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才”韩寒《求医》的医学分析


发布者:方舟子  日期: 2012-01-28 11:39:53 浏览次数:35 (共有0条评论) 查看评论 | 我要评论
  
  我在《“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一文中,通过分析用语和用典,认为该文不可能出自17岁体育特长生韩寒之手,而是一位中年老病号的代笔。文章贴出后,几位医生网友给我留言,指出根据该文对病情的叙述,作者并非疥疮患者,而是肝炎患者。我得到启发,看了一些医学文献资料,对该文做医学分析,给证据链补上一环。
  韩仁均《儿子韩寒》说,这篇文章是1999年1月韩寒上高一时得疥疮期间写的。韩仁均在《说说我自己》一文中再次重复了这个说法。《求医》中也明确说了是去治疗疥疮。那么韩寒在写这篇文章时,疥疮还没好,对疥疮症状的描述应该比较准确才对。实际又如何呢?
  文中说:“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
  疥疮是因为疥虫感染皮肤引起的。疥虫钻入皮肤,在皮肤中间穿行打隧道、产卵,引起过敏反应,导致皮疹、瘙痒。皮疹多发生在皮肤皱折处,包括手、腕、腹部、阴部等。只有幼儿患者才会在头部发生皮疹、瘙痒,少年和成年患者不会。所以该文说的“腮边凸起一块”、“足、头、腹无处不痒”,不是疥疮的症状。
  文中说:“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疥疮的瘙痒局限于手、腕、腹部、阴部等特定部位,痒处会有皮损,包括皮疹、小水疱或结痂。所以要指出哪里痒,是很容易的,而不是像文中所述无法向医生指出痒在何处,而一痒起来又是全身无处不痒。该文的作者显然没有患过疥疮,至少不是在患疥疮期间写的文章。
  文中所述的这种没有皮损、全身奇痒、没有特定痒处的症状,更像是肝炎诱发的。肝炎造成肝功能损伤,导致血液中的胆红素升高,在皮肤下沉淀,刺激皮下神经末梢,导致全身上下都瘙痒难忍。所以文章所述,是作者把自己初患肝炎的体验移植给了疥疮患者。
  文中还说,他去的那家大医院,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皮肤病容易传染,外科多是外伤病人,更容易被传染,所以规范的医院是不会把两个科室并在一起的,何况是大医院。在医疗很不规范的年代,例如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倒是有可能这么做。文中的其他细节也表明这次求医不可能发生在1999年的大医院。大医院都有护士分诊,患者先把病历交给护士,由护士分配医生;而文中叙述的,却是患者自己拿着病历去找医生,认为这个医生看病草率,又自己去找另一个医生,这像是在社区医院才会发生的。病历写得不规范、医生对皮肤溃烂患者不做检验就开药、医生手写药方写得药房看不懂、医生骂病人笨,也都不像是发生在1999年上海大医院的事。
  所以该文所写的,其实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或更早)一位肝炎患者在一家小医院的求医经历,而不是韩寒作为疥疮患者在1999年的大医院的求医经历。作者的身份,更像是1977年考上华东师大中文系,又因肝炎退学的韩仁均。
  《求医》的全文见:   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 ... nhan5nian/116.shtml
  参考资料见: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health/PMH0001833/   http://www.scabiesweb.org
  2012.1.28.
这个咱俩一致:我也不关心“韩父的文凭”。但我有点关心“韩父的文凭问题”,其实我关心的是在这方面有没有人说假话,如果有并且掩盖就会成为“前科”,从而导致质疑合理性的增加。事实是从传说到实际之间确实是有点距离的。比如韩寒过去总说他父亲是华东师大的本科,这回他父亲本人出来纠正了,其实是专科。路金波说韩仁均选择了自学考试,然后通过函授拿到了文凭,这里“自学考试”与“函授”之间也有点矛盾。原来都说韩仁均在学校一个月就被劝退,现在他自己纠正说在学校呆了又10个月,到1978年12月才被劝退的。对这问题我还是没有找到在我看来最合理的解释,因为我自己就见过77级和78级的学生因为肝炎而休学,最后跟下一个年级毕业的情况,那两个人的名字我现在还说得出来。所以,至少是当年华东师大(上海师大)的有关政策非常不人性化,谁都知道当年仅有5%左右的入学录取率,进入大学是多么的不容易,怎么可以就那样把别人劝退了呢!
201# 晓梦
对于你这种选择性失明的人,我不想浪费时间了。
我并不欣赏韩寒,对他关于革命、民主的认识也不赞同。不过,韩寒的文字固然可以质疑,但认为韩寒年青就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等等其实是无法证实的主观判断而已。

我没有读过韩寒的作品,不过以我自己的经验而言,少年时博闻强记,作文里拈来一段算不上什么。我高中时有一次参加区作文比赛,引用了一段《象棋的故事》,是默记下来敢打引号的。那是1979年,有几位中学语文老师知道茨威格呢?

十几岁读《二十四史》也不是不可能,虽然韩寒可能是吹牛。《二十四史》我是没读过,但《全唐诗》十三、四岁就通读,还自己拿作文本编了诗选。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205# 晓梦
那请你提供网友A不是"朽木之一"的证据.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8 14:49 编辑
对“天才”韩寒《求医》的医学分析


发布者:方舟子  日期: 2012-01-28 11:39:53 浏览次数:35 (共有0条评论) 查看评论 | 我要评论
  
  我在《“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一文中,通过分析用语 ...
李苗 发表于 2012-1-28 13:35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对对子的故事:某人生疥疮,听课时抓痒,先生一见,给他出了上句——抓抓痒痒 痒痒抓抓 不抓不痒 不痒不抓 越抓越痒 越痒越抓。他马上对了下联——生生死死 死死生生 有生有死 有死有生 先生先死 先死先生。

这个对子的上联生动说明了疥疮导致瘙痒的特点, 方舟子居然说这是肝炎的症状, 实在匪夷所思.

如果要根据内容怀疑这是韩父的文章, 也可以假设韩父早年得过疥疮, 因为疥疮这玩艺儿确实是几十年前比较多, 现在是几乎没有了.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12-1-28 15:16 编辑
证据就是朽木之一拿不出方私信的截图。

如果仅仅是没有私信截图倒还罢了,也许是他删之前忘了留截图。可是截图在其它地方冒出来了,这就弄巧成拙了。就是我说的,韩粉团伙作案,有人(朽木)编故事,有人伪造截图。群策群力。


晓梦 发表于 2012-1-28 14:13
话说过头了吧。
方舟子主动联络的就是朽木之一,而不是你癔想出来的网友A。至于私信截图,微博上是看不到的。
韩寒的照片大广告在上海各个地铁站里亮着,大家(争论双方)着急什么?这里的周老师最近有篇文章谈反智主义。
大家喜欢读韩寒谈民主、谈自由,那些作为政治学、政治哲学学科发展史上路标洋人著作不太能吸引国人细读,即中国的反智主义
196# 佛手瓜
〉〉〉〉〉  哦,图好像是网上来的,您有空可以找找看。当然,您也可以认为这图是ps的,跟方无关。

废话,当然是网上来的。问的是具体地址。你不敢拿出来对吧?因为拿出来更恶心。说方舟子给他写私信的是朽木之一,所以只有朽木之一才会有该私信的截图。但朽木之一的围脖上恰恰没有。而其它任何地方出现那个截图都只能是伪造的(也就是韩粉团伙作案,有人编故事有人伪造截图)。这个道理你很清楚,但你还是把伪造的截图放上来,而且故意和朽木之一的那张说明图放一起,企图给人该截图是出自朽木之一之手的真货的印象。根本就是到这儿涮人玩来了。自己拿出的东西不给出处还有脸让人家自己找找“也可以认为这图是ps的”,真够无耻的。

我在137楼是怎么说的?“该人根本没有(方的私信截图),无中生有编造而已,韩粉的水平可见一斑。” 那个朽木之一不是方文中提到的人,冒充陷害而已。施国英说的 “传播未经核实的谣言” 大概指的就是这事。朽木之一是造谣者,你是在“传播未经核实的谣言”,施是跟着未经核实的谣言起哄的。就你们这些废物还想诬陷姓方的,
晓梦 发表于 2012-1-28 13:09
立此存照。
我改那玩意干吗?莫名其妙。你想说明什么? 幸亏改帖是有记录的。现在燕谈时间应该是28号下午了吧?我看了一下,188楼帖注明最后编辑是27号22点。
晓梦 发表于 2012-1-28 15:20
我看错日子了,原帖已改。
可重点是你一口咬定朽木之一不是方舟子联络的人。如果不是,方自己完全可以出来澄清,可事实是,他被钓鱼,有苦难言。
还有,方轻信为海岩代笔者的谣言,也说明他太想要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了。
168楼有两张图,上面是私信图,下面是说明图。但微博里只有下面那张图。谁也不知道上面那张是哪来的。按道理在朽木微博上也应该在一起的,而且只有朽木才有。但实际上却并非来自朽木。明白了吗?跟你说话很费劲,还什么微博上看不到图,最基本的问题都不清楚,还有什么好争的。
晓梦 发表于 2012-1-28 15:20
168楼的2张图片来源说明朽木曾经和方对过话,但后来删去了私信图,只留下说明文字。而那个笑面虎是在朽木删去私信图之前已经下载的人。

这就像韩寒修改博文,有人把他的第一稿下载了,可后面的人,没机会看到第一稿,看到的是他修改过的第二稿。“按道理”就是你和方的共同思维模式,遇到特殊情况就不管用了。
粉丝当成这样才算当到家。
218# 李苗
不需要粉丝,有点常识的人都明白。

我在8楼贴的小韩老师的三个版本的博文,就是从下手快的网友那里看到的。韩本人的博客网址,我一年都不会上去几次。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下九流的招数都出来了,就差没上门拍砖锤击。
198# 晓梦

晓梦,别急啊。要不要本瓜传授你点检索的技巧?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现在的情况是,韩方非常愤怒,著名文化人路金波在博文里公开操了方舟子的奶奶两次,这显然不是一般的愤怒了。
为什么会如此愤怒呢?据说因为这是事关人品的质疑其实就是诽谤。
但如果确实可以认定这个质疑就是诽谤的话,告官啊,中国的法制不健全,但听说是有诽谤罪的。
你路金波愤怒地要操质疑者方舟子奶奶两次,可就算你操10000000次也解决不了问题是不是。
韩寒的作品归属究竟有没有疑点?方舟子认为有,所以质疑并给出自己的证据。
路金波马日拉等很多人认为证据不成立,这正常,继续互相反驳就是了。
让人比较困惑的是,某人作品的归属究竟能不能被质疑?即:这个领域是质疑者的禁区吗?
马日拉的博客几乎逐条在反驳方舟子,看了下,有的有力,有的无力。
很希望都平静点,说理是可以斗争的,韩寒都开始平静了,粉丝们也跟偶像一样淡定多好啊。
偶看方粉也不怎么淡定吗。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220# zoufeng_1234

@方舟子: 你杂志旗下的网站刊登侮辱我的下流漫画,侵犯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该网虽然不由你直接负责(我后来已澄清),你就敢完全撇清关系,还敢找我要道歉?


建议方舟子起诉这些侵权者。方先生不说,偶还真没有看出来画的是方舟子。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现在的情况是,韩方非常愤怒,著名文化人路金波在博文里公开操了方舟子的奶奶两次,这显然不是一般的愤怒了。
为什么会如此愤怒呢?据说因为这是事关人品的质疑其实就是诽谤。
但如果确实可以认定这个质疑就是诽谤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8 19:55
老童看帖不仔细,说的是姑奶奶,如果方没有姑奶奶,那就不成立啦。
老童看帖不仔细,说的是姑奶奶,如果方没有姑奶奶,那就不成立啦。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8 20:32
株连九族殃及人家无辜的远房女性亲戚,不但不厚道,也很下作,路金波是纯属给韩少帮倒忙。
边走边看
老童看帖不仔细,说的是姑奶奶,如果方没有姑奶奶,那就不成立啦。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8 20:32
这个露齿大笑让人齿冷。
现在扯这个有意思吗?我只要知道方的私信的截图最早不是出自朽木就可以了。至于是从哪个旮旯蹦出来的,知不知道有什么差别?现在就是把该截图放到朽木围脖上也没用。依然解释不了其最早不是出自朽木的尴尬。

我吃惊的倒是,玩儿了这麽多哩格儿楞之后你还有脸回来接着忽悠。看来韩粉不但格调低下脸皮也够厚。

伪造截图之类不是一次。亭林镇合唱团转发一微薄说方有个删帖团队,把合同截图都放上来了。立刻有人指出:

“假的。p的签名。方舟子是笔名,不能用于签合约,这个签名是方舟子签售的书上的签名拿下来p上去的。方舟子的法律事务由华欢律所代理,不可能直接跟个人签什么合同。方黑现在无所不用其极。”

可见你们就是一帮垃圾。其实我倒认为代笔什么的不是很重要,尤其是父子之间。韩寒的“不理你了”声明里的挑拨以及你们这些垃圾搞的这些下三滥反映出来的猥琐,才更令人鄙视。晓梦 发表于 2012-1-28 21:00
你的逻辑果然强大。最早不是出自朽木就一定没有说服力了吗?偶觉得你倒是有必要找方舟子求证一下。

ps:偶觉得您最后一段涉嫌人身攻击了哈。当然,偶不要求斑斑处理,您继续表演。谢谢。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这个露齿大笑让人齿冷。
李苗 发表于 2012-1-28 21:06
你找表情设计者去说,谁叫他/她没有设计不露齿的笑脸。
株连九族殃及人家无辜的远房女性亲戚,不但不厚道,也很下作,路金波是纯属给韩少帮倒忙。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1-28 21:00
我也觉得那句问候多余。可方粉在这里破口大骂网友,这也是在给方老师帮倒忙啊。
老童看帖不仔细,说的是姑奶奶,如果方没有姑奶奶,那就不成立啦。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8 20:32
按这个逻辑,以后想骂人要操他九姑奶奶,基本可以肯定不成立。

建议方舟子操路金波的九姑奶奶,基本可以肯定:白操。
@痞人日记: 废话!照方氏逻辑:韩寒本人都无法证明自己的小说是自己写的,无法证明自己的手稿是自己的字迹。你丫怎么就能证明,又来双重标准?


@方舟子:我叫新浪删掉那个正被韩家军广泛传播的伪造我的签名的假合同微博,新浪居然回答说我没法证明那份合同是假的,拒绝删除。污辱人是不是?签名真假、合同真假我本人还没法确定?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对此发出@微博辟谣 。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对“天才”韩寒《求医》的医学分析


发布者:方舟子  日期: 2012-01-28 11:39:53 浏览次数:35 (共有0条评论) 查看评论 | 我要评论
  
  我在《“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一文中,通过分析用语 ...
疥疮的瘙痒局限于手、腕、腹部、阴部等特定部位,痒处会有皮损,包括皮疹、小水疱或结痂。所以要指出哪里痒,是很容易的,而不是像文中所述无法向医生指出痒在何处,而一痒起来又是全身无处不痒。该文的作者显然没有患过疥疮,至少不是在患疥疮期间写的文章。
  文中所述的这种没有皮损、全身奇痒、没有特定痒处的症状,更像是肝炎诱发的。肝炎造成肝功能损伤,导致血液中的胆红素升高,在皮肤下沉淀,刺激皮下神经末梢,导致全身上下都瘙痒难忍。所以文章所述,是作者把自己初患肝炎的体验移植给了疥疮患者。
文中还说,他去的那家大医院,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皮肤病容易传染,外科多是外伤病人,更容易被传染,所以规范的医院是不会把两个科室并在一起的,何况是大医院。在医疗很不规范的年代,例如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倒是有可能这么做。文中的其他细节也表明这次求医不可能发生在1999年的大医院。大医院都有护士分诊,患者先把病历交给护士,由护士分配医生;而文中叙述的,却是患者自己拿着病历去找医生,认为这个医生看病草率,又自己去找另一个医生,这像是在社区医院才会发生的。病历写得不规范、医生对皮肤溃烂患者不做检验就开药、医生手写药方写得药房看不懂、医生骂病人笨,也都不像是发生在1999年上海大医院的事。
  所以该文所写的,其实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或更早)一位肝炎患者在一家小医院的求医经历,而不是韩寒作为疥疮患者在1999年的大医院的求医经历。作者的身份,更像是1977年考上华东师大中文系,又因肝炎退学的韩仁均。李苗 发表于 2012-1-28 13:35
得病的究竟是韩爸还是韩少,患者去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小医院,还是1999年的大医院,方舟子实在应该到实地考察一下再作结论,十三四年前的事情,去今未远,不难查出个子丑寅夕卯来,似这样“不像……更像……”的推断,不知所凭何据?不但对韩少严重不公平,更不知作为专业“打假斗士”的方舟子,其专业性,严谨性何在?或者,由此贴已可看出,方某至此已是脚底发虚,临门乱射了。
     “这种没有皮损、全身奇痒、没有特定痒处的症状”的皮肤病,在湿热的南方其实很常见,大部分与肝炎无关,不幸俺正好有两位亲友患有此疾,折腾两年多,时好时坏,但都与肝炎没有半毛钱关系。而这种皮肤病也是奇难杂症,别说没有医学常识的患者不能准确定名是疥疮还是别的什么,就连医生也是一人一个说法,这都是敝人的亲友辗转不同医院求医的真实经历。不知道方某究是何方神医,竟可凭简单的几句描述,一口断定是肝炎症状?而方某又何以认定如是韩少看病,就应该是去上海的大医院呢?须知韩少读的是松江二中,被校医劝说去医院就诊,怎么就该去到大上海了呢?
      虽然俺也支持任何人都有质疑的权利,但像这样完全以意为之,任性胡说,已经不叫质疑,而是纯属泼粪了。
边走边看
236# 李小苗
不知道他在玩什么牌,可能手里有王牌不想过早打出来吧,先打一些无关紧要的牌娱乐娱乐。
按这个逻辑,以后想骂人要操他九姑奶奶,基本可以肯定不成立。

建议方舟子操路金波的九姑奶奶,基本可以肯定:白操。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28 21:22
这个推论很牛。