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金秋忙啊,幸苦了,问候一声。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3-6-15 20:50 编辑
没看太懂,师太感觉如何?那位女法官会做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吗?
老程 发表于 2013-6-7 08:59
回老程大哥:我这篇写的是《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的地方规定得很模糊,比如雇佣关系能不能等同于劳务关系?比如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这个损害包不包括疾病?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估计这位女法官会判决第八集团对死者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但不会是全部责任。事实上第八集团公司已经承担了70%的赔偿责任,这场官司能够再让他们赔个一万两万就很不错了。
俺是灭绝师太
看到金秋忙啊,幸苦了,问候一声。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3-6-8 09:27
谢谢笛子问候!我有时候忙起来很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自己的身体出问题。总之是太闲了不行太忙了也不行。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3-6-15 18:10 编辑

二十、艰难的胜诉(五)



     照说法院发还这笔赔偿款是十分简单的事,直接按照公证书的内容往原告的账号上打款就行了,而且三个原告共同委托我们办理该笔款项的领取、签收事宜,这些都做了公证的,但是Z法官不想这样便宜了我们。他给小夏打电话,要她五天以后自己过来领款,不要让我们知道,他把钱私下发给她就行了,还说我们都是外地户口不可信等等,小夏把这话告诉我,气得我不行,同时也蛮感激她的。小夏要我领款那天就在楼下等着别让朱法官看见,她一个人上去领就行了。


     这个Z法官明摆着是想整我们,对不起,我也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我想着小夏的这个卡现还在我们手里,如果现在钱能到账就简单多了,我们取出自己的20%剩下的全部汇给她便是。但是她来了就麻烦了,她要拿着这个卡自己去取钱,她甚至可以不取钱拿到卡后随便找个借口开溜,我们还能一步不离跟着她?


     我立马去法院找Z法官,我说我们的手续全部办好了你为啥还不交给财务汇款呢?他说这个要等小夏亲自过来才行。我说小夏委托我们办理呀难道公证书是一张废纸吗?他说小夏不信任你们我有什么办法?我说若不是你在里面挑拨离间她能不信任我们吗?她不信任我们怎么会在公证书上签字呢?你不是让她偷偷过来你把钱发给她吗?难道钱在你手里你想发给谁就发给谁?你让她甩开代理人私下和你联系是什么意思?我连珠炮似的说得他恼羞成怒,冲过来和我大声吵,把其他办公室的法官都吸引过来看热闹。法官们似乎还带着微笑,好像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Z法官可能面子上下不来就出去了。我说如果法官不按程序办案我们能不能申请他回避呀?我们能不能投诉法官?有个年轻点的法官对我说你打这个电话撒,他说个号码我也没记。这时Z法官和另外一个法官进来,年轻法官对我说这是吴庭长。吴庭长带我到最里面那张桌子说话,我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给他听,我先说执行款下来后Z法官要我们做公证,可是不告诉我们具体数额,无奈我们只能按照分配比例做公证,公证做好后他连看都不看就说不行非要当事人过来,可当事人是贫困山区残疾老人实在无法过来他这才作罢。接着要我们写收条,仍然不告诉具体数额,要我们自己去查。我们跑到保监会去查到了,按照各自所分的比例算出具体数额写好收条交给他,他又说不行,因为没有扣除法院的执行费用,具体要扣多少他不说要我们自己算,我们算出来他又说不对,如此反复折腾,仅此收条就让我们往法院跑了三四趟历时半个多月,现在手续全部办好他仍然要当事人过来再汇款,这是不是故意刁难?我又说这个案子是风险代理,当事人亲属是贫困山区农民被石头炸死的,我们和当事人签了合同官司胜诉后按20%收取代理费,这合情合理合法,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法官和当事人串通一气损害代理人的利益我们能不能去法院告他?我最后说所有的法官都在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只有这个Z法官,调拨离间撮事撩非,唯恐天下不乱。吴庭长认真听我说完,最后总结式发言。他说Z法官谨慎行事这个不算错,法院只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至于当事人和代理人之间是如何约定的那又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你们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个也能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和法官好好商量请法官帮你们在当事人那里把把关,闹成这样肯定是不行的。我说我们也不想闹成这样,谁愿意得罪法官啊?我们是忍了又忍忍无可忍啊。其实我心里想说,不就是没托关系没给他送礼没低声下气没求着说好话吗?我到想看看他能刁难到什么程度!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怕他个啥。


     我说既然手续都办好了今天没有理由不汇款,马上端午节放假,当事人等着这笔钱都等了快两年了。吴庭长说还是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吧。于是我给小夏打电话,我说我这会儿在法院Z法官和吴庭长都在,你如果答应汇款现在就能办好你答应吗?她吞吞吐吐不知如何是好。我说你如果不答应那就等节后了,节后你过来不知道又会有什么变故。她终于答应了,说我同意现在就汇款。Z法官一把夺过电话冲他吼:你这人是怎么回事?一会儿答应一会儿不答应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小夏带着哭腔真不知怎么说了。吴庭长也一个劲说还是等她自己过来吧,节后一上班你们就过来,我保证当天就能办好。算了,我也懒得再闹了,就这么着吧!也算是出了口恶气尼玛……


     假期结束的前一天小夏就从山里赶过来,早上7点出发晚上9点才到武汉(她真没必要过来,她如果态度坚决执意让我们领款,这会儿钱早就汇到她账上了)。在路上我就给她发短信,安排她住我们办公室,我说我们新换了办公室卫生间热水器空调都有,沙发打开就是一张沙发床很舒服的。我还说今天是端午节,我做了好吃的饭菜等你到了我给你送到办公室去吃。晚上快十点她才到,一年多没见我都认不出来了,又老又黑完全就是一中老年农村妇女,可想而知她这两年官司缠身过得多辛苦。

     第二天我要小周和她一起去法院,我嘱咐小周那个银行卡最好先别给她,你和她一起去取钱,她如果非要拿卡就给她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Z法官让她重新写收条,问她收款账号要不要换?她说换成她手里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储蓄卡,小周说干嘛要换呢?我们这个卡就是武汉建行的我现在给你,换成你们山区的卡还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到账。可她坚持要换。小周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心想这下完了,今天到不了帐她就要回去,回到家再到帐她还会汇给我们么?我给吴庭长打电话,我说Z法官要当事人变更公证书上的收款账号这不合适吧?吴庭长马上过去了,他对小夏说做人要讲信用,别人帮你们打官司也不容易。小夏说您放心,我不把钱给他们我不会走的。


     法院财务终于开出了汇款单,小周和小夏拿到银行办好了汇款手续,银行说这笔款要等2个小时才能到小夏的账户。我要他俩马上回来,2小时后去办公室附近的农村商业银行取钱。小夏回到办公室很不好意思的,因为她换了账号担心我说她。我没说她,我说好事多磨今天终于办好了中午要好好庆祝一下。我说Z法官是不是使劲骂我?她说是的,写收条时他一个劲儿吼她,吼得她连着写错,写了好半天才写好的。我说都怨我,把你告诉我的话说出去所以他才烦你的,不过不要紧你得罪他怕啥?我们都不怕你怕啥。这样说说笑笑她才轻松起来。中午在餐馆吃饭我们不慌不忙拖着时间,小夏也没有急着要走的意思,我们这才踏实了。吃完饭去银行一查还没到账,我们就在银行等着,一直等到下午4点终于到帐了。我说小夏你算吧,你说给我们多少就是多少。她说20%34700元就给34000元好吗?我说好吧,她又说给33000元好吗实在不好意思。我看着小周,他也不说话,我就说也行吧。我心想她一直陪我们等到现在,她如果中途跑了不也没辙啊?她取钱时小周对我说主任我们已经让了不少了你又让一千,本来合同里约定一审胜诉就是20%提成,后来又是二审再审执行,她都答应给25%了的,后来你都免了这会儿还免啊?我说她这么讲信用应该得到补偿。小夏将33000元取出来交到我手里,这是沉甸甸的劳动果实,来之不易啊。


     小夏乘晚上十一点半的火车回山区老家,上火车前她发短信,感谢我帮她买火车票要我代问小周好。我要她以后来武汉只管和我联系别讲客气。晚上我翻来覆去想着这事儿,奇怪她为啥不信任我们非要不辞辛苦亲自过来领款?我们办过的其他案子,也有的几万元标的,当事人写好了收条交给我们,我们拿着收条去被告单位领出钱来转给当事人,从来不会有当事人怀疑我们不给钱的。照说他们的收条已经写了证明钱已经收到了,我们如果不给钱他们连起诉的证据都没有。但是不管怎么说,小夏对我们不信任肯定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这是我们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的。

俺是灭绝师太
215# 金秋
这的确是个艰难的胜诉而且一波三折基本完整执行了。
这里面那个Z法官实在可恶
215# 金秋  
这的确是个艰难的胜诉而且一波三折基本完整执行了。
这里面那个Z法官实在可恶
老程 发表于 2013-6-15 19:06
他确实太可恶了,只把小夏的那份发了,两位老人的扣着不发。弄得贺菊打电话过来大骂小夏,她说肯定是小夏和我们一起搞的鬼,还说她父母委托我们办理现在我们只办理了小夏的。我问小周为啥不一起办理了?他说Z法官要贺菊亲自去才能办理。尼玛……我们有正规的委托代理手续他都不认,贺菊下来代替老人领款他就能认?如果他认贺菊那才真是手续不合法,除非贺菊从厦门赶过来再回山区老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再返回武汉领款,他这不是成心折腾人么?
俺是灭绝师太
说起给小夏买火车票还有一段小插曲:
小夏取完钱当天没走成,在我们办公室住了一晚第二天赶到汉阳汽车站,我帮她问好了汉阳汽车站上午9点有一班到巴东的汽车。她去了以后得知是豪华大巴票价要150多元,比普通大巴贵70多元,于是就决定回汉口火车站坐火车。我马上在网上帮她买了一张中午武昌到巴东的卧铺票,告诉她直接去武昌火车站我说火车票已经买好了你拿着身份证直接去取票就行了。我这个铁路12306购票账号是儿子帮我注册的,以前一直是他在用他说他注册一个账号不够用每年春运要抢火车票所以拿着我的身份证又注册一个。他把这个购票账号给我时忘记更改手机号码了,每次网上购票成功都显示在他的手机信息里。小夏决定坐晚上的火车回去因为下午的火车到巴东是凌晨1点她又要找旅社住一晚,可她没告诉我,等我知道她不想坐中午这趟火车时已经离开车时间不到2小时在网上已经不能退票了,我要她马上打的去火车站退票,我说126元退了你就自己拿着吧总比浪费了好啊!结果她打的去了,哪知道退票不给现金只能打到我的网银账户上。我心里怪过意不去的,于是又帮她网购了一张晚上汉口到巴东的,她说汉口太远了她晕车很厉害最好买一张武昌到巴东的,于是我又在网上退票,重新买了一张晚上武昌到巴东的。这时儿子打电话过来了,他说“妈妈你这是干嘛呀?今天一上午你不停地买票不停地退票,我的手机不停地信息显示,你刚学会网上购票觉得好玩啊?你这样买了退退了买要扣手续费的你知不知道?” :)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看看我说的那个官司法官会怎么判?
金秋看看我说的那个官司法官会怎么判?
杨林 发表于 2013-6-15 22:10
在哪里啊你给个链接。
俺是灭绝师太
就在作品会馆,《俗世奇人传》的第二篇。 220# 金秋
就在作品会馆,《俗世奇人传》的第二篇。 220# 金秋
杨林 发表于 2013-6-17 08:31
俺已经回复了,胡乱发表了一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6-18 09:48 编辑

218# 金秋
小夏诉讼案一波三折,绝处逢生,师太替小夏一家生生讨回了十几万元,这些钱无论是对小夏和她儿子还是对她公婆都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这个案子折射出很多现实生活中被忽略的事情,小夏一家是底层的屁民,太多的失望和严重的家庭内部矛盾使得他们不敢相信任何人。无良保险公司为了拒付,用尽卑鄙手段。最不是东西的是以刁难当事人为己任的Z法官,不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心理。是拿了保险公司好处、还是嫌诉讼方没行贿、还是变态的个性、也许怕屁民找后帐......不可理喻。
218# 金秋
小夏诉讼案一波三折,绝处逢生,师太替小夏一家生生讨回了十几万元,这些钱无论是对小夏和她儿子还是对她公婆都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这个案子折射出很多现实生活中被忽略的事情,小夏一家是底层的屁民 ...
老程 发表于 2013-6-17 17:21
老程大哥说得对!小夏晚上住我们办公室我还陪她唠家常来着。贺平死后她又嫁给了山区的一个小伙子,比她小五六岁。她给我看他在手机里的相片,蛮憨厚的。她说男方家很隆重吹吹打打把她娶进门的,房子都装修了家用电器都买了。我说你蛮会找的,带着一个几岁的儿子还能找到一个没结过婚的小伙子,她说这有什么,她们山区象他这样的光棍多得是随便找。那男人对她和儿子都很好,还答应以后不要小夏生孩子。一边是城市剩女成堆,一边是农村光棍成群,都是社会问题。
那个Z法官,我也是十分不能理解这样的怪物。
俺是灭绝师太
那个Z法官,我也是十分不能理解这样的怪物。
金秋 发表于 2013-6-18 08:38
和谐胡椒粉
金秋真是太热心了,连小夏的票你也帮着订,来回倒腾这么多次,够麻烦。怎么说呢,好是好,可我不敢学。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小夏的票????
金秋真是太热心了,连小夏的票你也帮着订,来回倒腾这么多次,够麻烦。怎么说呢,好是好,可我不敢学。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3-7-6 21:33
谢谢花间回帖!其实帮小夏买火车票完全没必要,我主要看她赶到汉阳车站就因为车票贵几十元又返回汉口坐火车,心里不忍,于是帮她反复买火车票,没准她心里并不领情,还以为我赚了她多大便宜所以该她的。俺有时候有点热心过度,心肠软的人真做不了我们这行。

上个月遇到一个案子,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因为房产分配引起的纠纷,一家人怎么协商都不成。后来我接手了,说好代理费6000元即只要纠纷解决了就是6000。当事人前期交费3000,如果调解不成诉讼时再交3000。我利用下班时间去他们家里协商,对那恶媳连哄带吓,我说已经拿到证据,那套楼房属于婆家祖传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丈夫并没有独吞的意思,甚至连二分之一都不要,他只要求得三分之一,你如果不同意我们就起诉,按婚前财产主张权利。她后来同意了,在分配协议上签了字。委托人感激不尽,说剩下的3000随后汇给我。我心想就去了两次也没费多大劲儿,收个3000足够了,人家委托人也不富裕,于是就免了余款。一个同行知道后使劲儿埋汰我,他说你给我记住,世界上只有你最穷,谁都比你富……
俺是灭绝师太
买个票这么折腾,金秋还这么乐乎,佩服啊!
只想优雅转身,不料华丽撞墙!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3-8-5 21:22 编辑

                              二十一、也算卖淫嫖娼


      41岁的陆源平经营着一个小小的摩托车修理铺,工作很勤奋,人也很踏实的。据说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因妻子不能生育分手后他就没有再娶。


      2012年情人节,这是个让他终身难忘的日子,那天他在一家娱乐场所认识了在那里工作的刘婷婷。这婷婷看上去稳重温柔,又善解人意,交往了一个晚上陆源平就再也忘不掉她,隔三差五去找她,为她大把大把花钱。有一次婷婷说今天是我的生日,陆源平说那我给你买一个项链。都晚上9点多了,他拉着婷婷直奔江汉路金店。婷婷看中了一款要1.5万元。源平卡里的钱不够,他一边要店员先别急着打烊一边给朋友打电话让他马上送几千元过来。婷婷说今天就不买了吧明天再说,源平说一定要今天买,生日过了再买有什么意思啊?愣是等到朋友送钱过来。他说当他把那条项链戴在婷婷脖子上,感觉幸福极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婷婷,一点也不计较她是在娱乐场所做三陪的小姐,他说她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做小姐的,打扮素雅大方,从不浓妆艳抹,头发乌黑的也不染,垂垂的披肩发。


     慢慢的他开始忍受不了婷婷接待别的客人,于是把她接出来住在他自己租的房子里,每天给她买这买那哄她开心。白天他去摩托店上班,要婷婷满处玩儿,但晚上必须回家。他对婷婷说我不需要你上班,我能养活你,我做几年生意再挣点钱,我们就结婚。他问婷婷是哪里人、父母在哪里,婷婷总说以后会告诉你的。他刚认识她时她不叫刘婷婷,她后来告诉他真名,她还说自己26岁。源平想着自己比她大了15岁,担心她嫌弃自己,只想对她好点用心栓住她。

     这样过了四个多月,有一天源平下班后不见婷婷回家,手机一直打不通。他急得到处去找,去那个娱乐场所找,没有,又去问她的两个表姐妹,都说不知道。他急得快发疯了,到深夜才收到她的短信,说这会儿已经到新疆乌鲁木齐了,是和几个小姐妹约好了来这边做事,源平见她重操旧业痛心不已。第二天就买飞机票赶过去找她,和她在旅馆住了两天,苦苦劝她回去,可婷婷不为所动。第三天早上婷婷出去就再不见他的面,手机也换号一直联系不上。


     源平在乌鲁木齐举目无亲,人生地不熟,不知道上哪儿找她,只好买飞机票失魂落魄回到武汉,整天浑浑噩噩茶不思饭不想,店子也没心思管理。他以为婷婷会和他联系的,可一连等了七八天也没音信。这期间他大病一场,从身体到精神都垮下来。这几个月他在婷婷身上大把花钱,买衣服买首饰带她外出游玩,算起来应该有六七万,这些用掉的钱连个凭证都没有,只有一张三万元的汇款凭证,是婷婷说她爸爸生病住院找他借的。他做的是小本生意,为了这个婷婷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


     他开始恨刘婷婷,说要找到她要回那些钱。我说她的身份证信息你都没有,刘婷婷是不是她的真实姓名你都不知道,这怎么好找呢?他说我给她汇三万元时收款人一栏显示刘婷婷这个名字,这应该是真名。我说她是哪里人你也不知道?他说曾经偷看过她手机通讯录,记了一个爸爸的手机号。上网查过这个号,显示“未知地区”。他说她有一次回家说是去看桃花节了,上网搜索那个季节只有大悟县办过一个桃花节,难道是大悟县人?于是我给那个“爸爸”打电话,是个中老年男人的声音。我说请问您是王总吗?我们马上去您那儿。他说什么王总?你是不是打错了。我说对不起,请问您是在大悟吗?他说我是孝感市的。太好了,大悟也属于孝感,看来婷婷就是孝感的。


     婷婷的手机还是打不通,但是她能回复短信。源平说她最怕家里人知道她在外面做这个所以才一直不告诉我她的来历。我说我们必须查到她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家人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和她谈还钱的事儿,不然我们对她一无所知又找不到她的人,她不会在乎我们的。我写了个报案材料,以诈骗嫌疑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公安系统查到她的信息,我们只想查到她的信息并不想真的报案。我和源平等到下午7点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这个时候派出所事情不多),值班民警刚接班,他看了我们的材料说这个立案是比较困难的,你们是恋爱关系,说她是诈骗证据不足。我说她交友时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了六七万,我们有理由怀疑她的年龄都是假的。于是民警打开查询系统,输入孝感刘婷婷,一下子出来好多个同名同姓的,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的都有,就是没有26岁的。我说从26岁往上查,她肯定隐瞒年龄了。于是让源平对着照片一个个指认,终于认出了她。一看出生日期,居然是19797月的,33岁了,源平给她买项链那天是3月份根本不是她生日,可见是诈骗。源平怎么也不相信她是79年生的,她怎么隐瞒得一点破绽都看不出来呢?记得有一次她带他去见她的表姐妹,那表姐是82年的,源平看了身份证的,可表姐见了婷婷都喊她妹妹,婷婷见了她也喊姐姐十分自然的。我说没准这两个表姐妹也不知道她的年龄,也许就是萍水相逢的也未可知。民警说信息可以让你们抄下来,你们自己想办法去找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吧。公安局的查询系统显示很全面,不仅能查到她本人的所有信息(还好她是未婚不然源平会更崩溃了)还能查到她家人的信息。源平知道她是79年生的,不但没感到愤怒,反而欣慰地说只小8岁——言下之意是年龄还算是般配。

     接着我开始给她发手机短信。我说我是陆源平聘请的律师,你以恋爱为名和陆源平交往,花掉他六七万元,现在玩人间蒸发,这已经涉嫌诈骗且数额巨大,我们可以报警了。但念及昔日情分他不让我们这样做,你能自觉将钱还给他吗?她立马回复短信:他还聘请律师?你让他去报警吧!我等着!我说那好吧!我们先去孝感市孝南区某某路某某号某某单元找找你父亲刘朝熙先生,还有你哥哥刘东林姐姐刘东萍,了解一下你在外面的情况。你是79年生的是吗?你一直未婚?她没声儿了,过了半天才回复:你问问陆源平我和他是什么关系?他几个月不让我上班,他还好意思找我要钱,他还是男人吗?我说你和他是什么关系?——我这是明知故问,她的意思是她和陆源平就是卖淫嫖娼的关系,陆源平包了她四个多月,区区六七万算啥?后来我觉得她也不容易,陆源平不是大款,她当初肯跟他过几个月,应该还是有真情的。他也没有使劲儿找陆源平要钱,大部分的钱都是陆源平主动给她的,而且陆源平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是做这个的,她没骗他。于是我说: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陆源平对你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为你倾其所有,痛不欲生。你们这场交往对他来说是毁灭性的。如果你还有一点怜悯之心,你就多少补偿他一点,不然他真的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过了几天陆源平告诉我,他们已经谈好了,她同意汇给他三万元,其余的钱他也不要了。他希望我不要将她的事情传出去,还请我要了办案档案,当着我的面将刘婷婷的所有资料都销毁,这才放心离去。

(注:为了保密,文中人名、地名等都已经过处理)


俺是灭绝师太
师太是个能人。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13-8-6 10:01 编辑

金秋赶上福尔摩斯了,从一个电话号码找线索,把刘婷婷给摆平了。
搞不明白,隐了年龄家史骗小商贩大叔干嘛,为何不去骗大商大户西门庆?可能是风险比较小吧。也奇怪,刘婷婷为什么还跟陆源平保持联系,蒸发干净杜绝后患不是更符合她的利益?莫非想给自己留条退路,便于将来有个歇脚处?陆源平也怪,妻子不能生育,他绝然离婚,现在明知自己让刘婷婷骗了,却如此疼惜骗子。唉,别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普通人更是。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师太是个能人。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3-8-5 23:47
谢克明兄夸奖!有时候我觉得是运气好,遇到那个值班民警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系统让我们查,去其他派出所应该不会有这么顺利的。其实在去派出所之前我托朋友去公安局查过的,陆源平一口咬定她26岁,朋友说查过了,孝感地区没有26岁叫刘婷婷的,还有一个外地的朋友也帮我查了(身份信息都是联网的),我说可能不是26岁,你帮我查查26岁到36岁之间有多少个叫刘婷婷的,朋友逐一查了,说有一个33岁的刘婷婷哥哥叫刘东林姐姐叫刘东萍,陆源平说这个肯定不是,她绝对不可能有33岁,而且哥哥姐姐的名字都是东字辈唯她叫刘婷婷。于是我又托朋友继续查。因为他的误导,害我光烟钱都不知道花了多少。没想到去派出所报案这么顺利就查个水落石出,前面白做了那么多功夫。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赶上福尔摩斯了,从一个电话号码找线索,把刘婷婷给摆平了。
搞不明白,隐了年龄家史骗小商贩大叔干嘛,为何不去骗大商大户西门庆?可能是风险比较小吧。也奇怪,刘婷婷为什么还跟陆源平保持联系,蒸发干净杜绝 ...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3-8-6 09:47
对这个问题俺是这么分析滴:其实刘婷婷并没成心骗谁,她们做这行的谁会说真实年龄呢?告诉他真实姓名就不错了,再说陆源平是去她那里消费的时候认识她的,别人也没打算和她谈恋爱,更没打算谈婚论嫁,别人也就是做皮肉生意,做完了给钱走人。谁会告诉客人自己的户籍地以及家人住址什么的?怪只怪这个陆源平真心爱上一个三陪小姐,可能刘婷婷也被他的真情打动过,愿意陪他过四个月,不知道刘婷婷做四个月三陪能挣多少钱?估计不会少于六七万吧?不然刘婷婷也不会得知他请了律师气得大骂他不是男人。至于后来刘婷婷愿意给他汇三万元,我估计一是害怕我们真闹到她家乡去,二是她多少也有点心软,不忍心看到陆源平这么痛苦吧。但是我敢肯定他们以后绝对不会再来往的了。
俺是灭绝师太
俺是极力主张卖淫嫖娼合法化的,真是一天不合法化这个社会就一天不得安宁。比如强奸卖淫女的事情,哪一次不是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合法化了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么?卖淫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拒绝接客又不退钱,嫖客怎么办?他如果强行交易那就是强奸,按照强奸普通妇女一样处罚,这也太荒唐了。还有刘婷婷这样的情况,她为陆源平歇业四个多月,回头告她一诈骗,这合理吗?总之,如果卖淫嫖娼屡禁不止或者没法禁止或者明禁暗开,如果连法官大人们都有此需求有此癖好,那,何必不合法化呢?合法化能够保护更多的人不违法,也能够让法律有所尊严,更重要的是能够规范管理,让社会更井然有序,总之是利大于弊,这是显而易见的。
俺是灭绝师太
俺是极力主张卖淫嫖娼合法化的,真是一天不合法化这个社会就一天不得安宁。比如强奸卖淫女的事情,哪一次不是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合法化了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么?卖淫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拒绝接客又不退钱,嫖客怎么办 ...
金秋 发表于 2013-8-6 11:19
俺也极力提倡合法化,眼看着都是支柱产业了,还Tm羞答答的,何必?!



这年头想买只徐娘级的鸡从良价格也不菲呀。

这年头想买只徐娘级的鸡从良价格也不菲呀。
老程 发表于 2013-8-12 05:58
老程大哥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想娶一个当过鸡的半老徐娘也要化很高的价钱?这年头真乱了套了。曾看见网上还有一结过婚的女的,得了梅毒还求包养,后来有人愿意包养她居然嫌别人出钱太少拒绝了,现在还有木有道德底线了?还是西方某些国家规范管理好,做过鸡的永远就是鸡了,不得改行做别的。哪里像我们国家,妓女和良家妇女混为一谈,强奸个妓女啥的,那简直就比什么都难以容忍。
俺是灭绝师太
那个在工地上得脑溢血死亡的红英她爸的判决书下来了,我们败诉了,理由居然是当初红英的叔叔和弟弟签的调解协议是有效的,红英和妈妈虽没在调解书上签字,但是有理由证明她叔叔和弟弟完全能够代表她们签署调解协议。这场官司虽然料到会输,但没想到是输在这上面。这场官司开了四次庭,每次开庭的争论焦点都放在红英她爸是不是在工地上干活时突发疾病、被告方有没有提供劳保设施以及突发疾病后费用的产生等,我们收集了大量证据提交,从来没让我们围绕红英和妈妈是不是认可那个调解协议来展开争辩。这个法官也蛮狡猾的,她这样判决真让人无话可说。
俺是灭绝师太
山寨福尔摩斯对师太表示深深滴钦佩!
239# 金秋 总结教训,以后别跳法官挖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