

    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是计算成“1”还是“2"?联合国编撰出版的权威词典和我国的《人口学辞典》都将离婚数规定为“离婚对数”或“件数”,即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计作“1”。操作部门把‘次数’与‘人数’等同了起来,结果明明只是1件离婚,统计时却被当成了2件算了进去。

现在统计方法:

    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离婚人数(2人)按照离婚件数来计算,即1件离婚。
以前看过一则新闻,美国有过半女性处在非婚状态,离异或未婚。上文所说的统计方法也有问题,总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没过结婚(比如未成年人),把他们加入统计的分母,离婚率自然是低的。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回复 54楼 的帖子

是啊,这样算出来40%也是不可能的。中国人太多了,任何统计都只可能是模糊的。离婚率只可能是一个千分数,没可能是一个百分数的。
中国人离婚率在世界上偏高也是有可能的,因为西方人通常不急着结婚,一旦结婚也就做好一辈子的打算了,这样反而离婚率会低。

再转一组数据

中国民政部2007年5月23日发布了《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根据该报告,2006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91.3万对,比上年增加12.8万对。    报告显示:2006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91.3万对,比上年增加12.8万对,粗离婚率为1.46‰, 比上年增加0.09个千分点。
据2003年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02年北京市的离婚总数为38756对,当年户籍人口为1136.3万,离婚率达到6.82‰;当年的结婚对数为76136对,由此计算离结率高达50.90%。
  2008年年初,中国社科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全国登记结婚人数在持续减少,初婚年龄显著推迟。2006年,上海男性初婚年龄平均为31.1岁,女性初婚年龄平均为28.4岁;北京初婚年龄男性为28.2岁,女性为2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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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个帖子提到的是粗离婚率,40%指的应该是离结率。离结率是当年离婚的人数除以当年结婚的人数,这个数字也很难明确反映长期趋势。

[ 本帖最后由 emmer 于 2009-3-31 13: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