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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楼
发表于 2012-3-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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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竹南 于 2012-3-29 13:28 编辑 由己及人一下:如果你被卷入一场纠纷,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解决,但你个人选择不和对方正面接触。但对方不征求你的同意、没得到你约见的许可,到你单位门口拦着你要对质。你觉得如何?(即使是你或者方舟子可能会 ...
irving 发表于 2012-3-29 11:43 韩寒在一开始遭受方舟子质疑时是想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洗脱嫌疑的吧,你还记得当时方舟子怎么说的吗?
卷入纠纷,法律解决是一种途径,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比如欠债还钱自行追讨是更常见的途径,这毫无问题.
方舟子作为公众人物,他在公众场合,只有不面对摄像机的自由,没有让别人放下摄像机的权利.更不用说罗永浩本人也是捐赠者,他于公于私都有扛起摄像机追着方舟子质问的自由.
挡驾的彭建律师在面对公开"资金""基金"时间的质疑时,用的都是"根据我们的流程""适当的时间""近期"这种车轱辘话,这样的回答不会让任何捐赠者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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